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魔临>第三十章 马蹄北去人南望
在自己甲胄里,起身后,微微弓着腰,像是个闲散懒汉。

“郑守备,这次南下,我镇留了一半在北边,你这一部,不出意外,应该是归于我镇辖制。”

“这是末将之幸!”

李富胜点点头,道:

“大半辈子都丢在北边了,这还是某第一次到南边来,郑守备,带某去尹城转转。”

给自己上司去做导游,郑凡是愿意的,不出意外,自己接下来就得归于他的帐下打仗。

也因此,郑凡也不说什么自己其实也是北边人这种屁话了。

郑凡出来了,阿铭在营寨外等着,见郑凡身边跟着一起出来的李富胜,阿铭就没贴上来,也是以带过来的那三十骑翠柳堡骑士也别跟过来。

只是稍微地一看,阿铭就能瞧出很多门道,也清楚,拍马屁这种事儿,还是两个人私下里更为合适。

一个拍得可以更没节操,一个可以更为享受,皆大欢喜。

魔王,毕竟是魔王,虽然实力远远没恢复,但意识上,依旧是出类拔萃。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有时候,看似某个人对某方面有些欠缺,其实不过是懒得去照顾那里罢了;

就算是樊力,谁又真敢当他是个傻子?

见李富胜没骑马,郑凡自然也就没骑马,二人是步行出去的。

军寨就在尹城城郊,几乎就是贴着的,所以出了营门也没走多久,就到了尹城城下。

李富胜抬起头,看着这座城墙以及喧闹的城门口,不禁道:

“此城之规模,不下图满城,但烟火气息味道,却比图满城浓厚多了。”

“大人,银浪郡最高也最热闹的城,不是尹城,而是南望城。”

“后日正好要经过的,只可惜,估计是没机会进去瞅瞅了。”

郑凡则道:

“大人,乾国的花花城池,只会比南望城更好看。”

论享受,

论艺术,

论建筑,

论审美,

乾人可以说是完爆了燕国的这帮世世代代的大老粗。

“侯爷说得没错,郑守备说话,确实好听。”

“额……”

“侯爷还说过,就算只是将郑守备留在帐中陪着说说话,给一个参将位,也是值得的。”

“末将自小在市井里厮混,家里以前更是开酒楼的,不会说话,这生意可做不下去。”

李富胜点点头,道:

“唉,某年轻那会儿也挺会说话的。”

郑凡发现这位李富胜总兵一直在占自己便宜,

几次了,

一直在说自己和他很像,

要不是知道自己是肉身穿越而不是魂穿,

郑凡都得怀疑自己是不是人李富胜的私生子了。

不过,李富胜接下来的一句话,让郑凡意识到自己想多了:

“后来,杀的人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懒得说话了。”

“大人为国御蛮,劳苦功高,自然…………”

“不,我只是喜欢听惨叫声。”

“…………”郑凡。

入城时,尹城守城卒看见郑凡和李富胜穿着甲胄,也就没做过多阻拦。

“大人,今天我们吃点儿好的?”

镇北侯府的伙食,郑凡是见识过的。

李富胜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到:

“自然!”

随即,李富胜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道:

“你,很好。”

这个语气,这个动作,颇有一种太君鬼子拍良民的感觉。

当然,郑凡清楚,这是李富胜太高兴了,所以在表达上,有些过去激烈。

郑凡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高档的馆子,二人进来时,掌柜的亲自出来迎接,领着郑凡和李富胜去了二楼的雅座。

“二位军爷,今儿个这顿饭,小老儿我包了,二位吃好喝好后,多杀点儿乾崽子。”

老掌柜的很上路子,不过又委屈巴巴道:

“这事儿,二位军爷可出去可千万别说啊。”

城门外大营里那么多镇北军将士,要都来他这里吃饭,他这点儿身家可真担不起。

“做生意是做生意,该多少银子就多少银子,我们有军令,不得吃白食,老掌柜若是有心,吩咐下去菜式做得精细点儿就行,酒就不要上了。”

“是,是,是,小老儿亲自去后厨盯着。”

老掌柜走后,郑凡拿起茶壶给李富胜和自己都倒了一杯茶。

“某打仗,杀戮过重,这一点,劳烦郑守备日后上了战场,多多提醒。”

“额………”

“某说话,不喜欢拐弯抹角。”

“末将明白了。”

这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杀戮狂。

看来,那些关于他的传闻,并非是空穴来风。

“其实,在某看来,乾人胆气不足,杀得他们怕了,杀得他们胆寒了,他们自然也就臣服了。”

李富胜用手抓了一把桌上的一盘先上来的花生一边剥着一边说道。

郑凡明白了,李富胜之所以让自己带他出来,是为了这个事。

一般喜欢杀戮的人,性格里,都有着属于他的偏执一面。

这类人,郑凡熟悉啊,自家堡寨里七个魔王,要不是自己压着,各个都是喜好杀人为乐的变态。

李富胜知道自己的性格缺陷,同时对一些东西,比如大方针,又有些不解,外加一些话,在军营里又不方便说,他也不好意思拉下自己这张总兵官的脸让自己同僚知道自个儿居然向一个小小守备在请教。

所以,这才将郑凡喊出来“逛街”。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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