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钢骨之王>第三百四十一章 长智慧

钢骨领的变化,让安格等黑骑士瞠目结舌,宽敞的水泥路以前虽然已经建好,但现在的却拓宽了三四倍,双向两车道变成了双向六车道,路上来往的也不是骷髅和僵尸了,而是一辆辆自已在跑的车。

安格没见过血肉构装车,看了半天也看不懂这些车为什么会自己跑,而路上来来往往的骷髅僵尸们,身上覆盖的黑色甲壳就更看不懂了。

“队长,我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这里是钢骨领吗?”手下的黑骑士忍不住问到。

安格心里p,只想怒吼:我鬼知道!

但身为队长,他又不能不端着,装做见过世面的样子说到:“变化挺大的,有熟悉的气息,行人接踵摩肩挥汗如雨,车马络绎不绝,仿佛人间盛世安息之地……。”

说着说着,安格咏唱了起来,但就是不说这里是不是钢骨领,万一不是,回头还有转圜的余地。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熟悉的地方了,三号公墓,就在路边的土坡上,靠近大路的地方有一牌子,上面写着大陆通用文:三号公墓交通站。

站牌下,十几具骷髅和僵尸,还有一些低级巫妖正站在那里等着什么,这些骷髅僵尸身上都覆盖着防御涂料,隔绝了阳光的伤害。

但做为不死生物的天性,它们还是非常厌恶阳光,缩头缩脑的挤在站牌的阴影下,挤不进去的就抬手遮在眼前,一副快要被晒死的模样。

巫妖的身上很少有防御涂装,因为他们全都活化了,保持着鲜活的模样,看上去就像一个活人,如果不是灵魂气息,安格恐怕会把他们当成人类了。

这些鲜活的巫妖身上全都罩着斗蓬,一种很轻薄却涂了不知道什么东西的斗蓬,五颜六色图案各异,却又良好的隔绝了阳光的伤害。

安格抖了抖身上的阴影斗蓬,突然感觉自己不帅了。

一辆超长的自走构装车缓缓的驶到站牌上停下,车头就响起了一个低沉的声音:“三号公墓站到了,下一站,一号公墓站,前往一号公墓的乘客请上车。”

这个声音吓了安格和手下的黑骑士们一跳,其中一个黑骑士忍不住化实为虚,钻到了车底,直到自走构装车驶离后,他才愣愣的站起来。

“队长,这车是活的,里面就是一团血肉,还有一个灵魂。”黑骑士难以置信的说到。

安格点点头,他不用钻进车底都能猜出来。

不死生物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躯体,不是骨骼,而是灵魂。砍掉半边骨架的半身骷髅,只剩下一颗头颅的僵尸都能存活。

即然如此,只要有灵魂,还需要管身体是什么形状吗?

血肉构装里的血肉,就是承载灵魂的容器,注入一个灵魂,就可以造就一只特殊形状的僵尸,当年玛格丽特的血肉缝合怪,就是这种思路下的发明。

血肉构装车本质上就是一具特殊形状的僵尸,身上扛着一个车厢而已,会说话毫不奇怪。

直到血肉构装车驶远了,安格还呆立在原地,刻意保持的姿态有些端不住了。

突然间,天空传来一阵呼啸声,大家抬头一看,只见一架三角翼从空中划过,如果不是看着三角翼下挂着一具骷髅,黑骑士们就得忍不住喊起敌袭了。

“天啊,这是什么东西?一块布?一块布就能让人飞上天?”黑骑士们惊呼出声。

三角翼上的骷髅听到声响低头一看,看到了安格等人,也不由惊呼了起来:“安格队长?”

“泰迪的弟弟蹦迪?”安格惊到。

泰迪和蹦迪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家视他们为兄弟的原因是因为蹦迪喜欢一蹦一蹦的,又被骨王陛下起名蹦迪,一个泰迪一个蹦迪,好,你们是兄弟了。

钢骨领不死生物间混乱的关系,都是这样来的。

蹦迪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他就住在三号公墓,公墓风水最好最豪华的那个墓穴就是他的。

身为黄金骷髅,蹦迪不但是骨王麾下强大的战力,也是支撑整个不死体系的节点,骨王必须经过麾下的黄金骷髅,才能掌握手下的十几亿不死生物。

所以一般情况下,黄金骷髅都是分散在领地各处,至少要保持几百平方公里内必须有一位黄金骷髅。

黄金骷髅控制麾下的白银骷髅,白银骷髅控制着领地内的骷髅,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必要的时候,罗骱把命令传给黄金骷髅,就能做到一呼万应。

蹦迪控制着三角翼,在站牌后方的直道上降落,然后把三角翼推到直道的尽头的木棚里。安格这才明白站牌后方的直道作用,敢情是用来飞三角翼的,实在太方便了。

等蹦迪走过来,安格就迫不及待的问到:“这是什么东西?竟然能飞起来?我们现在就是靠这种载具快速移动吗?那去骸骨堡岂不是很方便?”

蹦迪被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愣了好半晌,歪了歪头思考了好一会,才闷声应到:“这是飞行翼,快速移动有快递,去骸骨堡可以坐快递,更方便。”

“快递?快递是什么?”又是一个不认识的名词,安格懒得再端着了,区区十来年而已,为什么钢骨领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世界似的。

黄金骷髅最大的特质就是朴实,被安格这样一问,蹦迪只好老老实实的把安格一行带到公墓前的一栋房子前,房子门上挂着一牌子——三通一达。

正巧有货物送来,房门前的圆阵上爆发一阵空间波动,一个半蛛人扛着箱子跃空而看,看到蹦迪后惊喜的叫到:“嘶~蹦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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