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执宰大明>724.第724章 打探情报

望见屋子里的一幕后,查干巴拉的双目顿时闪过了厌恶的神色,他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仗势欺凌女人的龌龊行为。

随后,查干巴拉转身冲着身后的几名手下比划了一个砍头的手势,示意他们杀了屋子里的那些蒙古兵,免得走漏了风声。

几名手下见状点了点头,纷纷抽出腰上的刀,推开房门冲了进去。

“你们……”屋里的蒙古兵没想到会突然闯进来不速之客,还不等他们开口问清楚怎么回事就被砍翻在地,纷纷倒在了血泊中。

跪在地上的那些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谁也没想到两伙蒙古兵会自相残杀,一个个吓得面无血色,两个小孩甚至嚎啕大哭起来,连忙被神情惊恐的女眷们死死地捂住了嘴巴,生怕引起查干巴拉手下的不满而遭殃。

干掉了东屋的那几名蒙古兵后,查干巴拉领着两名手下进入了北屋,或许是那名粗壮蒙古将领认为已经掌控了局势故而并没有从里面插门,只是将房门虚掩着,这使得他省了不少麻烦。

北屋的卧房里,那名粗壮蒙古将领光着身子压在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女身上,一边撕扯着少女的衣服一边淫笑着,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人进来。

少女的外衣已经被扯破,露出了贴身的红肚兜,又踢又挠拼命挣扎反抗,不过她一名弱女子岂是一个壮汉的对手,所有的抗争都显得有些徒劳。

查干巴拉见状双目寒光一闪,走上前抓住粗壮蒙古将领的头发用力往后一扯,毫无防备的蒙古将领噌地一下就从少女的身上飞了起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然后被查干巴拉拽着头发拖了出去。

床上的少女连忙裹着被子蜷缩在墙角,惊魂稳定地望着走出卧房的查干巴拉等人,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来到卧房外面的客厅,查干巴拉手上一用力,将粗壮蒙古将领甩在了地上。

“你们是哪个部的?知不知道我是谁?”

粗壮蒙古将领刚才从床上下来时就被摔得七荤八素,又被查干巴拉粗鲁地拖行了一段距离,因此脑袋昏沉沉的半天才缓过劲儿来,摇了脑袋后从地上爬起来,恶狠狠地伸手指着双手抱胸立在他面前的查干巴拉吼道,显得十分恼怒。

在粗壮将领看来,查干巴拉等人跟他一样也是来民宅里面寻欢作乐的,作为被占领的城市通州城的百姓就是战利品,军中的将领可以随时享用。

虽然阿鲁台对军队进行了约束,但是将领们很显然不再约束的范围内,而是士兵们照样有奸淫掳掠。

毕竟城里的蒙古军队是由鞑靼和瓦剌组成,阿鲁台的影响力有限,无法对所有的士兵都形成制约。

况且,在一些史料和民间传说中,蒙元时期就有蒙古人占有汉人的chū_yè权的记载,即汉人结婚后新娘子必须先送到蒙古保长家里待上三天,待保长享受了chū_yè权后再将新娘送回。

虽然正史中没有对这种事情进行过记载,但这些说法的产生并非空穴来风,肯定有一些因素在里面起到了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文化上的巨大差异。

蒙古军队入主中原时,元朝处于半封建半奴隶社会的极端,讲究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缺少自身的文化也不懂得汉族的文化。

蒙元时的“四等人制”虽然没有在相关的法令中出现,但元朝建立后蒙古人作为统治民族列为第一等级是无可非议的,其次是根据所征服地区民族的时序又依次分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三个等级。

四等人的政治待遇有所区别,在任职、科举、刑律等方面均有不同的待遇,成为了四等人制存在的不争史实。

而为了巩固统治,元朝将“保甲制”推向了一个极端极端。

保甲制度是封建王朝的一种社会统制手段,它以“户”(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人员管理,儒家的政治学说是把国家关系和宗法关系融合为一,因此家族观念被纳入君统观念之中。

汉代有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的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的王安石变法时提出了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等等。

等到了清朝,终于形成了与民国时期十进位的保甲制极为相似的“牌甲制”,即以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由此建立起了封建皇朝的基层管理制度。

元朝的保甲制是出现了“甲”,以二十户为一甲,设甲生,其管理者称为保长,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

据一些文字和明间传说中记载,这二十户家庭的财产和女人保长可以肆意取用,汉人和南人不得拥有金属刀具,每十户人家只能共用一把菜刀,且菜刀平日里须寄放在管理者家。

因此,享有chū_yè权一事虽无正史以律例的形式记载,但如果保长拥有巨大的权限,那么享有chū_yè权一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此时此刻,粗壮将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大祸临头了,还以为是有人来跟自己争抢女人,由于通州城的蒙古军队来自不同的部落,故而相互间因为争抢财物和女人时常爆发冲突。

只要不闹出人命官司,阿鲁台等高级蒙古将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

查干巴拉见粗壮蒙古将领态度嚣张,眉头皱了一下后飞起一脚踹在了他的小腹上,蒙古将领顿时闷哼了一声,倒飞着摔在了地上,嘴巴一张剧烈呕吐了起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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