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网络游戏>吃鸡之噩梦玩家系统>第四百四十一章 兰花换锦服

“阿越,这个寒风中刺骨,勤为好仕途,我真的太喜欢了。不愧是叶朗,每一次唱歌,都给人一种洗礼的感觉。”热鸡此时激动不已。

张越也是底层出身,家境也一般,这几个人里面,吴思格,潘帅都是从小没有怎么吃过苦的人,他们自然不会理解,什么叫做寒风中刺骨,怎么叫做勤为好仕途。

现场观众听到这一句的时候,一个个内心波澜起伏。

有的人想起了小时候,那路过马路旁,听到了童谣的时候,自己还是个刚刚上了一年级的小屁孩,那个时候,父母还在农田里耕耘,每天辛苦却只能换来一点点微薄的收入,家里人总说,你要好好学习,可是破旧的学校很冷,冬天的时候,那寒风能够刺破好几堵墙。

有的人想起了洒水车的声音,那每一次路过的时候,洒水车的声音就是自己的童年,伴随着那个声音的,还有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爷爷奶奶。

……

突然,音乐一个猛地停滞,节奏明快了起来,明快,而不刺耳。

“走的那天下起了小雨,为了赶路我选择早起

山间里飘起了雾,路过有诗仙的墓,给我指方向在哪里

……

再把裤子要跨起,背上是山城烙印。”

叶朗的歌词总是这么直接,简单,用的是文学类场面白描的手法,一点也不违和,短短几句,总是可以勾勒出那种画面感。

此时所有人眼中都有一个背着行囊的少年,身后是自己的好兄弟在送行,送行的时候,耳朵里飘来那首天天都听到的《兰花草》。

“不错,这个太赞了。”

“我也很喜欢。”

热鸡和张越连连点头。

“下山去下山去,林间小道做标记

用心听用力取,挥手告别好兄弟

地为床天为铺,少侠莫怕草木枯

日为钟月为弓,勿忘茅屋有寒冬”

这一刻,叶朗声音变得高亢起来,仿佛一腔热血要倾洒出来,不破楼兰誓不还,不获得功名不还乡。

这一刻,潘帅眼中热泪盈眶。

“我想起了我那个时候去国外留学,真的很难……地为床天为铺,少侠莫怕草木枯……”

张越脸上露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触,“日为钟月为弓,勿忘茅屋有寒冬,太妙了!这才是歌词嘛!”

现场的观众一个个青筋暴起,鸡皮疙瘩满身。

但叶朗还不想给他们任何喘息的机会。

“宝骏踏断命里刺

胭脂洒满暮光谷

他日若随凌云志

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一刻,所有人安静了。

就算是一向高冷对叶朗没有任何好感只想利用叶朗的热度的吴思格,此时也长大了嘴巴,仿佛在说“这还玩个屁啊,你都这种级别了,还来参赛干嘛啊!”

台下的观众听到了叶朗歌曲里的那一股倔强的味道,听到了那一种顽强不屈的精神,听到了一种渴求衣锦还乡的梦想。

“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去形容他的表演了,这四句,绝了!太帅了!”

热鸡坐立不安,他现在站起来,依旧全身发抖,很久没有一首歌能让他如此动容了。

他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玩音乐,穷的响叮当,那时候,对于他来说,叶朗歌词中的下山去就是唯一的出路,只有吃饱了饭,才有机会更好的玩音乐。

他日若随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热鸡连连惊叹,整个人绷紧了神经。

如果不是他意识到自己是评委,早就兴奋的大吼出来了。

兰花草这种初心,这些年,热鸡心里一直都没有忘记。当他离开台岛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心中的兰花草还在,只有当兰花草成了换了锦服,他才会兴奋的回到家乡,和自己的父母重聚,和自己的好友把酒言欢。

这就是生活啊。

“叶朗啊,你到底经历过什么啊。”热鸡心里缓缓叹息道。

他理解这种感觉,他突然想起娱乐圈,想起了叶朗曲线救国,进入娱乐圈的方式竟然是以主播的身份介入,这种途径,突然间让热鸡脸红了。

同样的怀才不遇,叶朗不断在抗争,他呢?说唱真的real?他要是真的real,怎么会和这个吴思格录这么久节目?

此时热鸡心里暗下决心,叶朗一定要晋级!这种选手不晋级,娱乐圈的未来就彻底没有了。

此时hook再度响起,“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这一次,那种味道更佳刻骨铭心了。

现场的观众此时一个个站起身来,想要发出欢呼,却担心打断这一种氛围。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盖世英雄,大多数情况下,每个人都想做自己的盖世英雄,只是,为了生活,为了未来,怀揣着希望的兰花草,畅享着对生命和未来的期待。

所有人都沉浸在其中的时候,突然间,叶朗的声音变得狠了起来。

“冲动了我耽误了我

……

一把火点燃了干柴草垛”

这其中的意味大家都不知道,但都能听明白,他们虽然不知道叶朗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但这一定是重大的挫折,以至于叶朗感觉一扇门关上了。

骤然间,叶朗的声音又轻了起来。

“青莲居士点了我的脑壳

我跟他说没得东西好学

生老病死不再需要草药

七情六欲赐给我的宝座”

这一句一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他们知道,叶朗的大招可能要来了!

叶朗唱歌,天马行空,但总有点睛之


状态提示:第四百四十一章 兰花换锦服--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