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最强赘婿..>第452章 承蒙不弃,加更一章

杨兵的奶奶住在家里,爷爷老杨头则带着狗住在远处山上的窝棚里,趁着做饭的空当,秦天提出要去参观老人的窝棚,老杨头欣然同意,带着秦天来到半山腰,一座窝棚搭在树上,绳梯软软的垂下来,树下有个火塘,灰烬已经冷了,支架上悬着一顶日式90钢盔,上面的黄色五星已经褪色了。

秦天不禁唏嘘:“村里人靠什么生活啊!?”

“种苞谷,养鸡,养羊啥的。”

“山上地少,开荒不易,下趟山要走几十里山路,娃们上学咋办!?万一村里有病人咋办!?依我说不如搬家走人,进城享福去。”

老杨头叹口气,点燃烟袋说:“话是这个理,可是我走不开啊。”

“为啥走不开!?”

老杨头一指不远处的一座坟包说:“我要给孔司令守灵啊。”

坟包前,赫然跪着一具用铁丝缠绕的骷髅,白森森的挺渗人。

坟墓修的很规整,周围还用火成砖码了一圈,方圆五米之内,没有任何杂草,可见守墓人有多用心。

再看这个骷髅,跪在坟前大概一米左右,整个身长不超过一米六,按推理来说,应该是个岛国人。

“老爷子,孔司令生前没少为国家做贡献吧!?”

“说来话长了,当年侵略军占了白源,驻扎了一个小队的人马,镇着四乡八县的百姓,咱华夏人也有不愿做亡国奴的烈性汉子,孔司令拉起队伍,连夜端了鬼子的炮楼,砍了十八个脑壳,缴了一挺歪把子,从此竖起咱白源抗日救国军的大旗,有人说他姓国,有人说他姓共,咱老百姓也闹不清楚那些道道,只知道孔司令的队伍是打鬼子的好汉!”

老杨头一拍大腿:“那年我正好十六岁,跟我爹在山里当猎户,我爹和孔司令一见如故,拜了把子,后来我爹和鬼子干仗的时候牺牲了,把我托付给孔司令当了警卫员。”

“那后来呢,孔司令怎么牺牲的!?”

老杨头已经抽完了一袋烟,将烟锅子在鞋底磕一磕,正要打开话匣子,村子方向传来喊声:“爷爷,秦大哥,吃饭了!”

“走,回头得空给你再说孔司令的故事。”老人起身,健步回村。

酒宴已经摆好,粗笨的木头桌子就摆在院子里,篝火上架着半扇野猪,猪毛已经褪掉,皮上刷了一层野蜂蜜,用果树木头一烤,焦黄喷香,还有野兔子和野山鸡,农家自酿的包谷酒,琳琅满目摆了一桌子。

秦天问道:“您老真的就靠钢叉猎野猪么!?”

老杨头说:“那还有假,以前用枪的时候打得还多些,后来枪被乡**缴了,就只有挖陷坑,用钢叉了。”

众人汗颜,野猪可不像饲养场的大肥猪那样憨态可掬,而是异常彪悍,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通体刚硬的黑鬃毛,满嘴獠牙,没事还喜欢在松树上蹭,弄一身松油干结之后就是天然铠甲,这种既凶狠又狡猾的猎物甚至比老虎还要危险,而老杨头一个八十多岁的古稀老人,居然用冷兵器就能猎取,这简直就是神话!

“您老以前用什么枪!?”秦天问道。

“那可多了,跟我爹学打猎的时候用土炮,后来跟了孔司令,发了我一支汉阳造,好家伙,那枪膛线都平了,子弹横着出来的,我使不惯,就自己缴了一支三八大盖子,那家伙是真好使,五百步之内,指哪打哪,小岛国的人矮,枪法可高,咱们游击队员三五个都干不过他们一个人。”老杨头比划着,不知不觉就讲起来过去的故事。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插嘴问上一两句,秦天想到看过的一些杂志上介绍三八式步枪的文章,便问道:“听说三八枪威力小,打中了就是贯通伤,躺上十天半个月就好,是真的么!?”

“贯通伤!?”老杨头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说道:“这话对,也不对,要是离近挨一枪,那就是一个透明小窟窿,养个把月就能长好,要是隔几百米挨一枪,神仙都救不活你,你知道咋回事!?那子弹进肉就滚,小眼进去,碗口大的窟窿出去,不死都怪了。”

秦天若有所思,理解了老杨头的意思,三八枪用的子弹口径小,初速快,弹道过于稳定,近距离命中不会产生翻滚,距离远了子弹飞行不稳,遇到目标会横飞,所以造成的伤害更大,杂志上说的三八枪不如国军的中正式,大概是以讹传讹吧。

“当年孔司令是条好汉啊,那是赵子龙转世,杀进敌军七进七出没人拦得住啊,可谁成想啊,遭了叛徒啊,脑袋被勒住,眼睛撒上石灰,就这么被鬼子给擒了,最后吊死在白源县日军管理处的城门楼子上了——就是现在咱们白源县的老县**,那以前就是鬼子建造的,后来解放了,国家就挪去办公用了。”

秦天听着老爷子的话,有些酸楚,作为一名军人,最痛恨的就是战时有人从背后捅刀子。

看出来老人有些难过,我赶紧转移话题,问他一个月能抓多少只野猪。

虎头岗很穷,孩子们瘦的皮包骨,一问起来才知道,这村子每年的人平均收入才两三百块钱,也没学上,十二三岁就去城里打工,杨兵就是这样,不过他比其他孩子强点,从小跟着老爷子学武,文化多少也能学一点,最起码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比别人强得多!

“这几年不比往年了,野猪也少了,一个月能打两头,完成乡里的任务就算不错了!”

“乡里还有任务!?”秦天皱眉道。

“有,每月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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