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唐土万里>第三百九十二章 罗马人的日记

照耀的火把下,赞巴盘膝而坐,那柄家传的宝刀就横在膝盖上,远处是喧嚣热闹的唐军大营,作为胜利者他们自然应该痛饮庆贺,而不是像他这样的败军之将,听着身边的族人们痛苦哀悼战死的士兵的亡魂。

不远处,福卡斯听着那些吐蕃俘虏好似狼群低泣的凄凉哭声,也不由打了个寒碜,不过想到这些骁勇善战不属于大食人的吐蕃人被自家主君杀成了这幅样子,他又不由挺直了胸膛,在身旁奥卢斯的陪同下,走向那独坐于火光下的吐蕃将主。

“咱是奉了大都护之命,来询问那吐蕃贼将的。”

出示了令牌后,福卡斯方自进了单独看押没庐琼保氏的营地,大军远征路上无聊得很,什么事都能当成谈资,他喜欢写日记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最后就连闲得无聊的高大都护都拿了他的日记当做消遣来看。

福卡斯每日用拉丁文和汉字写日记,他在火烧城的时候学习大唐的语言文字,虽说把字给学全了,但是写日记时仍旧习惯使用拉丁文的修辞和语法,而他也把这次远征的经历当成了一次史诗般的传说,于是用词上难免夸张不少。

而他这种大吹牛皮的写法,其实很对高仙芝和安西军的将士们的胃口,于是他这位弗菻国的书记官的日记,不知不觉间就成了远征军中最受欢迎的读物了,这也让他得以接触了不少安西军的将领,为他们单独列传写故事。

大唐太过于伟大,以至于在福卡斯眼中堪称史诗般的远征在大唐史官的笔下,不过是寥寥百来字的篇幅,那些远征军的将士和沿途征服的敌人连留个名字都不配,可是对福卡斯来说,这却是值得他记录的东西。

“西门,赶紧写,咱们等着你的新故事呢!”

勘验过令牌的士兵笑着说道,虽说大部分军士都不识字,但福卡斯写的故事自有人会在军中讲给大伙听,不少人都以能被这位弗菻国的书记官写上名字而感到自傲。

“快了,快了!”

福卡斯很是高兴地回应着,然后他看到了那位抬起头的吐蕃将主,他听说这位吐蕃将主姓没庐琼保氏,乃是吐蕃国中的大贵族出身,其家族类似罗马国中的执政官,曾经管理着吐蕃帝国。

“你是何人?”

赞巴的唐言对福卡斯来说,比大多数安西军里的蕃部将领们说得要标准许多?用主君的话来说?那是正宗的雒阳雅音。

“我是碎叶军掌书记官福卡斯,汉名西门庆?来自罗马帝国西庇阿家族?效忠于沈将军。”

福卡斯很是严肃地回答道,对于自己的汉名?他极为喜欢,他询问过主君?西门乃是历史久远的大姓?正适合他们西庇阿家族使用,而他的名字里带个福,汉话里庆福乃是吉祥之意,他嫌福字太过直白?便单取了庆字使用?当时主君都被他取的这名字所惊动,直呼好名字。

“你来做什么?”

看着面前的罗马人拿着纸笔,赞巴眉头微皱,这个异邦人可不像是来询问的。

“我来记录将军生平,这样将军和我家主君一战?也好让世人知道我家主君打败的是何人,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你是史官?”

赞巴看着神情虔诚的罗马人?脸上也变得严肃起来,大蕃输了?可他却不愿没庐琼保氏因为自己而蒙羞,堕了威名。

“是的。”

福卡斯稍微迟疑了下?但随即就重重点了点头?他坚信自己写的日后?日后必将在罗马成为伟大的史诗,大唐那些高傲的史官们不屑记录的伟大远征,就让他来记录,去让世人赞美宣扬大唐军队的强大和文明。

“我叫赞巴没庐琼保,乃是……”

很快赞巴便很配合地说起了自家生平,而在福卡斯笔下,这位吐蕃将主便多了一连串头衔,比如吐蕃帝国的雄鹰,以一抵十的勇士,来自执政官家族的贵族,镇压小勃律的恶魔等等。

“这把刀是?”

“这是我家传的宝刀,乃是甲热刀剑中的洛甲中的古拉司,《格萨尔王传》里格萨尔王有三把宝刀,其中一把便是古司刀。”

抚摸着家传的厚背宝刀,赞巴展示着上面漂亮的纹路,然后他这把看上去实际上就是平平无奇的所谓宝刀便成了福卡斯笔下传说中斩杀过妖魔的宝刀,又加了一连串的头衔。

像福卡斯讨要了记录碎叶军是如何攻破连云堡的记载,赞巴看得直接傻了,在这个罗马人的笔下,那位沈将军简直就如同天神一般完美,而唐军将士亦是勇猛和美德的化身,而连云堡的守军从一千五百人变成了三千人。

这简直就是胡扯,看着罗马人吹嘘着那位安西军的李嗣业是阿修罗王转世,一人在城墙上独自斩杀百余大蕃勇士,赞巴几乎就想把这些荒唐纸直接糊在他脸上,直到他看到后面有关他的记载,只见自己成了这位罗马人笔下唯一正直且拥有怜悯美德的吐蕃将军,随后又写自己和另外那两个如同神将般的大唐猛将打得有来有回……他脸色发烫起来。

赞巴心里生出种奇异的满足感,即便他是败军之将,也许这样被记录下来,也不算是辱没了氏族的威名,毕竟接下来他要和那位沈将军进行罗马人口中的无比荣耀之战。

“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最后赞巴把那叠纸张还给了福卡斯,对于接下来那一战,他没有任何遗憾,只希望这个罗马人写的史书能传回吐蕃去,好让氏族知道,自己到死也没有堕了没庐琼保氏的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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