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这个刺客有毛病>第十四章 当街卖虎者

洛城集市,黑压压的人群之中,白衣的商九歌正站在人群之中,身边是铺着稻草的架子车,车上仰卧着一只斑斓猛虎。

猛虎头上插着草标,挂着牌子。

白纸黑字。

五十两一只。

所谓英雄气短,虎落平阳被犬欺,秦琼卖马,杨志卖刀,都是穷困潦倒,被逼无奈。

但是从来没有人当街卖过老虎。

商九歌除外。

因为商九歌如今正在卖老虎。

五十两一只,限量销售,全球仅此一只,先到先得。

这只老虎商九歌追了快一晚上才追上,虎酱从来都是追别人的份,从来没有被别人追的这么狼狈,最终气喘吁吁还要被迫和商九歌肉搏,被那花拳绣腿不知道重创了多少记才沉沉倒下,毕竟商九歌不是武松那种选手,可以按住老虎一顿猛揍。

她更像是轻巧地刺客型,我能打到你,但是你休想打到我,缠斗攻击,一击毙命,最后再把这只老虎背出山林,打算背到洛城去。

只能说商九歌真的已经很努力了。

如今这只老虎,刚死不到半天,身体尚未僵硬,更因为是被拳头所杀,浑身上下皮毛没有半点破损,一个爪子差不多都有人头那么大,就这样被放在稻草之上,头上还插着草标。

可以说虎落平阳到这个地步,真的是不能再衰了。

但是商九歌却很不满意。

此时她这个卖老虎的摊位已经挤了里三层外三层,所有人都对着老虎评头论足,啧啧称奇,但是明明五十两一只的牌子就这样白纸黑字写着。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出来问价。

这让商九歌很是气闷。

“你们就没有人想买吗?”商九歌不由开口问道。

周围人默然无语。

五十两一只老虎,想想真的超便宜了好吧。

光虎皮剥下来就不止五十两吧。

但是问题是,如今围观的这些人能够拿出来五十两的有多少呢?

五十两可真的不是小钱,十石粮食就足够买一亩良田了,一两银子差不多能够买两石粮食,也就是说,五十两银子就能够买十亩良田。

谁能随随便便把五十两现银拿出来?

就算你能够随便拿出来,就像盛君千一样,他身上当然有不止五十两。

但是你买这么大一头老虎又做什么呢?

推着架子车推走吗?

所以说当街卖虎的事情百年一遇,卖老虎的小姑娘也生得白净秀气,非常讨人喜欢。

所以说几个里三层外三层一点都不出奇。

但是。

谁买啊。

“这位姑娘,我们只是看看热闹,我们是真的买不起。”有前排的百姓看着商九歌诚恳说道。“毕竟五十两一只老虎,好像不贵,但是能拿出五十两现银的人,真的不多。”

“就算拿的出,也得愿意买啊。”又有人附和道。

商九歌感到有些无奈。

她最喜欢的交易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既然这只老虎值五十两银子,那么就来个人掏出来五十两把老虎推走,她拿了钱去还了何萍,带绯夜剑走人。

多么简单明了的事情啊。

但是操作的时候,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了好不好。

现在看来——打老虎反而是整个环节中最简单的一步。

商九歌看向盛君千,这位青年一直都立在旁边,其实也没有怎么帮忙,但是也完全没有远离。

“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商九歌问道。

商九歌是这个世界上最直最快的剑,但是再直再快,她也不能逼着让别人买她的老虎吧。

“你知道屠夫这个职业吗?”盛君千反问道。

“知道啊,专门切十斤瘦肉剁成馅,十斤肥肉剁成馅,十斤寸金软骨剁成馅的人?”商九歌问道。

盛君千捂脸:“水浒传不要看的那么多小姐姐。”

“屠夫,简单来说就是杀猪卖肉的。”盛君千纠正说道:“与此同时,杀狗杀羊的,也叫屠夫。”

“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那么多茹毛饮血的人了,给你一整头猪,这个世界上是没几个人会吃的。”盛君千说到这里,商九歌打断道:“我会。”

商九歌自己烤鱼烤兔子吃,就算是野猪,放倒了一样可以烤猪腿吃。

都很好吃。

商九歌用自己的舌头和胃验证过。

“你什么时候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错觉了?”盛君千看着商九歌反问道。

“总之,猪肉人人都吃,但是又有谁是自己杀猪割肉的?”

“喜欢吃猪肠子自己拽猪肠子,喜欢吃猪蹄自己割下来猪蹄?喜欢吃红烧肉喜欢吃肋骨,都自己嘎巴嘎巴砍下来一块吗?”

盛君千拍拍身边这只大老虎,看着商九歌笑道:“做这件事情的人是屠夫。”

“屠夫并不是只管杀猪的。”

“他还管把猪刨开,肉是肉,骨头是骨头,内脏是内脏,猪蹄是猪蹄,猪耳朵下酒,排骨炖汤。”

“这就是屠夫的工作。”

“所以说一只猪到了屠夫那里,才能够得到自己真正的价值升华。”

“一只猪的价格可能只要五两银子,但是到了屠夫那里,零件拆开卖了之后,可能卖到十两银子不止。”

“屠夫五两银子收了一只猪,卖出去十两银子,这就是屠夫工作的收入。”

商九歌看着盛君千。

她有点明白盛君千的意思了。

“所以说。”商九歌开口道。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有杀猪杀羊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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