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20年归来仍少年>第三十四章 不合时宜地唱歌

“咦!黑娃,你娃有出息了,敢跟支书这么叫唤,小心支书批斗你……”一个村民逮住话把儿,故意拿黑开玩笑。

“三中全会开了好几年了,咱村也都包产到户了,全中国农村的美好蓝图都画好了,将来,咱村还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咋咧?你还以为现在是原来啊?他一个支书,还能再随随便便给人家开批斗会?”黑娃不无认真地说。

有趣的是,黑娃说话时,侧着身子踮起一只脚,单手叉腰,挺外圆,黑黢黢的脸色倒是把白眼仁映衬得十分明显。

他那倔强的神态顿时惹得村民们哈哈大笑。

在当时的所有建筑里,周王村小学毫无疑问是一个标志性建筑,谁家再有钱,也不可能盖出这么漂亮的楼房,这可不再是以前的土坯房,纯粹的一砖到底,砖怎么能用青砖?肯定是一红到底嘛!

搬进新学校那天也是新学年报名的时候,天气非常好,许多村民都过来当义工来帮忙,个个人喜笑颜开。学校楼顶的大喇叭里,循环播放那首响彻中国大地的歌曲《在希望的田野上》,优美遒劲的旋律令人振兴,每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格外兴奋,大家一边干活一边跟着旋律在唱: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炊烟在新建的住房上飘荡/小河在美丽的村庄旁流淌/一片冬麦,(那个)一片高粱/十里(哟)荷塘,十里果香/哎咳哟嗬呀儿咿儿哟\咳!我们世世代代在这田野上生活/为她富裕为她兴旺……

在窗明几净的汽01班教室里,同学们跟噗呲噗呲吐泡泡的鱼一样,好不欢愉。三五个脑袋扎在一起侃大山的,两两一起唠嗑的,还有个好事者招惹了女同学被追上来惩罚的……啥事都有。

夏轩是个慢热型的同学,他和肖童健是一前一后来学校报到的,肖童健很灵光,咋咋呼呼很会来事,一眼就被班主任和辅导员看中,当了临时班长。而夏轩是过了好长时间后,才被同学们一点点认识的。

夏轩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那一头,长及眉毛掩盖了半个耳朵的长发,远看他的背影,会让人混淆性别,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留长发的人都有这个动作,他每过几分钟,就会把脑袋朝一边甩一下,顿时,满头长发风吹麦浪似的朝着一个方向倒去。胖乎乎的脸上肉也在动。

他不太爱和同学聊天,军训时动作常常做不到位,没少挨教官批评,他跟其他男生最大的区别不仅仅是满头长发,而是那种温柔文气的性格,教官批评甚至辱骂他时,他的脸就唰地红到耳根,从来不会犟嘴。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会掺和别人的事,军训结束前学生跟教官打架时,他就跟一尊神像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没事了他嘴里定是哼着曲子,伴着音乐的节奏跟磕头虫一样点着头,额前一丝丝长长的发枝,一晃一晃,跟着节拍轻轻跳跃。

夏轩才不会搅和进“噗呲噗呲”,跟鱼儿吐泡泡一般的闲聊当中呢,他拿出随身听,把耳机插在耳朵听音乐,听着听着就高兴起来,眯着眼睛跟着磁带唱了起来。

同学们的目光被吸引到了他的身上。

同桌缑立本见班主任来了,赶紧用胳膊肘碰着夏轩,夏轩完全陶醉在了音乐的世界里,依旧闭着双眼,背靠在椅子上摇头晃脑,深情而投入地哼唱着再也熟悉不过的摇滚的旋律: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王自民并没有扯下他的耳机,而是站在夏轩身边。缑立本不敢再做小动作提示了。同学们的目光投了过来,大家期待着一场滑稽剧的上演。夏轩丝毫没有在意,继续跟着音乐的节拍尽情地哼唱着。

突然,他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时,一下子打到王自民身上,这才如触电般恍然明白老师在这里。

夏轩赶紧扯下团在脸颊两侧的长长的耳机线,主动地站了起来,怯怯地说:“王老师……”

滑稽剧触及了同学们的笑点,顿时,教室里传来了一阵笑声。

张琰的思绪被这种笑声拉了回来,把他从童年的周王村小学,拉回了窗明几净的汽01班。

“唱得不错嘛……”王自民说。

夏轩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老师是在挖苦他,还是在肯定他。

“老师,对,对不起……”夏轩压低声音说。

“唱得不错并不意味着唱的就合时宜。”王自民正准备说下去,突然,下课铃声响起,他就冲着同学们说:“下课了,大家自由活动吧。”

楼道里沸腾了。这时辅导员乐迪碰巧走来。王自民并没有走,他继续给夏轩训话,好几个同学好奇地围上前来看热闹。

“为什么说在这里唱歌不合时宜?因为这里是教室,这会是晚自习。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要靠听觉感官触发情感的波动,产生音乐的心理联想。艺术就应该有艺术的殿堂,而不是在教室里表现艺术,我说得对吗?”王自民问。

“王老师您说得很对。您也喜欢音乐吗?”夏轩问。

“我哪里有你这样的天赋?我孩子上音乐兴趣班,我才略微知道了一点。你的音准把握得很准,音色音质都不错。”王自民说,“我不反对你唱歌,我希望你能在舞台上表现你的才华,而不是在教室里。我们是兵工学校,你们将来所的工作都与兵器和制造有关,但兵工系统也需要更多的艺术人才,我希望你能好好坚持兴趣,将来,没准还能为兵工人谱写出更好的、更能反映报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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