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超维科技纪元>第一百九十七章 最强细胞

苦思冥想的方歌,并不想麻烦自己老师,她请假离开了基地。

老李依旧是笑呵呵地开着电动越野车,而方歌着一手支着下巴,呆呆地望着冷冷清清的青海湖。

十一月份的青海湖,已经显得有些寒冷,游客也日渐稀少起来。

几个藏族牧民骑着马,驱赶着一大群牦牛,周围还有俩头鬼面獒。

在旷野草地上,低沉而绵长的民歌,带来直达心灵的歌声。

看着湖滨的大秋千,方歌突然开口说道:“李叔,在前面停一下。”

“好的。”

老李行云流水地打了一个漂亮的弯,电动越野车平稳地停靠在路边的平地上。

之前游客众多的大秋千和盐湖,此时是那样的冷冷清清,只有一辆破旧的老别克,孤独的停在一旁。

车主人是一个干瘦又带着病态惨白的中年人,中年人大约是四五十岁左右,戴着一顶鸭舌帽,静静地站在湖边。

秋风萧瑟,总叫人多愁善感。

方歌坐在秋千上,一晃一晃的轻轻摆动,略带一丝高原红的脸颊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眸。

此时她的思绪已经不在眼前,而是在思考着实验的事情,尽管说是出来散散心,实际上要强的方歌,根本放不下实验室的一切。

一声凄厉的咳嗽声,惊醒了神游天外的方歌。

那个中年男人捂住胸口,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洁白的盐结晶湖岸上,散落着暗红的斑点。

方歌站起来走过去,在她身后的老李如影随形地跟上去,目光警惕地盯着那男人。

“你还好吗”

那人用衣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惨白又憔悴的面容,还有那一双死灰的眼睛。

“谢谢,能够在这雪域高原听到一声问候,我真的非常高兴。”那男人艰难地笑道,不过那笑容融合在惨白憔悴的脸庞上,显得格外的刺痛人心。

“需要喝口水吗”方歌将自己的保温杯递过去。

那男人一愣,随即颤抖着手接过保温杯,又从口袋里面掏出一瓶药,从那药瓶上面标准着[]的名字。

方歌顿时知道中年男人患了什么病了。

商品名称,它的中文名称是多吉美,天竺生产的仿制药,原厂是德意志拜耳生产的索拉非尼,而作用是用于治疗肝癌。

而吃仿制药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拜耳原产的索拉非尼一盒2.5万,一个月需要两盒;天竺多吉美一盒可以使用一个月,才1300元左右。

对于贫困的癌症患者,仿制药是唯一的选择。

那人小心翼翼地倒出两颗药丸,喝着温水一口闷下去。

方歌给他顺了顺后背。

服药之后,那人脸色有些病态的潮红,仿佛回光返照一般。

“谢谢姑娘!”

依旧是在那个秋千上,方歌静静地倾听着男人的诉说。

他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惜在一年前的一次检查之后,身体被检查出肝癌晚期。

那一刻仿佛天都塌下来了,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之后。

他找了一个发廊妹,故意暴露在自己老婆孩子面前,然后毫不犹豫的离婚。

之后他拿着剩下的五万块和那辆老别克,开着车离开了老家,和家人断了一切联系。

一边打短工,一边逃避现实。

直到两个月前,身体已经不允许他继续打工,他便开着车一路向西,准备接受死亡的降临。

听完了男人的故事,方歌感受到生命的脆弱,也感受到男人心中的眷恋。

看着之前男人留下的一摊血迹,她竟然发呆了起来。

“肝癌……癌细胞……”自言自语的方歌,仿佛找到了秘宝的寻宝人那样,不过一看到一旁的男人,她顿时便止住了笑容。

“霍先生,我有一份工作你愿意做吗”

“姑娘,我这身体还能做什么”霍奕民苦笑道。

“一份协助研究的工作。”

“研究癌症”

“差不多。”

沉默了良久,霍奕民点了点头:“我同意。”

心情亢奋的方歌,立马赶回去实验室,而跟开着老别克的霍奕民,也没有反悔的意思,一路跟着电动越野车。

……

正在忙碌着实验的林莎,看到急匆匆走进来的方歌,诧异的问道:“不是说去散散心吗怎么才半天就回来了”

方歌一边穿防护服一边兴奋的说道:“我发现了一条新思路,癌细胞,没有错,就是癌细胞。”

“癌细胞”林莎呆住了,我怎么没有想到

在人体之中,除了心肌细胞、造血干细胞、免疫t细胞之外,真正强者是癌细胞。

这种细胞甚至可以突破生命极限,实现另类的永生。

穿着病人衣服的霍奕民,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方歌带着几个研究员,从他肝部和肺部,提取了一些癌细胞。

“霍先生,在基地有什么需要,或者想去外面看看,都可以向李叔说。”

“我会的。”霍奕民非常平静,或许是死亡在逼近,他反而是释然了一般。

提取了癌细胞之后。

方歌立马组织人员培养癌细胞,然后准备做实验。

而温克寒那边也获得一个突破性发现,他筛选出一种碳氢硫化合物,和x血清配合,融合在细胞上之后,出现了非常轻微的脑波感应现象。

万事开头难,有了这一点轻微的脑波感应,总算是有了一个开头。

一排排培养皿里面,都是培养出来的癌细胞,研究员们注入新型脑波感应素之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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