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歌海成路>第二十四章 长离未离(2)

第二天一早,永徵来到了秦允暮的住处。

“允暮,我昨天想了想,你好不容易回老家玩一趟,我真是很过意不去,要不我还是自己去吧,你尽管回你的家,当你安顿好了,再回来找我。”

“有什么过意不去的,”秦允暮拍了拍永徵的肩膀,“这么大一个城市,我就你这么一个朋友,帮你撑撑场子算什么,再说,我哈可能什么忙都帮不上呢。”

永徵有点不好意思,“好允暮兄,那我们就去吧。”

说着,永徵带着一堆人来到黎大虎的宅邸。下车一看,我的天,这么大的别墅,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繁茂的绿植,除了这主楼宅邸以外,周围还有大大小小几间房子。外边还守着几个仆人和保镖,这派头可真够足的!

这还想着,里边就有人出来迎接了,看这人的行头,应该是黎大虎没错了。身材壮硕偏胖,剃发了一头平头,显的脑袋更大了,一身西装革履,印象中这个人应该是个暴发户,这一见倒是看着挺体面,果然人靠衣装。

黎大虎上来就热情打招呼,倒是没见他有被检查住宅的紧张,反是显得十分热情,要说诧异,也许就是惊讶于怎么会来这么多人。

永徵给黎大虎也介绍的军区来的朋友,黎大虎话中有话的说道:“看来我黎大虎还真是受重视啊,警区给我介绍了这么多朋友。”

直到吃饭的时候,大家也没觉得黎大虎有什么异样,与想象中嚣张跋扈的样子倒是不同,这黎大虎说话谈吐甚是风趣,给大家讲述自己的发家史。

原来这黎大虎确实是地头蛇出身,他自己对这一点也毫不避讳,之后靠着关系做起了夜总会,形形**的服务让他当时赚得盆满钵满,既然有了门路,就开始做大做强,这一发还不可收拾,要说此人还确实有能力,各种副业全面开花。

不过要说黎大虎最得意的事业,细数下来有三个,一个是夜总会,本来就是暴利,再加上背后有官吏支撑,一直做的顺风顺水;第二个是歌舞剧院,按他自己的话说,纯粹是为了附庸风雅,不想让别人说自己是暴发户;而第三个是马戏团,当初的马戏团里只是一些哗众取宠的戏子,自从产业做大,马戏团开始接纳各路人才,四处巡演,相当隆重,反倒成了黎大虎知名度最高的事业,走到哪里都是场场爆满。

这时,黎大虎叫来一男一女,并给大家作了介绍,男的叫黎城,女的叫黎君,年纪相差不大,都是三十多岁,是这黎大虎的子女。

“我知道了,”秦允暮插了一句话,“怪不得叫‘城君马戏城’!”

“哈哈,多谢小兄弟赏识!”知道军区的人也了解自己的品牌,黎大虎也很是开心。

“怎么会不知道,”永徵也接过了话,“据说这马戏团真是相当精彩,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

“好好,城城,你到时候安排一下,带这些小兄弟去看看马戏团表演!”

“好的,”黎城应了一句,“马戏团长期在外巡演,最近正好回到镇上,你们要是愿意,后天我带你们去!”

“看来我们正好赶上了,”王樾涵说,“这马戏团怕是很久才在镇上见到一次。”

“其实也不是,”黎城回答,“马戏团平均每个月都会回镇上表演,因为镇上的市场最大,受众最多,很多时候这里有旅游的人,所以在镇上表演的频率最大。”

“那就这么说定了!”大家有点假惺惺地爽快答应。

临行之前,黎大虎说这宅子房间还算充裕,大家既然这么多人,不如就在这里住下。

秦云暮说:“前辈,我们住宿的地方确实有点不充裕,正好这两天会在这里了解事情原委,不如腾出一间房,为我们两个女生住下可好?”

“当然没问题,你看这主楼之外还有一些辐宅,黎城,你顺便帮两个姑娘安排一下。”

“那就多谢了!”秦云暮鞠躬说道,“风璇、殷宁,你们两个跟着黎哥,让他帮你们安排下!”

“嗯,好!”两个人爽快地答应了,心想着队长把两个人安排在这里定是有什么盘算。

其他人则回到宾馆,大家简单回顾了一下今天的饭局,其实并没有说出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关于当天发生的事,黎大虎也是遮遮掩掩,一口咬定自己并未做过,声称回去狠狠恐吓了那位工人才导致他自杀,这显然的是一套谎辞。

不过事情也未必没有进展,因为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点,那就是关于这个马戏团。在张警长的叙述中,黎大虎当时呵斥另一个人说“你不要一回来就要钱,”说明此人并非长期呆在别墅中,这句话也有点像对子女说话的口吻,可今天看到二位只是普通人,而且接下来也不乏会有与他们接触的机会,尚可慢慢考虑;而在所有事业中,只有马戏团经常在外,黎大虎是独子,据永徵说也没什么亲戚,所以能和“回来”贴上边的就只有马戏团了。

所以,当黎大虎提起要带大家看马戏团的时候,秦云暮也是毫不犹豫就答应了。至于为什么要留人在那宅子中,首先一点就是要搞清,什么人才“偶尔回来”。

秦云暮将自己的想法发送给了殷宁和风璇两个人,两个人也马上领会其意思,安顿好两个人已经晚上九点半多,不算太晚,两个人寻思着出去走走。

沿着这庄园绕了个圈,两个人感叹道这可真是个大宅子,光是植被都能算作一个小景点,更别说这些华丽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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