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明末不求生>第七十二章 李来亨的大婚

被分封在河南的藩王宗室之多,在大明朝中绝对是首屈一指的;河南百姓受藩王宗室之苦,也是全国范围内最为深重的。

这其中福王到洛阳之国和大婚的两桩大事,都曾经耗竭了河南民力。虽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不少年,可是河南百姓对于福王大婚时,种种敲骨剥髓之事,依旧是记忆犹新。

所以即便没有牛金星的刻意排斥,李来亨也很不希望李自成他们太隆重地操办自己的婚事。话又说回来了,虽然李来亨因为对罗颜清深具好感,所以对这桩婚事完全没有反感之意,可他的本性是如此凉薄,在婚事是否要举办的隆重这一点上,似乎也没有怎么考虑过罗颜清的想法。

只是在程朱理学的末世中,哪怕罗颜清是一员拥有自己兵力实力的战将,哪怕她的武艺韬略不下于秦良玉那等人物。作为一个女子,罗颜清的意见,还是会更多受到大家的忽略。

杨承祖对李来亨的忿忿不平和满满怨念,也是其来有自呀。

李罗联姻,对李来亨来说是强化了他闯军第一大诸侯的地位,而且通过自己的婚事捆绑罗家以后,李自成也要更为重视李来亨的存在感——即便罗汝才将来真的昏了头脑,在这种完全没希望的局面下想学袁时中叛变,依照李自成的性格,还是需要用到李来亨来收回曹营旧部。

历史上的罗贺事变以后,李自成是启用罗戴恩安抚了曹营旧部。姓罗的人,当然没有姓李的人可靠,从这点来讲,大婚对李来亨的好处确实多多。

可是对罗颜清来讲,李来亨能算是一个良配吗?

这是一身锦衣红装的李来亨,在大婚典礼前想到的一件事情——也是他很难得地对自己三省其身,于闯军、于罗颜清、于湖广和中原百姓,还有于天下,我李来亨到底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这种想法很快就在吹鼓手的音乐里稍纵即逝,大婚典礼是由曾经在陕北老家干过红白喜事吹鼓手的刘体纯操办。

在二只虎的置办下,这场婚礼就带有了强烈的陕北农村色彩——或者换个词来说,浓浓的土味。推荐阅读//v.///

李来亨心里倒觉得还好,据他所说李自成亲自点头批下了七千两的经费来操办这场典礼。但是经过刘体纯的操办以后,连带上在开封城里摆出来给市民免费吃的流水席,总共也才花了五千五百多两。

给闯军的第一大诸侯操办婚礼,七千两经费还能节约下来一千五百两……刘体纯,你可真行啊!

刘体纯并没有感受到李来亨盯住自己的眼睛,他满面红光,为自己亲手培育出来的这一队吹鼓手而自豪。

虽然这些音乐听起来,让人感觉陕北农村元素已经大大超标,甚至连同为陕西人出身的罗汝才眼皮子都在跳,心想还不如让自己那班歌姬侍妾来奏乐。

可刘体纯自我感觉场面实在太好看了,面子实在太足了。他心情激动,和李过握手在一处,大力摇摆着李过的手,感叹道:

“哎呀!这场面!这面子!小老虎今后十年二十年我看是不会忘记了!过哥,咱们不说别的了,这就是兄弟情谊啊!我早说了,我肯定是要给你家小老虎,搞一场轰轰烈烈,让开封人一百年都忘不掉的大婚!”

开封人或许一百天以后,就会忘掉在少虎帅大婚典礼上吃到的羊肉泡馍流水席。但是李来亨心里肯定会一直记得,大明朝的文官士人并不纯然都是一些废物,比如现在这个时刻,他就很希望李自成手里能够有一支明朝礼部的官员班底。

希望这种土味只是一时的,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变成将来大顺朝的传统特色……

李来亨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一副画面:在紫禁城的奉天门前,在那些光洁如霜的汉白玉上,一队脸颊红扑扑、面带质朴笑容的陕北边民,头戴白色头巾,手里挥舞着系有红丝带的鼓槌,热烈地奏响安塞腰鼓……

刷的一下,李来亨后背就被自己吓出一身的冷汗来,心中发誓不管明朝的文官有多么颟顸无能,但是至少礼部官员,自己必须在郝摇旗的夹棍下面保住那么几个。

大婚很快就到了关键的时刻,李来亨终于重新见到了罗颜清。因为在他回到开封以前,这桩婚事就已经被李自成和罗汝才敲定大半,所以罗颜清就按照这时的习惯,不再抛头露面于外。

李来亨心里颇为遗憾自己没能在大婚前,和罗颜清多交流一段时间的感情。他虽然越来越成为一只性情凉薄的政治动物,可到底还存有几分矫情在。

不过在典礼上重新见到罗颜清的时候,李来亨还是放下了这些无谓的想法。

罗颜清还是一如既往的模样,即便在厚重的真红对襟大袖衫和凤冠霞帔盖头下,还是显露出高挑、修长至惊人地步的身形。

她挺拔的体态,像是天鹅的脖颈一样优美。一身大红吉服下,只有手背露出的肌肤,显露出罗颜清常在阳光下恣意奔腾而留下的小麦色肤色。手机端 一秒記住『→\etv.c\o\m』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较丰满的体态,穿上并不修身的对襟大袖衫,很可能把整个身形撑成粗壮的模样。只是罗颜清的高挑修长,平衡了这一点,使得整体美感,依旧让李来亨感到一阵炫目。

这样的体态和风姿,并不符合明末时下人的审美。就连罗汝才都微微摇了摇头,为李来亨咬牙娶下自己的亲妹妹感到一份钦佩,毕竟他自己发了家以后,热衷收集的侍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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