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末世第七城>777城北新秀吾名林方

而且这一次干活的地点,也并非以往廖无人烟的郊区又或者是大野地,而是商圈的边缘处。

别看夜莺夜总会和光年ktv一样处于商圈的边缘处,随着商圈的不断扩展,就夜莺所在街道的人流量在城北海河分区也能够排到了前十。

这样的人流密集处,显然就不适合狗场那群好似没有人类情感的“杀戮机器”出手了。

狗场是把双刃剑,他们固然好用,可以丝毫不打折扣的完成任务,但同样,他们的存在本来就是一种不安定因素。

因为他们只要动手,就绝无保留。

干活的过程过于血腥,若是换在战争年代他们确实是一把能够刺向敌人心脏的尖刀。

可放在和平年代,哪怕是放在目前的第七安全城邦那都是个雷!

毕竟他们的训练方式作战部署都相当于独立王国培养出来的顶级战士,又有哪位当政者会允许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有这样的存在呢?

如果是罗挚旗没有归顺城中那棵参天大树之前,狗场他就是一直窝在手上也不太敢用。如果一用,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玉石俱焚。

狗场于他而言,更多的时候是用来做一种威慑,或者说是对自己生命的最后一重保障。

即便到了眼下暂时解除了“禁枪令”,又傍上了大树,罗挚旗也不敢太过分使用。

在闹市区火拼,完全是老寿星上吊嫌自己命太长了。引起民众恐慌后,对当政者苦心营造的环境造成了不可能挽回的损失,压根不是他通过金钱关系能够抹得平的。

既然自己人不合适,那小曹就该联系外面干活的人了。

路上跑的,一直都不缺,末世到来后,物资变得紧俏,为了更好的活下去,更多的年轻人机缘巧合踏入了这一行,如过江之鲫层出不穷。

对于这种实战的活儿,像光年这样的新兴势力更愿意自己干,因为干活的同时还可以打出自己的名气来。

混江湖,路上跑除了是人情世故之外,混的就是一张脸,很多事儿因为你有面儿,办起来才能事半功倍,甚至是水到渠成。

但是到了腾泰,罗挚旗这一级别他更乐意“外包”出去,省时省力还不给自己身上沾一点脏水。

而小曹联系的正是最近在城北迅速崛起的一股新势力,领头的叫林方,江湖人送外号“方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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