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这个刺客有毛病>第一百八十三章 道理我都懂得

我可怜你啊。

薛铃看着方别,听着他说出来的这句话。

她第一瞬间就明白。

方别说的是真的。

方别对她这么好,真的不是因为喜欢她。

真的只是可怜她。

虽然说,一个女子打动别人的表现,很多时候就是且爱且怜。

但是薛铃不一样。

因为当初薛铃来到霄魂客栈,然后被方别赶走的时候,是真的很可怜。

要知道,一个丧父孤女,独自从燕京出发,一个人赶路走了几千里,最终来到洛城,来到霄魂客栈,连水都没喝一口,就马上被赶走。

这种可怜,真的很可怜了好不好。

尤其是——薛铃深深明白。

被方别赶走之后,天下之大,真的没有她的容身之处了。

她是因为没有地方去才来到这里的,如果方别不收留她,那么就真的无路可去了。

“所以。”薛铃看着方别,抿住嘴唇:“现在还只是可怜吗?”

方别看着薛铃可怜兮兮的样子,一时间被逗乐了。

“怎么可能?”

“所以现在连可怜都不可怜了吗?”薛铃快哭出来了。

虽然说之前已经哭过了。

方别看着薛铃,微笑道:“你看,小猫小狗养一年还有感情呢,更何况还是一个大活人。”

“那要不要我喵给你听?”薛铃说道。

薛铃回想起来方别排霄魂客栈斗兽棋,自己就是只猫。

“可以啊。”方别笑着说道。

薛铃就喵了一声。

“喵。”

方别捂脸笑了起来。

薛铃看着方别的笑,虽然方别真的很爱笑,但是方别大多数时候笑得都很假。

方别的笑很多时候就是一种礼貌性质的装饰。

但是这次薛铃看出来方别真的是被自己逗笑了。

“你信不信我真跟你找双猫耳?”方别捂着脸威胁薛铃,所以这个威胁显得特别没有威慑力。

“猫耳是什么?”薛铃才疏学浅,孤陋寡闻,是真的不知道猫耳是什么。

因为从来都没有见到过。

“有机会的话一定要给你安排spy。”方别捂脸说道。

薛铃那一声喵真的萌到方别了,少年也已经好久没有被人萌到了。

“总之呢。”少年强行稳定了情绪,看着面前的少女。

“最初当然只是可怜。”

“但是正如同萍姐说过很多次的,你是个好姑娘,所以虽然有点毛手毛脚毛毛糙糙,甚至说有时候也给我添了一些麻烦,但是养小猫小狗养久了都会有感情,更何况你是个大活人,还是好姑娘。”

方别看着薛铃,静静道:“我挺喜欢你的。”

少年认真说道,声音在小树林中回响。

薛铃抿住嘴唇:“不加挺可不可以。”

我喜欢你,和我挺喜欢你几乎是两个概念。

因为我喜欢你是一个确认的陈述句。

我挺喜欢你则是一个比较级的陈述句。

我挺喜欢你之外,还有我更喜欢她,比如说我更喜欢商九歌。

我最喜欢霍萤。

宁夏永远是我老婆之类的话。

怎么说呢,这种情况下说出来我挺喜欢你五个字。

可以直接盖棺定论。

铁渣男了。

方别则认真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你看,我其实不适合你的。”

喜欢,和适合是两个概念。

薛铃现在再怎么惨,她也是前一品大员之女,曾经的锦衣卫公主,现在也是御赐飞鱼服的百户锦衣卫。

方别则只是一个小小的刺客,身份卑微。

就身份而言,两个人确实不适合。

如果不是薛铃倒霉到必须要接这个送死的任务,那么两个人就是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或许某一天还要刀剑相向。

但更多是如同飞鸟与鱼,海阔天空,各走一边。

但是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和捉弄,才让两个人有了这场相遇。

“是啊。”薛铃叹了口气。

她抬头看向天空。

天空被无数翠绿的树叶所遮蔽着,但是依然可以看到远处夕阳的余晖。

夕阳如血,半江瑟瑟。

“我真的很喜欢你啊。”薛铃说道。

薛铃没有想到自己就这么勇敢地说出来了。

并且,挺喜欢,和很喜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挺喜欢是比较级。

很喜欢是形容程度。

我很喜欢你比我喜欢你的程度深。

更比我挺喜欢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方别叹了口气,幽幽叹了口气。

“我之前说过的,不要因为一个人对你好就喜欢他。”

“你看,我是人好,我要是渣一点,你骨头都被我吃不见了。”

薛铃静静听着,她不得不承认。

因为人总是有斯德哥尔摩情怀的。

薛铃在最绝望无助的时候,遇到了方别,方别真的帮了薛铃很多很多,然后喜欢上方别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如果这个时候,方别真的对薛铃有什么不轨之心,薛铃那是真的一点抵抗之力都没有。

“我们的关系,并不是对等的。”方别继续说道:“虽然说你是我的蜂翅,但事实上,你自己也明白,你现在的性命,前途,声望,几乎一切的一切,都把握在我的手里。”

“只要我想的话,我就能够让你万劫不复。”

“但偏偏,我又对你挺好的。”

“所以这个时候的喜欢,一律都不应该当做喜欢看待。”

“就好像你在私塾上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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