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关于“不义之财”的历史遗留问题,以梅晚逸的全线溃败画上了句号。

更重要的是,他舍不得吃香喝辣过惯了的女土匪,因为他而受苦。

妥协的同时,他在心中暗暗发誓,此次殿试一定要出人头地。

就这样,两人住进了大同学府斜对面的民宅,规模不大,仅一进一出,但南北通透采光好,还自带一个小院,小两口住着刚刚好,不显空荡也不会觉得拥挤。

白日里代乐乐总要睡到日上三竿,不到金色阳光洒满卧室绝不起床。

等她赖够了,打着呵欠晃到厨房,揭开锅盖就能吃上热乎乎的早食。

此时的梅晚逸早在大同学府上了两个时辰的课,来到京城后的他,犹如一块海绵投入湖泊,开始疯狂吸收各种新奇奥妙的知识。

安和县虽也有知名的教习大儒,但哪里比得上大同卧虎藏龙,每隔三日还会有内阁大学士前来授课,梅晚逸是当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境界。

再加上京城乃郑国之首都,是接受整理全国各地信息的枢纽,就连街上卖菜的平头老百姓,谈论的都是在小县城里难以风闻的国家大事。

学府里亦是人才济济,随便拉出一个来,小时候都是名动四方的小神童。

他们对于梅晚逸这个外来乡巴佬,那自然是十分的看不上,直到素来严厉的首辅大人罗阁老,当众夸赞梅晚逸此子有状元之才,他们才感到震惊与危机。

梅晚逸对这一切,倒是浑不在意,经书策论、历史古籍,那是他最擅长的领域,他对自己这方面的才学有十足信心与底气,自然能做到宠辱不惊。

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是更加蛮不讲理的土匪,唯一让他兵荒马乱、惊惶失措的,大概也只有黑风寨那一段离奇诡谲的经历了吧。

这天他研习罗阁老的一篇时论过于沉迷,等走出学堂时,外面已是暮色四合,正准备加快脚步赶回家,就见学府那丛挺拔的修竹旁边,有个女子正百无聊赖以掉落的竹叶为暗器,“咻咻咻”玩着。

将晚的天色灰蒙蒙的,她乌发如云、红衣胜火,站没站相,大喇喇叉着腿,好不惹眼,不是他那自由惯了的土匪娘子又是谁,在眼神瞄到梅晚逸的身影后,整个眼睛都明亮了,抱着书本的学子们路过时纷纷侧目。

梅晚逸快步走过去,小声解释道:

“抱歉,今日读书入了神,忘记回家的时间。”

代乐乐全然不顾身后的书生们嘀嘀咕咕,一把搂住男人的胳膊,说道:

“没事啊,快回去给我做饭,都快饿死老娘了。”

是的,如今的她,头发要他编,晚饭要他做,她除了耍耍刀剑,洗下衣服还要被梅晚逸嫌弃不够干净。

她也不想做米虫,奈何为人设所限,她明知道烧菜的步骤,但做出来菜品相糟糕不说,吃起来不是咸得发齁,就是甜得发腻,吃了两天自己做的菜,梅晚逸没说什么,她自己是宁愿饿死也不肯再吃了。

小夫妻双双把家还,钻入厨房,代乐乐烧火,梅晚逸做饭,菜是她下午去市场买的,一把青菜、一刀排骨,再加一条八两重的小黄鱼。

半个时辰后,两个人就吃上了香喷喷的饭菜。

柴火的烟熏气交织着呛人的油烟味,却是最温馨最平实的小幸福。

第二天,梅晚逸就像变了个人,他神情变得严肃而正经,因为他要开始教代乐乐写字。

以后成了当家主母,不会记账怕是要受下人蒙蔽,因此平日里耳根子最软的梅晚逸在此事上,态度十分强硬。

他发现代乐乐只要一读书写字,整个人就坐立不安,手眼极其不协调,勉力写出来的字每一笔也是四散天涯,对此,他终于想出一个绝佳的对策,那就是—蒙眼写字。

代乐乐双眼被一块黑布条蒙住,站在书桌前被迫悬腕垂笔,在那由梅晚逸特制的、下凹的“田”字格纸上,一笔一划,默写汉字。

梅学究在这方面很是严厉,挺直着身板站在她身后,声音四平八稳不带一丝旖旎:

“太散了!注意间架结构,用心去感受。”

如今笔画简单的字已都学会,从今晚起,他教得是《诗经》中的诗句,握着毛笔手腕本来就累,明明每一个字都会写,但下笔就是不听使唤的感觉特别糟心,磕磕绊绊写完“蒹葭苍苍”四个字,代乐乐说什么也不肯再写。

“除非你握着我的手带着我写。”

梅晚逸无法,身体从后面贴上她的,左手带着她的左手去触摸田字格的范围,右手握住她的右手,一边运笔一边念:

“……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耳边他声音清朗如风过竹林,带着一种爽利温纯的气息,他的身躯源源不断散发着热气,哪怕没有任何功夫傍身,但运笔时候他的手指虬结有力,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强大的自信气息。

代乐乐哪里还写得下去,挣动双手扯下眼布,转身扎进男人怀里,说道:

“相公,你有私心。”

虽不是举案齐眉的意境,这种教学式的互动对于梅晚逸而言,是对一整天紧张苦读最好的放松方式。

此刻温香软玉在怀,那从来不讲规矩的手指正戳着他敏感的后腰,梅晚逸有些心猿意马,顺嘴问道:

“何出此言?”

“宛在水中央……可不就是暗喻你在乎我吗,


状态提示:第210章 敌情--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