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是老问题,深挖不下去。
现在人犯已经移交给郡里,对于县祝衙门来说,这件案子已经结束了。
没多大会儿,会就开完了,大家纷纷起身往外走,方骏过来问周昂休沐日有什么打算,要不要一起喝酒之类,被周昂给婉拒了。
这是他进入县祝衙门这个体系之后的第二次休沐,也就是说,已经一共上了十八天的班,但已经跟好几位同事混得挺熟了。
又回去坐一会儿,喝杯茶水,到了下值的时候,周昂重新披上蓑衣,起身离了衙门。
…………
夜。
室外细雨婆娑。
等到母亲和妹妹都回屋了,外间再没有丝毫动静,周昂又写了一阵,一直到断断续续默写了三天的《金刚经》“书法加强版”正式写完最后一个字,周昂这才放下毛笔,习惯性地转动着手腕,轻轻地在纸面上吹了吹。
待墨迹干透了,他把这最后一页也收起来,同此前已经抄写完成的放到一起——这就是答应卫慈卫子义的字帖了。
站起身来稍加活动,随后他抬起手来,默默地在心中沟通灵气,随后挥手一指,将整个房间都封闭了起来。
这样一来,这间房子里接下来不管会制造出多大的动静,都不会有一丝一毫传出去,不至于惊动到母亲和妹妹,更不会扰民。
做完了这一步,他将书案上的一把匕首拿起来,解开扣子,将匕首抽出。
十几公分长的匕首,在这样没有丝毫灯光的情况下,落入夜能视物的周昂眼中,泛着黝黑而冷冽的光。
这是他最终选择的用来承载妖元的器物。
首先这是一把无论材质、锻造工艺都极为出色的匕首,连郑桓师叔见了,都会点点头说“还行”这个级别的东西,自是远非县祝衙门里派发的那种制式的短剑所能媲美的。
其次,郑师叔当初接过匕首去,曾屈指弹了一下,一度让周昂有些疑心,这匕首上是不是遗留了一些什么东西,但郑师叔既然已经出手处置过了,对他来讲,自然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了。
最后,这把匕首极为短小,特别适合随时都贴身带着。
既然是“器”嘛,是要拿来提高自己的综合实力的嘛,那当然方便随身携带就很重要,不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还要从家里把它召唤过去,就慢了一步。
于是综合所有考虑,它就替代了原本选定的那把短剑,成了周昂的最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