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韩娱之星途>第402章 五年魔咒

东方神起的那件事。

非就是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私自经营一家化妆品品牌的事情。

当岁月踏入2009年的那一天,每一位“仙后”心里都松了口气,因为东方神起安然度过,并且“打破”了娱乐公司的五年魔咒。

可是当“仙后”们感到欣慰、庆幸的同时,二月期间首次传出东方神起面临解散的消息后,“仙后”们开始每天处于惶恐不安之中。

几个月以来。[

哪怕八十万“仙后”每天都在辟谣,表示相信东方神起不会解散,可是她们心里并不像表面上那样平静,反而充满了担忧。

然而今天,所有“仙后”最担忧的事,仍旧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7月31日。

东方神起的三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正式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他们与娱乐公司之间的所属协议失效。

一时间,东方神起即将解散的消息,让全世界的“仙后”为之心焦。

至于造成东方神起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名成员与娱乐公司正面冲突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私人与公司的严重利益分歧所致。

其实。

早在2008年,东方神起的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便与父母联合经营了一家化妆品品牌。

并且,三人曾以个人名义从事化妆品的活动,甚至私下出席过化妆品品牌的新闻发布会。

在公司看来,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私下出席化妆品发布会的事情,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因此。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对于今日安发生的东方神起面临解约的事情,整个网络已经被“仙后”们闹翻了,甚至还有“仙后”干脆直接组团到娱乐公司门口静坐示威。

对于这样的情况,娱乐公司不得不第一时间安排负责人在官网上公开表示,“公司目前已经确认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事情。对于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公司只能表示深感遗憾。”

消息一经发布。

对于娱乐公司回答,不满意的“仙后”们差点将娱乐公司官方网站的服务器导致崩溃、瘫痪。

奈之下。

娱乐公司的负责人随后继续表示,“因为东方神起是韩国最具有代表的偶像组合,所以这次诉讼并不仅仅是关于东方神起或公司的事情,论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东方神起都不应该解散,因此公司会努力避免最坏的情况发生。”

除此之外,该负责人还简单透『露』,“这次诉讼的主要原因只是因为娱乐公司与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化妆品公司之间的矛盾,因此娱乐公司会尽快解决其问题,并积极与提出诉讼的三名东方神起成员进行协商、妥协。”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相对来说,娱乐公司故意示弱的回应办法,绝大多数艺人都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其中包括裴秀勋在内。

当娱乐公司将这则消息公布之后,“仙后”们的确熄灭不少怒火。

不过当“仙后”们暂时熄灭怒火时,东方神起的nt组织却在第一时间跑出来对“仙后”们进行了东方神起解散后的跟随成员调查。

最让人惊讶的事,短短一小时。参与调查的“仙后”居然高达十万人。

十万“仙后”之中,选择跟随朴有天的“仙后”多达5万人,其次选择跟随金在中的“仙后”足有3万人,至于剩下的2万“仙后”里面,郑允浩、金俊秀、沈昌珉分别排名三、四、五。

这一小时的调查结果一出来,娱乐公司再也不能淡定了。

甚至就连李秀满都不曾想到,朴有天一个人的人气居然占据了东方神起的一半。

其次,金在中的人气又瓜分了另一半里的一半,如果东方神起真的解散了,想必“仙后”至少会有一半人跟随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而走。

等那时起。只剩下郑允浩、沈昌珉的东方神起还是那个“一呼百应”的亚洲第一天团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可是尽管如此,李秀满也不会选择妥协的。

因为李秀满明白,只要他这次妥协了,未来铁定会有第二次这样的事发生,所以。为了权威、为了自己一手创立起来的公司,他绝不允许自己旗下的任何一名艺人挑战他的权威、挑战他的脾气!

下午三点。

据《朝鲜日报》报道,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师事务所”正式发表了一份声明。

声明一出,娱乐公司一下成为了众矢之的。

事实上,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与父母联合开化妆品店的事,非只是东方神起与娱乐公司矛盾冲突点燃的一根导火线而已。

自从2003年底出道以来,东方神起一直都按着经纪公司娱乐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地展开活动。

一年时间里,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东方神起的其余时间,几乎每天的睡眠时间都只有3至4个小时,五人一直承受者比繁忙的日程压力。

除此之外。

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还在声明里列举了另外两个与娱乐公司引发矛盾的原因。

其一,根据金在中公开的东方神起合同内容所示,作为歌手发售唱片是东方神起的主业,但实际上并没有赚到什么大钱。

因为东方神起与娱乐公司双方签订合同里是没有合同保证金的。[

根据东方神起专属合同上关


状态提示:第402章 五年魔咒--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