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殿堂乐队>第三百六十五章 哥们服了

“兄弟,你这是帮了我大忙了,哥敬你一个!”章磊倒满了一杯酒,端了起来。

他的酒量是出了名的好,曹吾早已从何旦那里有所耳闻,两人前后喝了快有两瓶,曹吾已经有点晕乎了,他却还神清目明。

“说这话就见外了……”曹吾仰头将酒干了,灼辣烧心的蒸气升腾,让他舒了口气。

章磊帮他添满酒,说道:“我想要的是尽量突出一种孤独感,一种和社会脱节,想融入却无从下手的无力感。”

“魔都对于少年是有象征意义的,就像音乐一样,它并不是个具体的地方,它是虚幻的。在少年的幻想里,魔都是他母亲的故乡,代表着天堂。”

“但实际上天堂并不存在,就像他母亲一样,只是个普通的农民,真实的魔都也只是个更大的村子,幻想的破灭和现实的残酷是他绝望的主要原因,配乐里要着重描写这一点……”

曹吾揉着太阳穴,听得头疼。

他看了看章磊身旁听得认真的男主演,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叹道:“弘毅,老章这是要把你往死里玩儿啊!”

王弘毅的笑容有些怪异,他在揣摩着角色的情绪,这会儿有些乱。

章磊哈哈笑了声:“弘毅的潜力还很大,这角色他是吃进去了,我特期待最后那场戏,他能有什么样的表现。”

曹吾无奈道:“你丫就是个变态,写出这么个拧巴人物来,不是成心给人添堵么?添堵也就算了,连个名字都不给人家。”

“哎!对喽!”章磊有些得意的说道:“就是不能有名字,有了名字就局限了。他就是个少年,一个藏在每个人心中的少年,每个人都能从他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你们搞文艺的整天琢磨这些,不怕脑袋憋大么?”

“脑袋憋大倒无所谓,只要不脱发就行。”

“靠!”

曹吾喝了两杯酒,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轮廓。

“这部戏,配乐不能复杂,不然就抢了。”

章磊颇为认同:“没错,我的想法也是以自然声为主。”

曹吾问王弘毅要过他随身带着的剧本,上面已经被他做满了花花绿绿的标记和注脚。

曹吾边翻边说道:“我准备按照主角的情绪走,少年第一次大的情绪波动是从家里跑出来,到上了火车那一段。这里的他还是怀有憧憬的,生活化的场景也很热闹,编曲上面可以丰富一些,体现他欢快,充满期待的心情。”

“最大的情绪转折点在他卖吉他那段,那里是他崩溃的重要节点,可以用快板节奏的管弦乐,通过渐强来烘托他逐渐疯狂的内心。”

“和流浪乐队分别的那一段,是整个故事的温情点,但底色还是黯淡和绝望的。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女贝斯手了,这次告别就是最后的永别。”

“对了,这里我建议可以加一段用木吉他做主旋律的歌。‘他将女贝斯手偷偷塞给他的两百块钱塞进口中,仿佛那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佳肴,那两百块钱将带着她的体温,化入他的血肉当中。’老章,你在写这段的时候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真变态!”

“哈哈!好意思说我呢?高级动物你都能写得出来,理解不了这?”章磊笑问:“你说加歌,加什么歌?带词儿的吗?”

“带,弘毅,借你吉他用用。”曹吾冲王弘毅伸手。

戏里的少年造型就是一直背着那把木吉他,王弘毅为了培养人物感觉,戏外也随时带着把木吉他。

拨了两下琴弦,找了找感觉,曹吾眯起眼睛,简单的和弦从他指间缓缓流淌而出。

“不是你,亲手点燃的,”

“那就不能叫做火焰。”

“不是你,亲手摸过的,”

“那就不能叫做宝石。”

酒桌上聊天的众人安静了下来,看向这边。

章磊有些诧异,因为哪怕让他这个外行听来,这两句歌词也太过直白,太过没有章法,直白到不应该从曹吾的口中唱出来。

长久以来,黑洞乐队的歌为人们称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歌词。

此前哪怕是最直白的那首《垃圾场》,也有“吃的都是良心,拉得全是思想”这样深刻的歌词,更不用说像《高级动物》那样的神来之笔了。

而且,这曲调也有点……怎么说呢?

难听,但又不只是难听这么简单。

他搞不清楚,只能继续往下听。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

“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这颗心就稀巴烂!”

曹吾半闭着眼睛,加重了扫弦的力道。

“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诶~!”

也不知是酒喝太多还是什么原因,曹吾的嗓音有些沙哑,好几个音都在破音的边缘颤抖。

但在座的众人都却都因为这嘶哑的歌声而动容,心悸不已。

尤其是王弘毅,在听到第三句后,他就微张着嘴巴,双目失神,陷入了恍惚。

“不是你,亲手所杀的,”

“活下去就毫无意义。”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

“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这颗心就稀巴烂!”

“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诶~!”

曹吾扫着琴弦,闭着眼睛,仰头唱着,面上不知是酒气还是情绪翻涌,变得通红。

“嘶!”章磊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歌词有点狠啊!

一旁的王弘毅忽然闭上眼睛,低下头去,身子止不住的微微颤抖着。

但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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