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传奇药农>第一百十二章 水贵如金千人争

三个人沉默无言,谁都能猜到外面发生了什么,又有两个修炼者殒命在大荒孤城,还是一男一女。

整个晚上,郑秋、耳猫和马朋三个,没人敢闭眼睡觉,天知道外面的恶人有没有走,万一睡觉的呼噜声传出去,那可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也不知等了多久,漆黑的墙洞里,马朋小声问道:“天亮了吗?那些人走了没有?”

“我看看!”

郑秋爬到洞口边,小心翼翼地挪开一块墙砖,刚挪开一丝缝隙,刺目的亮光从外面灌入他的眼睛。

他眯起双眼,一边用手背揉,一边将缝隙挪得大些。

墙洞外没有任何人,光秃秃的地面上只有随风浮动的黄沙,根本看不出打斗的痕迹。

“天亮了,外面没人!”

郑秋将洞口的砖块慢慢扒开,探头探脑往外爬,“你们快出来,还要去集市讨口粮呢。”

三人陆续爬出墙洞,抬着头向四处张望。

地面上的打斗痕迹已经被抹去,只剩下城墙上的凹陷和裂痕,述说着昨晚发生的事。

“郑秋,马朋,你们过来看!”耳猫蹲在地上,拨开层积的黄沙与碎石,发现了一件亮闪闪的东西。

那是一截折断的剑尖,只有五寸长,在这截剑尖旁边,散落着早已干透的红褐色血迹。

见耳猫伸手捏向剑尖,郑秋出声提醒道:“小心点,别弄伤了!”

“放心。”耳猫捏住剑尖两面,缓缓将它提起,随后他摸出石碗,用剑尖的刃往石碗上磕了一下。

笃,石碗立即被敲出缺口。

耳猫大喜:“好东西,好东西啊!用它凿石碗,绝对省事,以后咱们不用担心石碗磕坏了。”

马朋建议道:“现在光溜溜的不好拿,这样吧,你们先去集市讨吃的,我把这东西加工一下。”

郑秋和耳猫点头赞同,耳猫将剑尖递给马朋,自己抱起石碗,和郑秋一起跑向集市。

“大哥大姐行行好吧,给点吃的吧……”郑秋和耳猫举着石碗,向路过的行人哭喊乞讨。

喊了大约一个时辰,有个胖胖的行人路过,他看了一眼蹲着的小乞丐,将手里咬剩下的烤饼扔到地上。

“谢谢大哥,谢谢大哥!大哥必将飞黄腾达,寿足千岁……”郑秋一边喊,一边捡起地上的烤饼,拍掉上面的沙土后塞给耳猫。

“郑秋你吃,这是你讨来的口粮。”

郑秋直接将饼塞进耳猫怀里:“没事,我抗饿,十天不吃都没事,这块给你。”

“郑秋,耳猫!快过来。”这时马朋从巷子里钻出,挥手向两人招呼。

两人对视一眼,抱起石碗跑过去。

“看,我弄好了。”

马朋手上是一把匕首,他将剑尖用两片石头夹住,再用布条紧紧缠好,在石头的缝隙中,还用沙土填满,让匕首更为牢固。

露在外面的利刃有三寸长,切东西、凿石头完全够用。

三人乐呵呵地将匕首藏好,抱着石碗蹲回道路旁乞讨食物。

中午,三人又讨到了半个果子,郑秋把果肉分给马朋,自己则将里头的果核啃了个干干净净。

下午,街道上来了两个人,这两人身穿灰黄的的长袍,手上戴着同样颜色的布手套,脑袋上则用灰色布匹包的严严实实,只留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他们的衣服上,绣有鲜红的“令”字,正是大荒孤城的执令者。

在两个执令者身后,三个披着斗篷的大汉,使劲推动一辆木板车,板车上放着个巨大的铁皮桶。

看到铁皮桶,街道上所有人的目光都变得炽热起来,这个铁皮桶里装的就是水,是大荒孤城最为珍贵的东西。

大荒孤城的水,不能向看管泉眼的执令者购买,而是由城主决定时间配发。

像这样的铁皮桶,城里总共有五十个,每隔一段时间,执令者就会将桶灌满水,带到城里指定的五十处取水点。

为了让城里普通百姓有活命的机会,大荒孤城一直以来都有个规矩。

铁皮桶周围三丈范围内,不允许任何人动手,如果抢夺,执令者便可就地处决。

其中一个执令者拿起板车上的铁勺,当当敲响大桶,喊道:“半个时辰后,开始配发清水,今天只有一百五十份,听清楚,只有一百五十份!”

听到执令者的话,街道上的人迅速散去,各自回家寻找盛水的器具。

街道角落,马朋苦着脸抱怨:“才一百五十份,前天还有两百份呢,一次比一次少。”

耳猫附和道:“是啊,这下捡便宜更难,也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弄到水。”

规矩只说铁皮桶三丈之内不许人动手,可没说三丈以外不能抢夺,因此每次配发清水,都会引发大规模的混战。

三丈外的人,绝不会让取到水的人轻松离开,同时他们也不会让没取到水的人,靠近铁皮桶。

因为要打斗,盛水的器具必须牢固耐用,还要便于携带,所以大荒孤城的人搞出了一种特别的盛水器具,铁壶带。

它是条金属链子串成的带子,带子上缠满一排铁皮壶,每个壶有巴掌大小,用特制的铜芯铁盖封口,即使砸落地面也不会漏出清水。

铁壶带有长有短,长的可以当腰带,短的可以缠脖子上当项链,不过这项链有点沉,体格弱的人只会折了脖子。

取水混战之时,总有铁壶会掉落到地上,郑秋三人就趁着这个时机,去捡没人注意的铁皮壶。

铁皮壶这东西可是个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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