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神医娘亲之腹黑小萌宝>【第九十四章】缝合伤口

俞婉将又大又沉的箱笼搬了进去。

郭大佑起先没在意,一直到余光捕捉到一道窈窕的身影自眼前一晃而过,他方抬起头,这时,俞婉已经搬着箱笼跨过门槛了。

“那是……”他不解地问。

俞松抓起余下的几个大包袱,没答他的话,进屋了。

大伯母说道:“老三的女儿,阿婉。”

“啊,是她啊。”郭大佑恍然大悟,“上回见着她,与巧儿一般大吧?一转眼,都要赶上月儿了。”

他口中的巧儿是他的小女儿郭羡巧,今年八岁,而月儿则是他长女郭羡月,前阵子刚满十六,小俞婉一岁。

郭大佑迈步进了屋,车钱也没付。

车夫站在门口干巴巴地等着,还是大伯母进屋拿了腰包,一个铜板不少地给了他。

车夫驾着牛车去了。

俞婉把箱笼搬进一间敞亮的屋子,这间屋子分家前是俞邵青与姜氏的婚房,分家后一直空着,地动给它带来的影响不大,开裂的墙壁已让俞婉、俞峰用泥给填上了。

郭大佑进屋时,俞婉正把箱笼放在桌上。

俞婉一转身,见是郭大佑,记忆中虽没这号人物,可并不影响她揣测对方的身份,她客气地打了招呼:“舅舅。”

她随了俞峰几人的称呼。

先前只是一道背影,眼下看了这张脸,郭大佑不由地愣住了,这丫头不仅长大了,还出落得这般水灵,简直都不像那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了。

俞峰在屋里修房梁。

大伯泡了万叔送来的御前龙井茶招待郭大佑。

郭大佑不识货,愣说这茶不如妹夫家的好喝。

大伯也不恼,笑笑随了他。

倒是大伯母板着一张脸去了厨房。

俞婉把俞松拉进他自个儿的屋。

“你干嘛?”俞松看着那只拽着他腕子的素手,眉头一阵紧皱。

“我听大伯与大哥说你受伤了。”俞婉进屋后,方松开他的手,打开包袱,取出金疮药与几样简易的包扎工具,包扎工具是在驿站治马与给栓子家治牛时陆续补上的,金疮药是万叔给的,主要方便她医治燕九朝,能用在燕九朝身上的都是好东西。

我这算不算假公济私?俞婉暗戳戳地想。

俞松一脸不以为然道:“小伤罢了。”

“再小也是伤,何况又伤在头上,让我瞧瞧。”俞婉点了一根烛火。

俞松不让。

俞松一把摁住他,强行将的脑袋掰过来。

俞松试图挣扎,却发现这丫头的力气意外的有些大。

俞婉把他头上胡乱缠着的纱布解开,俞峰说是轻伤,她还真当是轻伤呢,却不料口子开得这么大,额头都肿了。

“我要给你缝合一下。”她抽回手说。

一听缝合,俞松炸毛了,一把自椅子上弹跳起来:“我不要!”

俞婉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怎么?你怕?”

俞松噎了一把,他再怎么是个大男人,也会害怕有人在自己身上走针的好么?只是这种事就没必要让这丫头知道了!

“谁、谁知道你会不会缝啊?”

俞松蹦出三米远说。

俞婉取出一根新的绣花针,在火焰上来回炙烤,慢悠悠地道:“你放心,这种皮肉伤我缝过很多次了。”

就是不是给人缝的。

论忽悠,俞松不是俞婉对手,论力气就更不是,俞松最终乖(被)乖(迫)坐在椅子上,让俞婉缝了五六针。

说疼是真疼,他几乎怀疑这丫头是故意的,毕竟哪儿有大夫下手这么重?

他正欲把满腹牢骚宣之于口,一只冰凉的手就抚上了他额头。

“别动,还没好。”俞婉轻轻地说。

二人隔得近,他能感受到她温热的呼吸,落在他疼痛的伤口上,落了一丝幽暖的香。

俞婉给俞松缝完针时,郭家的女眷也到了,照旧是大伯家付的车钱,看到大伯笑主动掏腰包的一霎,郭家舅母臭了一路的脸色总算好了些。

郭家舅母姓杜,名金花,是郭大佑的结发妻子,杜家也算遥水村的大户,杜金花嫁入郭家后,子嗣诸多不顺,只为郭大佑生下两个女儿便再也没了生养,莫说在乡下,便是在城里,生不出儿子都是女人的大忌,可谁让杜家硬气?杜金花依旧在郭家趾高气扬的。

杜金花穿着一条酱色棉布裤子,踩着一双白底缎面绣花绒布鞋,上衣是一件宝蓝色琵琶扣碎花长袄,发髻梳得光亮,簪一支镀金的琼花珠钗。

不仅如此,她还涂脂抹粉描了眉,这在城里并不稀奇,在终日务农的乡下就极少见了。

杜金花的左右两侧,分别是十六岁的郭羡月与八岁的郭羡巧。

郭羡月身姿窈窕、花容月貌,在遥水村是数一数二的大美人。

相较之下,二女儿郭羡巧就其貌不扬多了,比两个郭羡月加起来都胖,五官也差强人意,她进了屋也不叫人,就一直吃着手里的红糖酥。

------题外话------

今天,我要做个宠粉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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