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回到三国当暴君>第三一章 你们的老婆孩子,养了

不是刘备顾念旧日情谊,而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真的不好惹。当初,同在涿郡,刘备带兵去投奔公孙瓒的时候,有幸见识过白马义从,绝对是轻骑兵中的侥侥者。

刘备絮絮叨叨,一直在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壮志,程远志越听,越不得劲,摆手打断刘备,骂道:

“我说,玄德,你什么时候能抛却这种畏难的思想呀?哦,不止畏难,你这是畏战。本刺史的手下怎么就有你这样的将领呢?干啥啥没干,说啥说一大堆,光耍嘴皮子了,人家就会把兵马送来你这儿?少点儿异想天开,踏踏实实地做事,不好吗?”

“什么白马义从,什么公孙世家?这些重要吗?英雄不问出身,玄德啊,你真想建功立业,就抛开这一切的困扰,真正地做出一点成绩吧。白手起家是不容易,但好过你一直空谈妄想,人脉和背景就像助燃剂,有用,可决定不了一切。打铁还要自身硬,始终要靠自己。自己的能力不行,老看着别人显赫的身世和背景,人家也不会分你半点好处的。”

程远志念在刘备好歹念过书,给刘备讲讲接地气的道理。

可惜,道理谁都懂,听过很多人生的道理,但依旧过不好这一生的人,指的就是刘备。刘备还真不是畏战,只是不想像程远志这样无脑地莽撞过去。

刘备掰了掰手指头,给程远志算算帐,念道:

“程刺史呀,以五百兵马对三万守军,且涿郡城墙高垒,守城滚石等物资充足,那是以卵击石,螳臂挡车啊。”

兵法和战阵,刘备就不说那些了,反正程远志听不懂。

总而言之,涿郡公孙瓒不好打,白马义从也不是软脚虾,真去了,那是十死无生,妥妥地自寻死路。

程远志被刘备劝得酒劲都过了,清醒了过来,在脑海里狠狠地抽了自己好几个巴掌,暗骂自己道:

“程远志啊程远志,你就是个无知昏君,这刘备的榆木脑袋,是说得明白的吗?直接下令挥兵进犯涿郡就是了,敢有不从,先砍了再说。”

用力一推酒桌,将桌上的酒水和菜肴都推倒地上,程远志怒不可遏,指着刘备的鼻子,暴躁地吼道:

“让你带兵就带兵,指哪打哪,哪儿那么多问题?真当自己是汉室宗亲,天子皇叔啦?这将军,你爱当就不当,不当滚蛋。三条腿的青蛙难找,有两把刷子能够领兵的人,街上多的是,本刺史不缺少人,尤其是不缺少你这种晨钟暮气、老气横秋,一点打拼的热血都没有的人。”

“守城的官军,也就那个样,区区白马义从,当初本刺史单枪匹马,还不是照样拿下你们?你们还打着大汉军旗,号称有四个大将呢,真可笑。莫要多说,下去统兵整装,明日一早拔营,进攻涿郡。如敢拖延、不前者,乱我军心者,斩首祭我军旗,为大军出征壮威!”

这下,可就吓到刘备了。

进攻涿郡是难,但哪怕失败,公孙瓒想必会念在和刘备同窗一场,留下刘备一条卿卿性命。可现在再反驳,坚持己见,那立即就会人头落地,鲜血漂橹。

如此一比较,划算不来,刘备闭上了嘴,满眼担忧,退了下去。

次日一早,程远志披甲佩剑,站在校场上点兵,黑压压地望去,下面排满了一列列军兵。

三支大军,每支五百兵马,刘备掌管一军,关羽和张飞各自统领一军。

那些军兵大多都是青壮,或者老兵,不掺水分,可见刘备虽然意见与程远志相佐,但做事还是挺用心的。

“禀刺史,三军已到,尽皆执兵披盔,请刺史检阅。”刘备上前拱手抱拳,行了军礼,汇报道。

带上精兵,也有刘备的考虑。这是彰显个人能力的时候了,真要磕不过涿郡,到时练兵的长处,说不定还能入得了公孙瓒的法眼,给点宽容。

程远志扯了扯嗓子,开始作动员准备了,喊道:

“当兵的,都给本刺史听着。这次出征,目标就是拿下涿郡。本刺史知道你们里面有人会害怕,会紧张,没事的,这是人之常情,本刺史以前当黄巾军兵,也害怕,也紧张。”

“可你们知道吗?不想当将军的军兵,那就不是好兵。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想要战功,那就骑上战马,到战场上捡去。而当了军兵,要是一直窝在这里,吃着军粮,那你就是个废兵,浪费粮草的废物,告诉本刺史,你们是不是废物?”

战前动员,无非就是给军兵足够的诱惑,解决军兵的后顾之忧,顺便刺激一下军兵的血性,这样一套组合拳下来,军队的军心和士气,会飙升到巅峰。

军兵们一听,没人会承认自己是废物,哪怕是普通人也要面子的,当了军兵,更加把尊严看得极重,纷纷抢着大喊:

“不是,不是。”

气势如虹!犹如野兽出笼,威达云霄。

程远志笑了,猛地拔剑,朝着校场支撑伞盖的一根树干砍去,树干应声,伞盖飘落,鼓起腔力,喝道:

“好,好样的!本刺史没有白养你们。本刺史告诉你们,本刺史的官职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只要这次大战过后,统统大赏。拿下涿郡之后,lùn_gōng行赏,保证让你们人人发大财,个个当大官。”

“当然了,丑话说在前头,刀枪无眼,要是你们不幸战死了,不用慌。该有的抚恤,一文钱不少,本刺史按大汉律令的三倍给你们。总之,你们放心地去吧。不死,升官发财,死了,本刺史在此承诺,你们


状态提示:第三一章 你们的老婆孩子,养了--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