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猛爹>第444章如果我爸是丁鹏

时间回到半个月前。

当丁鹏的书正在书市上掀起惊天巨浪的时候,丁叮的演唱会也如同几枚炸弹一样,将整个音乐圈甚至娱乐圈都给轰炸的一片狼藉。

说到底丁叮还是一个乐坛新人,毕竟前前后后加起来入行也就一年左右而已。

像这样的新人,大多数别说开演唱会了,能够混出点名堂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可丁叮就是要开演唱会了,非但如此,而且还是规模巨大的演唱会。

要知道十万人的演唱会可不是儿戏,国内的歌星敢有勇气开这种规模演唱会的不多,就连那些早就成名的巨星也要掂量掂量。

毕竟这玩意虽然说起来很壮观,让人很感慨,可是如果真的门票卖不出去就没面子了。

这种事情在歌坛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清,很多歌手都是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高估了粉丝对自己的喜爱程度,雄心勃勃的办演唱会,结果演唱会开始了压根就没多少人。

曾经有个叫金麦郎的歌手,唱过一首《我的溜冰鞋》,这是一首很奇葩的歌曲,说是外星球的歌曲都不为过,可他就是火起来了。

于是这货就赶忙办演唱会,结果就尴尬了,整个演唱会现场总共去了十来个人,而且现场保安和清洁工还占了一大半,不说是赔的底裤都没有了吧,面子是彻底的扫地了。

这也是歌坛很多人的一个谈资,而金麦郎在歌坛也算是彻底出名了,只不过不是因为唱歌出名的,而是因为这场演唱会出名的。

所以说演唱会对于一个歌手来说根本就不是儿戏,每一场演唱会要想办好,必须要充分的做准备,做宣传,甚至是炒作。

你要知道自己在粉丝心目中的地位,粉丝对你的重视程度,只有知道这些了,演唱会的门票才好定价。

至于这方面的情况,乐坛曾经的天后李菲的一场演唱会就是最好的模板。

人家是天后,在歌坛的地位几十年无人撼动。

可就算是这样,人家开演唱会之前也会探一下市场反应,先说我要开演唱会了,这是我几年来开的第一场演唱会。

人们看到这个消息之后很兴奋,尤其是一些她的铁粉,激动的不行,说多少钱都去看。

知道了这些,那么门票价格就好办了,先定个一千到两千的价格,然后再搞个饥饿营销,最后票价足足被炒到了上万甚至更高。

可就算那样看的人也是多的不行。

人家用的办法先不评论,至少人家开演唱会不是盲目的,同时歌手本身也有信心。

现在丁叮开的演唱会可要比以往的其它歌星的演唱会厉害的太多了,直接租用了京都最大的宏大足球场,这个足球场地非常大,如果人们都是站着看的话,别说十万人了,十五万人都很有可能装得下。

而且人家已经说明了,至少要开十万人的演唱会。

看到这个消息,音乐圈的所有人都炸了。

滚十唱片。

程冠杰为了这个事情还特意召开了一次内部会议,将在公司的所有歌手都给召集了起来,问他们什么看法。

毕竟这些人都比丁叮的资历要老很多,现在人家一个新人都敢做这种疯狂的事情,他想看看这些老歌手有没有这个魄力。

“各位,如果丁叮成功的话,这可是华夏乐坛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啊,别说丁叮以后的名气了,就冲这一次就可以排名在华夏乐坛演唱会榜单的前几名,甚至在国际上也能排上号。”程冠杰笑着说道。

听他这么说,所有的歌手都没反对,毕竟都是内行,都知道十万人的演唱会是什么概念。

“刘彩儿,怎么样?你有勇气开这种规模的演唱会吗?”程冠杰笑着问一个美女。

刘彩儿也是入行五六年了,唱过好几首红极一时的歌曲,实力非常强悍。

见程冠杰问自己,刘彩儿笑着摇了摇头,道:“程先生,我真不敢,毕竟十万人太多太多了,我虽然想,但是真不敢做。”

她说这是实话,能开十万人的演唱会这本身就是一种荣耀,谁不想啊?

可是想之前必须要考虑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有没有那个吸引力和号召力。

所以综合考虑了一下,刘彩儿觉得自己搞不定。

程冠杰笑呵呵的又看向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笑道:“赵哥,你呢?”

赵哥赵传仁,在乐坛一提起这个人没有听说过的绝对很少,因为这个人在几年前就已经红的发紫了,唱的经典歌曲太多太多了,他曾经有一次演唱会直接有五万粉丝去观看。

仗骋彩且桓龃说。

可是现在见程冠杰问自己敢不敢开十万人的演唱会,赵传仁还真没底。

“咳......这个不好说,如果是三年前我还敢试一下,现在有点怕。”赵传仁实话实说道。

他已经成名了,没必要冒这个险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到时候成功了一切ok,如果一下失败了,那绝对会被别人笑话死的,甚至自己在乐坛的地位都会受到影响。

到了他们这个阶段的名人,一般都是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的。

他这么回答,也在程冠杰的预料之中。

“陆源,你呢?现在你可是最红的时候,敢不敢挑战一下?如果你敢的话,公司帮你运作。”程冠杰笑着问陆源。

陆源挠挠头,想了半天才说了一句话。

“程总,如果我爸是丁鹏,我就敢!”

程冠杰:“......”

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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