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关键可能并不是什么样的战略更正确和更可取,而在于谁会基于充分的理由和真实的动机而真正关切企业战略选择的内容和结果。
按照经济学原理,答案是企业所有者。
任何人对战略的选择和判断都是以一定的理性思维为基础的。经济学的基本特点是以纯粹的理性主义为基础。
这种纯理性的性质是:不以任何非理性因素(例如民族、宗教、文化、观念等)为转移,通过以合乎逻辑的利弊得失权衡为基础的可行方式,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按照这样的逻辑,各个企业所进行的战略选择在目标和判断准则上是没有差别的,而在现实中,企业的理性行为是不同的。
因为,任何人任何企业进行战略决策总是要以一定的价值观为前提的,而且也总是会受到各种非理性因素的影响的。
经济学假定任何人任何企业的行为都是纯理性的行为,而在现实中,人和企业的行为都是受纯理性和非纯理性两种因素的决定。
像建立百年企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培育民族品牌、发展民族产业、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伟大企业,以至要做社会企业家等这样的战略理念,实际上是由非纯理性因素所支配,而不仅仅是纯理性的推理和算计。
所以,企业战略选择不仅仅以利益关切性为转移,而且是由纯理性因素和非纯理性因素所共同决定的。
要想选择国家产业的发展战略,就要首先明确产业的战略目标,同样,这不仅仅是一个纯理性问题,也含有十分强烈的非纯理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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