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张爱玲还说过,人生中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爱着自己。”
施清海抵着梁若雪的额头,轻声道:“然后呢?”
梁若雪环在施清海背后的手抱得更紧了些:“我现在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
施清海笑了:“那很好啊。”
下午四点后的斜阳,绑着马尾的女孩静静地站在别墅大门外的走廊,两边种植着一排排山茶树,蝉在鸣,虫飞过,盛夏的微风带着残热,悄悄划过女孩额前发梢,消散在庭院的花草之中。
女孩并不动,过了好一会,她才仰头,看了眼蓝底白花的天空,小声道:“我从没有奢求过,可以做你的女朋友。”
她又把脑袋缩进了施清海怀里,道:“我很坚强,我可以自己咬牙赚钱,可以一天只睡五个小时,可以边上课边聊天还能学得很好,可以晚上不做作业兼职去做家教,我,我已经可以养活自己了。”
……
“清海哥哥,我不要做你身边万丈光芒的女人,我就像一只野猫,你只要有时候过来喂我点猫粮就好,不喂也可以。”
“你是我心头的朱砂痣,我是你永远的白月光。”
“只要你愿意。”
施清海抱着梁若雪,想说点什么,却又觉得喉咙好像被什么卡住了。
自己怀里抱着的这位女孩,美丽得近乎梦幻。
十几岁的孩子哪懂得什么情情爱爱,可十几岁孩子的爱,却是成年人永远也无法企及的。
每个人一生中,也只有这样的一次机会。
长大了,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施清海不是什么专一纯情的男人,但施清海是个勇敢有担当的人,做事情还很稳健。
至少他是这么认为。
所以施清海也说了一句话。
“我愿意。”
低头,看着梁若雪那精致欣喜的脸庞,看着她眸子里清晰可见的光,感受着怀中柔软的身躯,施清海一股冲动在身体里积蓄,差点脱口而出。
“我想跟你睡个觉。”
——
下班回家的唐妩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着弯,来到了十几公里外的吾峰镇。
这是她爷爷唐元住的地方,也算是唐氏的老宅了。
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古稀之年的唐元并不习惯住在外头大城市里,吾峰镇山好、水好、空气好,在唐元看来,可比外头好多了。
唐府除了唐元外,现在只剩下了一个简单的仆人,也就是唐家的上一任管家。当唐妩进来的时候,唐元正弯着腰,在菜地里撒肥呢。
撒肥是个比较应该是浇粪水。
唐妩犹豫了下,还是穿着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爷爷,我来了!”唐妩边走着,大声地喊道。
老人家的听力不太好,每次跟他交谈的时候,唐妩总得把声音提高两个分贝。
“嘿,丫头啊,来来来,我正愁着干不动呢,你去把我那两个萝卜挖了,带回去给你爹炖个萝卜排骨汤!”
唐元回头一看,见到是孙女来了,吆喝了一声。
声音中气十足,一点都看不出有七十多岁的样子。
唐妩心里叹气,自己爷爷什么都好,就是每次看见她,都喜欢让她过来种菜或者是摘菜,然后总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
“快点咯,年纪轻轻的不多运动,老了一身病!”看着唐妩迟迟不肯动脚,唐元催促道。
唐妩无奈,只好挽起裤脚,把高跟鞋脱了,赤着脚走进菜园,弯腰,扒土,然后辛辛苦苦地拔萝卜。
每当这时候唐妩总觉得,自己拔一根萝卜的困难程度,比赚一千万还难。
被唐元指使了半天,唐妩终于干好了活,一身价值几十万的西装此时早已变得脏兮兮的,白皙的脸蛋微红,脸上有着不少汗水。
害。
跟着爷爷走到池子边,挑起古井好好地洗手洗脸洗脚后,就正式进入到了晚餐时间。
地瓜、酸菜、上海青、白粥。
安安静静地吃饭,用筷子侧着粥,等到唐元终于慢条斯理地吃完之后,唐妩才道:“爷爷,这一次来,是想问你一些事情的。”
唐元咳嗽两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慢悠悠点上后,道:“是不是那个保镖的事情?”
“对呀,你怎么知道的?”唐妩疑惑道。
“哎哟……”
唐元眉头一皱,中指指关节敲了唐妩脑袋一下,凶道:“人家都告状到我这边来了,我还不知道?”
唐妩觉得委屈,解释道:“是那个保镖太好色了,见到女的就走不动路,我信不过他。”
“嘶……呼……”
唐元又抽上一口烟,眉头舒缓,苦笑道:“这可是我一生最大的人情,就这样白白浪费了,着实是有点可惜啊!”
“不过既然那小子为人不行,你也不用太过在意,过去就过去了,别想这么多!”
唐元摆了摆手,转而问道:“对了,施家那个小子没骚扰你了吗?听说你们前段时间还解除婚约了,这是咋回事?”
听到别人说起“施清海”这三个字,唐妩心里竟有些异样的感觉,但嘴上却回答道:“他应该是想开了吧,主动跟我解除关系了,然后就这么结束了。”
“哦?”
唐元有些惊讶,眯着眼睛道:“这小子开窍也好,不然他这样缠着你,你爸妈不帮你的话,我还想找人收拾收拾他呢!”
“我老唐的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