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
一座万家灯火、异常美丽的岛屿,在黑暗中显的格外耀眼。而在一条笔直的通往港口的道路上,可以看到一辆飞奔而来的面包车正在疯狂的行驶。
在路灯下,一个浑身纹身的光头壮汉,正在疯狂地扭动着方向盘,而坐在副驾驶座上同样是一个壮汉,唯一区别的就是他脸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刀口,十分狰狞。
“兹……”
一阵急刹车,面包车停在了尖沙咀码头,两个壮汉快步跑到车尾,很熟练地一人一头抬起车上的麻包袋,显然这两货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
“真是晦气!这样的大雨天,还要跑来扔这个二五仔。真不明白,咱们14k的当家红棍,怎么偏偏会是个反骨仔。还好发现的早,要不然社团就有难了。”
走在前面的刀疤男,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对走在后面的纹身男,恨恨道。
“嘿嘿,你问我我问谁呀?昨天还一起大碗喝酒吃肉泡马子,谁想到今天就变成了一具尸体。不过红棍就是红棍,骨头真硬,打的那么惨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说真的,老子真的有点佩服,在社团整整三年都没有被发现。”
踏着前面的脚印,走在后面的纹身男,有点佩服地说道。
“兹……扑。”
麻包袋一不小心被护栏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而麻包袋里的尸体也丢在了地上。
轰隆!
突然,一道雷电划过天际,在闪电的照耀下,看清了地上雨水中的尸体。
一个黑发的少年,这少年十九、二十岁的样子,身体修长。在满脸伤痕的情况下,也依稀能看的出他英俊的面孔,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他浑身上下都是伤痕,而衣服上更是血迹累累,一动不动,双手还紧紧地握着,似乎忍受着极大的不甘。在他的胸口,更是模糊不堪。
“扑他老母,真他娘的霉气,双手抬尸体真他娘的是背到家了,明天的赌马一定输。可惜了,我买的马经了。”
两个壮汉抬着地上的尸体,动作粗鲁,就好像抬一袋货物一般。
“好了,别再埋怨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两个就是个跑腿的,在这里扔海里就算了。”
“烂扑仔,你变聪明了。就在这里扔了,明天我还要赌马,省的沾染晦气。”
………………
然而,两人都不知道,在他们说这翻话的时侯,他们抬着的少年,睫毛颤动了两下,脸上闪过一丝愤怒的神色。
“噗通……”
这两货说到做到,刚说完,这边就把麻包袋扔到了海里去了,干净利索,专业至极。
从下车到完事,前后不过片刻,半柱香的功夫都不到,两人便开着面包车走了。
然而,就在两人彻底消失在尖沙咀码头的时侯,原本沉下水的少年,缓缓浮了起来,用不雅的‘狗刨式’游到了海边,然后趴在了岸边喘起气来。
“看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处境堪忧啊!”
唐辰望着在风雨中的码头,缓缓说道。星辰般的眸子中,闪过一抹雪亮的光芒。
唐辰在掉在地上时就醒了,只不过,并没有出声。任谁发现自己突然出现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并且在一个陌生的身体里,还被两个不友好的纹身壮汉抬着,都会先保持沉默。
从容镇定,深思熟虑!
这一直是唐辰怠T谂清楚自己的处境之前,唐辰绝不会轻举妄动。
唐辰这具身体的主人,是o记派到社团的卧底。只不过人家卧底都是被长官逼的,而他的卧底是主动要求的。
唐辰的老豆唐雄很悲哀地投错在香江最黑暗的年代,最可悲地是唐雄还是一个一腔热血的好警察。你说,漆黑空中一点亮,这不是找死嘛?
果然如此,好事干多了总会遇到鬼的。唐雄在三年前,不知什么原因被十四k元朗之虎四眼细李支叶买凶杀害,随后唐辰的世界就变的黯淡无光,失去了光明。
为了把这个元朗之虎绳之以法,唐辰在他老豆搭档的帮助下,依然加入了警队,然后当起了卧底。
就在不久前,唐辰卧底的身份被揭穿了。
社团的人最恨的就是反骨仔,在社团中,元朗之虎更是上火,不上火也不行,那可都是他犯罪的证据。
他派出所有的手下,拦堵截杀唐辰,唐辰寡不敌众下,被擒了。说到底还是唐辰硬气,愣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活活被打死。
唐辰查看完这些记忆后,也是唏嘘不已。毫无疑问,他现在的处境可以说十分不妙。他虽然幸运的逃过了前世的砸到身亡,转世重生获得了这具身体,但也同时继承了这具身体的故事。
“肋骨断了五根,双腿骨折,十指断了六个,英俊的脸还好没被毁容!”
唐辰在身体检查了一边,细察片刻,给出了诊断。
不愧是混黑社会的,下手倒是很专业呀。
唐辰并不是“唐辰”。在来这个世界之前,他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公务员。在这个无权无势的时代,他作为孤儿,一个天不收地不养的孤儿,想上位那就是白日做梦。
当然,作为祖国的四有青年,他曾经还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好青年。而生活中的挫折、失败、碰壁……几年之后,满身伤痕的他仍然一无所有,可他却学会了一个词……“生存”。
人背喝口水都塞牙,这不他正好好地在办公室写报告,结果头上的吊顶掉下来砸到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