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大剑帅>第三章 逊色

展红绫道:“我知道,我也听说了,可是……,听说您刚才舍自己一只右手换我……”

宇文不弃一点头道:“是的,我愿意救姑娘,要不然我不会先闯王府,然后又到这儿来,可是我不能舍了我这只右手,落个终生残废,姑娘知道,我到京里来的目的,就是为仗恃这身武艺,这双手换取荣华富贵,事实上凭我这身武艺、这双手,不但顺利进入慕容府,获得了慕容廉明的重用,甚至连郭正义都极力争取我,我想要的是指日可待,要是我毁了这只右手,落了个残废……”

“您不要说了。”展红绫说了话,话声带着轻微的颤抖:“我懂您的意思,我原不敢让您为我毁一只右手,更不敢让您为我舍弃已到手的荣华富贵,他们为您掳我,如今又为您放了我,不管怎么说,我该谢谢您,您忙您的吧,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宇文不弃道:“在下初到华阴,和三位令高徒无怨无仇,他故意飞来酒杯,这也许是醉后失手,在下并不计较,只是把他酒杯挡了去,第二次他以一双竹筷用丢手箭手法,取在下双目,在下把竹筷拂上酒楼正梁,已经出言警告,不想令高徒变本加厉,两人一左一右擒住在下双手,他出指如风,连点在下身上九处要害,六处死穴,在下试问先生,和在下何仇何怨,竟然支使三个门下,非把在下置之死地而后快?在下设若没有自卫之能,岂非在华阴酒楼上就送了命?死得不明不白了?”

慕容廉明听得耸然动容,问道:“五师弟,他们真是如此胡闹么?”

宇文不弃久走江湖,当然知道强龙不斗地头蛇的道理,即使有天大的本事,单人独马成不了气候,全城的泼皮地棍群起而攻,明枪暗箭齐来,闹出人命便可能在官府落案,那就犯了江湖大忌。

因此,他去找本地的地头首领谈判,理在他这一方,他必须软硬兼施先站稳脚步,明白地警告对方,万不得已豁出去,对谁都没好处,大不了他溜之大吉远走他方,光杆一条无所畏惧,死的可是真定的一群小混混,无奈他何。

先礼后兵,他这一着相当狠。在外面混的人,真正不要命活腻了的人并不多,说明利害,必可收到吓阻之效。明知展大小姐她决不会罢休,他便有了在真定出事的借口,可以放手办事了。

宇文不弃宛若当头挨了一棒,想不到自己千方百计的探求她的行踪,目的是为了她的父仇,她竟然反脸不认人了,和合会石牢中绮旎的一幕,后山海誓山盟的情景,又涌心头,强自忍住一口气,又道:“如烟,过去的一切不谈,希望你说出我宇文不弃究竟有什么地方使得你反面无情,我掉头就走!”

那美艳少女粉面之上掠过一丝疑云,迷惘的道:“你叫宇文不弃?”

宇文不弃这一来可就引动真火了,冷冷的道:“你装得倒满像的!”

那少女恍如未闻,自顾自的喃喃道:“宇文不弃……宇文不弃……这名字我在哪里听过?是的,好像我认识这么个人!……”半晌之后,摇摇头道:“我不认识你!”

宇文不弃的美梦在这一刻之间完全破碎了,对方竟然说不认识自己,女人心,海底针,罢了,过去的当它是一场恶梦吧!让它永远的埋葬了吧。

展雄鹰泉下有知,也该痛心于他有这么个女儿吧!当下愤然道:“你真的不认识我?”

少女螓首微摇道:“不是不认识,也许我想不起,因为你的名字很熟!”

原来这“血印掌”,出道不久,即闻名江湖,所习“血印掌”力,稀逢敌手,由于他重义气,渐渐被黑道绿林敬佩,而尊为总瓢把子。

一日,在豫境临南三十里,遭仇家暗袭避入一座山洞内,不料那山洞竟藏有暗器机关,一个不慎,几乎埋骨荒山,幸亏他为人机警,武功出众,逃出几道暗器机关,忽然发现一石玉匣,里面存放着一双黑黝黝非金非石的皮套。

当时他还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见它好玩,一时套在手上,略一抓石,那坚逾金钢的花岗石竟垂而裂,他自己尚不知道这就是“玉雷神套”,每与人对敌时,套在手上,竟能将敌人不管粗重的兵器抓断,遇到宝剑,也休想动他分毫。

江湖上渐渐传开来,终于他的一个同门师兄弟认为奇怪,寻到郭正义,经郭正义一番数说,原来是这双手套在做怪,当时仔细一看这副黑黝黝手套,发觉正是五百年前雁荡一位前辈神尼所留兵器“五雷神套”,不由大惊。

他应了一声之后,本来是打算告诉姑娘原因的,可是应了一声之后,突然他又不想说了,他认为没有必要逢人便说,说了人家也未必帮得上忙,是故他在应了一声之后,就没再往下说。

展如烟深望宇文不弃,清澈深通的眼神中,浮现了一种异样的东西,那竟然是怜惜:“我家就住在上游不远的地方,愿意上我家去坐坐么?”

居然有这种事。

她话说得轻柔,娇靥上的神色是一片诚恳,不像是有什么叵测之心,令人难以拒绝。

但是宇文不弃竟然拒绝了:“谢谢姑娘,不打扰了。”

“这就是喽。”郭正义话声忽转轻柔:“不弃,我不知道你的来意,可是我能猜出八分,宇文、郭两家的立场不同,我原无意干涉你的行动,更不能怪你,可是你要想到一点,在这个圈子里,我的地位是超然的,我直接对皇上,别的任何人的事我不管,也可以说这是当初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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