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大宋混世魔王>第十一章 授枪

刘一刀几乎不敢相信秦牧就这样把梁山的门户给挑了。

梁山啊,可不是四条街那么小打小闹。那里战将上百,兵士如云,秦牧三个人就这样轻松的过去,随随便便就宰了好几个。

还是有名有姓的。

朱贵和王英可是江湖上有那么一号的人物,就死在秦牧的枪下?

他不想相信,可是又不得不信。

贾红线不会骗他,石遗更没骗他的必要。

怎么看石遗都巴不得他滚蛋,近卫团不欢迎他。

可是越这样他越不会走。

刘一刀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不但一身武艺越发出众,眼界也越来越宽。

他本能的意识到现在是一个机会。以后吃肉还是喝汤,就看这一把了。

从四条街出来之后,汴梁是混不下去了,刘一刀本想回到西军再找机会,可是最近跟着秦牧这几天让他意识到,这里才是真正的机会。

虽然他不知道秦牧要干什么,可总不会是想当个土财主。

方好音虽然改了名字,刘一刀也知道她是方腊的女儿——贾红线自然不会瞒着他。

秦牧敢收留方腊的女儿,还带着一帮方腊的手下,如果他什么都不做,那才是奇了怪了。

正因意识到秦牧所谋极大,所以刘一刀更要给他留下一个能干的印象,这才想要和秦牧比试比试。

可是比试结果自己完败,还被近卫团那帮人看不起。虽然他们不说刘一刀也感受的到那种不屑。

这让刘一刀心里很不服气。

这次的行动秦牧没有带上刘一刀,却带上了石遗,这让刘一刀更加不爽。

他非常明白,现在是秦牧事业草创时候,这时候投靠算是从龙之臣,日后等人家得了天下再靠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秦团长,我要加入近卫团。”刘一刀果断的开始行动。

“你想好了?”秦牧也不意外,刘一刀怎么看都不是笨人:“不过有一点我要先和你讲清楚,近卫团不是红线和你在四条街那样的组织,我们是一支军队,而且是有着铁一样纪律的军队。在近卫团里,没有任何人有特殊的权力。”

“秦团长你呢?”

“我也没有。近卫团每个人都是这支军队的一份子,我也不例外。近卫团所有的纪律,我不但不能违反,还要的带头遵守。”

这听着到是像那么回事。

刘一刀听过好多军队的故事,比如古时候有个姓孙的大将军,士兵伤口有了脓,他亲口去清理。

虽然听起来比较恶心,但是的确能收买人心。

近卫团现在刚刚成立,秦牧肯定要做样子。这点刘一刀非常理解。

“那我也能遵守纪律。”

“好,那从现在开始,刘云飞,你正式加入近卫团,成为一名光荣的近卫团战士。”

近卫团对于刘云飞的加入有点排斥。他们全都是江南人,是方腊的老部下,突然被塞进一个外乡人的确有点别扭。

但是秦牧必须如此。

他本来可以不接受刘一刀,或者即使接受也可以稍微等一下。但是秦牧决定还是现在就收下他。

军队是个熔炉,****的人走到一起,要揉碎了成为一个整体,否则还是一支真正的军队吗,连令行禁止都做不到,还怎么打仗。

只是这个道理他没有办法现在讲出来,只看石遗能不能明白自己这番苦心了。

石遗完全明白。他本身就是做过大将军的,统领过上万的人马,尤其在和秦牧不断的交流中,对于近卫团未来的成长他有了一定的认识。

他是不喜欢刘一刀,但是军队绝不管他喜欢不喜欢,只管实现上级的命令。

刘一刀于是作为列兵,被分在了那半个班。

最近营房盖好了,就在村东口,一排砖瓦房,前面是一个大大的院子,每天秦牧带领近卫团在院子里面操练队列,熟悉军令。

刘一刀毕竟是当过兵的人,虽然加入近卫团比较晚,可是很快就掌握了队列技巧,和最好的兵不相上下。

“同志们,今天,你们经过了严格的训练,通过了重重的考验,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了。”

清晨,秦牧站在队列前,望着阳光下一张张充满渴望的面孔,大声说道:“战士,就是要消灭敌人。从今天开始,你们将得到全新的武器,学习全新的战术战法。”

近卫团每个人脸上都放出光彩!

“枪,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也是最忠诚的战友,我宣布:授枪仪式,现在开始!”

“少尉石遗。”

“到!”石遗跑步出列,来到秦牧面前,立正敬礼。

“你的步枪枪号是00019668,接过保卫人民的钢枪,就意味着,接过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我希望你能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手中的钢枪,少尉石遗,你能不能做到?”

“能!”石遗接过步枪,敬礼归队。

“列兵武永福。”

“到!”

“你的步枪枪号是00019669,接过保卫人民的钢枪,就意味着,接过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我希望你能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手中的钢枪,列兵武永福,你能不能做到?”

“能!”

……

每一个拿到全新步枪的战士都喜形于色,忍不住想要学着团长的样子端起来左右瞄。这时候严格的训练就看出了效果,纵然心里再想动,可是没一个人敢动,都遵照条令要求,站的笔直。

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枪。

“同志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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