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钢骨之王>第六十七章 宣传组合拳

菲米斯溜溜达达来到围观人群后,踮脚瞄了几下,发现挤不进去,于是便溜达着往后走,来到了第二辆车前。

车厢里摆满了一刀刀的白纸,塞伯坐在车里的销售位,微笑。

菲米斯似乎看不出这些纸有什么作用,瞟了几眼就走开了,来到了第三辆车前。

车厢里摆满了各种书籍,琳娜坐在销售位,微笑。

菲米斯眼睛扫过书籍,眼睛‘咦’的一声瞪圆了,然后马上揉揉眼睛,他以为自已眼花了。

“我看到了什么?钢骨之王传奇?亡灵法典——大贤者隆萨德解析?火元素法典——奥义者焚风修炼手扎?有没有搞错?”

“没有搞错,所有的书籍都得到了主要人物的授权,原装正版,你可以随意翻阅。”琳娜用培训过的职业笑容说到。

“你骗亡灵吧,不说能不能拿到钢骨之王和大贤者的授权,就奥义者焚风,都死了几千年了,你们怎么拿到他授权的?”菲米斯义愤填膺的说到。

琳娜保持着职业的笑容说到:“正是四千三百二十五年前,隆萨德大贤者从焚风大人手中拿到修炼手扎时,得到焚风大人亲口授权的。”

“呃……。”菲米斯顿时语塞了,四千多年前的事情,谁有能力去求证,大贤者说有,那就谁都没法质疑,现在唯一需要证明的是,这些书籍到底有没有得到大贤者的授权。

“你怎么证明有大贤者的授权?”菲米斯质问到,如果拿不出证明,菲米斯打算号召大家起来把这个车厢给掀了,岂有此理,竟然敢打着大贤者和钢骨之王的名义招摇撞骗,绝对不能让这些骗子得呈。

他心里已经认定这些人就是骗子,钢骨之王和大贤者是什么人物?怎么可能给这种路边摊授权,要授权也是授权给那些大陆知名的商会。

这就好像鹰国大统领给大吃货国的路边盗版商授权让他们出自传一样,荒谬。

琳娜却不慌不乱,扭头叫道:“大贤者,过来授权啦。”

菲米斯突然感觉混身一凉,一团阴影从车厢背后涌了过来,带来了一股寒气。最后,这团阴影在菲米斯面前凝出一个有若实质的身影。

“大……大……大贤者……。”菲米斯不认识大贤者,但他会看灵魂强弱,毕竟大贤者并没有掩饰自已的灵魂强度。这种灵魂强度,只有钢骨领的那些亡灵圣者之类的变态才有。

“吾以大贤者隆萨德之名,保证这些书籍都是经过原作者的授权。”说完,隆萨德便再次化成一团阴影,退了开去。

直到那股寒意和灵魂的威势退去,菲米斯说话才恢复正常,有些激动,又有些担忧的问到:“分别多少钱?”

激动当然是隆萨德的出现,证实了这些书籍的真实性,天啊,大贤者亲自编纂的亡灵法典,带奥义者焚风修炼心得的火元素法典,还有钢骨之王自述的传奇故事。

每一种放到大陆上,都是会引起腥风血雨抢夺的经典好吗?现在竟然堂而皇之的摆出来卖,只要有钱就能买到?太不可思议了。

同时他又有些担忧,普通火元素法典和亡灵法典,在大陆上至少要卖三四百金币,这些比普通法典珍贵无数倍的书籍要卖多少钱?太贵了他可买不起。

他翻了一下,书籍用的还是前所未见的材料,上面也是整齐划一,大小一致,清晰端正的文字,字号远比羊皮书来得小,一页上的内容是普通羊皮书上的好几倍。

一本半掌厚的书就能把整部法典的内容都印上,远比羊皮法典要用一个箱子装,两个人扛着走来得方便。

这样又轻便,又美观,又干净,又新奇,又容易翻阅的书,就算是卖普通法师的十倍,他也觉得值。但问题是,他没有三千金币,如果卖十倍他就买不起了。

就算跟普通法典一样的价值,他也只卖得起一本,但他全部都想要啊啊啊啊!!!

“法典统一价,六十,钢骨之王传奇便宜点,十金币。”琳娜说了一个让菲米斯觉得不可思议的价格。

“什么?六十?钢骨之王传奇十金?你确定?”菲米斯把手伸进怀里,一副‘别骗我,骗我就成交’的表情。

“确定。”琳娜很肯定的点头,这个价格她也是跟罗骱确认了好多次,虽然不理解,但罗骱是真的定了这个价的。

所有人都不理解罗骱的定价,毕竟不卖得比普通法典贵,那至少也应该和普通法典持平,否则多浪费这种神奇的纸和印刷术。就算定价三四百,也肯定会有人卖的,何必贱卖呢。

但罗骱推广这东西是了为赚钱吗?当然不是,是为了掌控宣传阵地,法典卖这么贵,普及速度会非常慢。

何况定价是羊皮法典的五分之一,罗骱也赚大的,纸的材料只是一些不要钱的茅草,人力成本更几乎是零,卖六十金币就跟白捡一样。

可是一箱羊皮法典,至少要宰六七十只羊,才能凑齐合适的羊皮,还要大量的人手来处理,抄写,养护,卖三百金币可能赚得还没有罗骱多。

成本的优势绝对是碾压的,但是定价太高,优势就被削弱了。

法典也就算了,钢骨之王传奇才是真正的宣传利器,它的厚度和法典差不多,但价值却只有六分之一。

不过也不奇怪,小说和工具书的定价能一样吗?小说属于快消品,看完就扔,但法典却是能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定价高了就没人卖了。

半掌厚的小说,以雕版印刷的水平,最多也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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