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四夫争宠:萌乖...>第122章大逃亡2+反击

所以每天流掉的那一点血对于小绒球來说是绝对紧要的,但为了莫忆儿,小绒球无所谓。

两人现在的奔跑速度绝对可以快过狼群,所以沒多久,他们就赶上了前面的族人,速度快得让最前面的人都不知道他曾经离开过。

跟在族人后面跑,他们的速度放慢了许多。丝末拉察觉到他们回來,奔跑的同时用余光看了他们一眼,莫忆儿满身的血迹让他知道,他们已经杀掉了一些狼。

丝末拉沒有说什么,小绒球开始问刚刚的事情:“莫忆儿,为什么你刚刚要让我在狼尸体边嘘嘘?”

小绒球问完,丝末拉也疑惑的看了眼莫忆儿,显然他也很好奇。去杀狼,怎么还扯到嘘嘘上了?

莫忆儿翻了个白眼,用看白痴的目光看了眼小绒球,道:“我上次失踪,你为什么沒第一时间找到我?”

小绒球想了下,马上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间沒能追踪到你的气味。”

“这就对了,白狼在带着我跑路的时候,不时的在经过的地方撒尿,用它的气味來掩盖我的气味。所以你沒能及时的找到我,不得不说,阿么喀真是个聪明人。”

莫忆儿说完,小绒球和丝末拉都恍然大悟。心里想,这个阿么喀真是个可怕的人,真要快点除掉他才行。

“既然这样,你们先跑!”小绒球随即又说,然后停下來又嘘嘘……

如此几次,像是上次白狼一样,他每隔一段路就要释放一些液体。

只不过莫忆儿觉得事情沒这么简单,狼太多,搜寻起來可比当时小绒球一个人搜寻起來容易许多。而且狼群有仇必报,不死不休,就算莫忆儿他们跑出好远,狼群也势必会继续追击。

但莫忆儿也沒反对小绒球这么做,毕竟这样可以扰乱狼群,给族人们更多逃跑的时间。

别说什么这些族人也沒杀过狼群,狼应该不会伤害他们。这些狼可是野兽,就算是沒把族人当作仇人,一旦遇到这些人类,也会把他们当作猎物的。

莫忆儿经过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曾经停下來观察,果然,小绒球留下的液体让狼群前进的速度受到了阻碍。可大批人类行进的痕迹,还是让狼群缓慢的朝他们继续靠近。

奔跑了一个上午,他们终于踏出了只花部落领地,前面的丛林尽在眼前。

可跑在最前面的女人却戛然而止。莫忆儿走过去,还不等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到丛林里几匹狼的踪影。

狼群的领域是不会因为人类领地的划分而分开的,看來,淌崖部落领地内丛林的狼群也是那匹头狼所领导的。

但是光看眼前,丛林里的狼并不多,最多不超过十匹。莫忆儿顿时放松下來,而她这次竟然动了不想出手的念头。她对停下來的男人说:“前面的狼很少,你们这么多的男人,就交给你们了。”

男人们诧异极了,想不到莫忆儿会让他们动手。但是几个身手较好的男人蠢蠢欲动起來,狼是凶残的动物,因为群居而使人类忌惮,不轻易围猎。这一次,是他们这些好猎手的机会。

尤其是跟了莫忆儿这么多天,他们都想扬眉吐气一把,毕竟莫忆儿给他们的打击太大。就连海姆部落的族人都握紧了手中充当武器的木棍,打算贡献一分力量。

让莫忆儿高兴的是,其中有一个女人也主动请求参战。她便是第一个來找莫忆儿,让莫忆儿教她狩猎的女人。

莫忆儿沒有理由拒绝,只是让她小心。同时,她的目光也密切注视着这些族人,她让他们猎杀狼群是要锻炼他们,可沒想让他们丢掉性命。

后面有狼,前面也有,所以他们沒有时间可以浪费,莫忆儿马上发出命令,让他们速战速决。

于是,由勒克带领着,所有的男人和那个女人朝着丛林奔去。其他人原地休息,丝末拉和小绒球保护女人和孩子们,莫忆儿则尾随着男人们超狼群而去。

莫忆儿脚步很轻,前面的族人只顾注意那些狼,沒有注意到身后的莫忆儿。

他们靠近的同时,狼群也注意到他们。但这几匹丛林里的狼似乎沒有草原上的狼好战,它们在丛林藏头露尾,沒有马上跳出來。

其实,它们数量较少,也是有些忌惮这么多强壮的男人。可头狼临死前召唤了它们,让它们围堵这些人类。但它们并不太肯定就是面前的人类,毕竟他们沒有闻到过死去的头狼身边的气味,不清楚头狼到底是被哪些人类杀死。

但若不是莫忆儿他们人多,这群狼也会把他们当作猎物围捕。所以,杀掉这些狼是必要的。斩草除根,不要给自己留半点的祸害。

经过这么几日的配合狩猎,所有人都有所进步,尤其是勒克的指挥,已经可以做到足够的准确。他首先观察判断了所有狼的位置。虽然狼群掩藏的很隐蔽,但勒克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擅长观察蛛丝马迹,他能足够准确的判断出來每一匹狼的掩藏位置。

然后根据目测狼的体形來分配哪几个人去围捕那匹狼。

如此精准的布置让莫忆儿知道,勒克足以做一个好的狩猎队队长。如果他再年轻几岁,完全可以做一个好的首领。

但莫忆儿沒有看到过千陇的实力,他应该有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族人拥护他。

莫忆儿跳上一棵树,手中攥着一把石子,用以在关键时刻救人。但让她很欣慰,场面虽然惨烈,几次都有人差点落入狼口,但在大家的互相帮助下,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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