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疯狂心理师>第三十二章 癖好

“比如,有人早上起来不刷牙、不洗脸,带着口臭就要开始创作。所以读者看到的都是这位作者带着起床气写的作品。”

“你说的是巴尔扎克还是海明威,很多作者喜欢早上工作。”

“巴尔扎克是个心脏肥大的咖啡傀儡,封他为世界上最爱咖啡的作家绝对是再合适不过。”

流云无奈地笑了,“喜欢咖啡没什么问题,可是巴尔扎克实在喝太多了,据说他一生喝掉五万杯咖啡,一天要喝五十杯。”

“看来你没有喝咖啡才能写作的癖好。”

沐春越说越来劲。

“我没有,我一天最多喝一杯咖啡。”

“海明威换了老婆之后灵感总是爆发,而且喜欢在老婆还没有醒来的早上写作。谁知道他有没有刷过牙,洗过脸什么的,据说他和当时新换的老婆在巴黎的时候租住在一个很冷的房子里,每天只能早早上床相互取暖。海明威喜欢那个阁楼,说什么早上总是头脑清醒。

这家伙的确是硬汉,他站着写作。”

流云很喜欢海明威,听沐春提起海明威便也来了兴趣。

“他还喜欢将十支削好的铅笔放在桌子上,这样才能写得流畅。”

沐春撇了撇嘴,“我记得是二十支。”

“是十支。你可以去翻翻《流动的盛宴》。”

“我就是从《流动的盛宴》里读到的。你记错了吧。”

流云自信十足,这种问题他怎么可能记错。碍于对方是医生,流云也只好不予争辩。

“科塔萨尔喜欢撸猫,喜欢撸猫的作家太多了。有个研究说喜欢撸猫的作家比喜欢狗的作家更容易成名。”

看来这医生还知道得不少啊。

“他的确喜欢撸猫。”

其实流云对科塔萨尔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又不想表现出自己不知道,作家嘛,总不能说对一些知名作者不了解吧。

博览群书是一种优秀品质。

“卢梭酷爱炙热,他光着头皮,大汗淋漓,坐在烈日炎炎中,拼命创作,享受热浪带来的快感。”

沐春背书一样越说越激动。

“可是博叙埃热爱寒冷,他时常穿着大衣,将脑袋脑袋塞进厚绒皮帽中,也非要呆在如冰窖般的房间中创作。”社长天下

“不给我开点药什么的吗?”

来医院看病总要给点药吧,不见得就这么空手而回?

“睡觉有问题吗?比如很早就醒,入睡困难或者怎么都睡不醒?”

怎么说这三种状态都不是一种问题吧,这个医生怎么放在一起说呢?看来社区医院除了离家里近一些,其他一点优势也没有。

可是大医院里似乎也没有对应的科室可以挂号看病,这个身心科,真是让人糊里糊涂。

“那就开一点聪明药吧。”

“聪明药?”

流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药。他小心问道:“是吃了会聪明的药吗?什么时候研发出来的?”

“啊,对,吃了会变聪明的药,要不要来点?”

医生似乎看出病人的疑惑,摆摆手,“或者补充一点维生素,让身体有活力一些,大脑运算速度就会提高;改善睡眠的药物也是一样;如果你需要一些能量类的也可以,比如葡萄糖溶剂,又便宜又比红牛有用。”

“不是安眠药那一类吗?”

“你没有眼中睡眠障碍吧,入睡困难?日夜颠倒之类的?”

的确没有,流云摇摇头。

“那要不要来点聪明药?”

“如果是维生素类的话就不用了,葡萄糖什么的,我还是喝点可乐好了,不劳烦医生了。”

流云说着退出门诊室,走在五楼阴暗潮湿的地面上。

大白天的,整个五楼走廊就看不见光。

烦躁,手臂和大腿上都有虫子在爬的感觉。

总之,很不舒服。

既然来了,就把该做的事情一一做完吧,ct检查在三楼,心超检查就是超声检查所在的两楼,验血在一楼。

每一个都要去护士台预约,每一个都要排队。

看个病真麻烦,这点时间可以写好几千字了。

可要是状态不好,也可能只能写几百个字。

一个没什么天赋的写作者要看状态的脸色写作,离淘汰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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