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秦怀仁捞上马,李鸿儒慢悠悠的去,嘚啵嘚啵的回。
乘骑飞奔。
不多时,李氏布店已经映入了眼帘中。
“这当真是大隐隐于市啊!”
秦怀仁感慨一声。
他很少有来这种破烂之处的习惯。
若非尉迟宝琳狠狠的出名了一次,他还懒得来东市博望街这种平民区域。
但尉迟宝琳的披风确实有逼格。
人靠衣装马靠鞍,逼格在何时都不能丢。
一些同是狩猎场的年轻人有着追求就不意外了。
再说了,以尉迟宝琳的条件都能提升气质,何况是其他人。
“我们到地方了,兄弟们勒马了。”
尉迟宝琳是第二次来,此时轻车熟路,他很轻快的跳下枣红马。
他扇了扇手掌,今天的李氏布店没有了那股难闻的布匹霉味,这真是太好了,长了他的面子。
虽然大隐隐于闹市,但他也有粪坑捡宝之嫌。
此时大概没可能有人会说那种话了。
顺带着他看李氏布店都顺眼了起来。
一阵‘咴律律’之声不绝。
尉迟宝琳吆喝了一声,随即便见几个挣零钱的马夫跑了过来,将众人的马牵到空地之处。
“爹,娘,我们这儿来贵客了!”
早上生意少,李保国和客氏在布店内清扫卫生。
待得李鸿儒吆喝上一声,两口子才迅速赶出来。
“各位贵客快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