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地球,那赫然是地球!
我们环绕太空,运行了一千年,跨越无数障碍,经历无数艰险,最终却回到了原点。
我心百感交集。
当面对着全新的彩虹人,我忽然发现,他们的脸上,无不洋溢着欢欣鼓舞的神色。
原来,他们早已不记得,地球是什么样子,他们全都是出生于飞船上,出生于太阳系之外,出生于浩瀚的星空。
他们对地球几乎一无所知,唯一能够了解的一些浅显的知识,也只不过是由那五个老家伙编撰的科普读物中了解到的。
所以,这里对于他们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一千年过去了,这颗星球上依旧生机勃勃,但人类的踪迹却好像已经完全被抹平。
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核战争,还是第三次世界大战,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或者这里只是地球的平行时空。
这颗星球,还是远古时代地球的样子?
我顾不得许多,吸取了前代人的教训,我同意了他们的方案,按批次前往这颗星球。
同时,我也给这颗星球重新取了名字,我们叫它故星。
不管他是否就是曾经生我养我的那颗星球,在这里,我看到了故乡的影子。
所以,为缅怀那些逝去的日子,我姑且叫他作故星,有故乡的星球。
这颗星球是乎是专为我们彩虹人准备的,上面的大气层厚薄适中,特种繁盛,地形多样,气候宜人,十分适合彩虹人的生存。
在经历了三年的地空迁移之后,所有星舰上的人们,都迁移到了新的星球之上。
而星舰则成为了故星的卫星,永远的飘浮在故星的轨道上,飘浮在彩虹人的头顶。
我们在这里生根发芽,一边仔细的研究着这颗星球的一切。
这里的地形,完全和以前的地球一模一样。
于是,我回到了华夏,在怀西省的那个熟悉的地方,襄西屠龙镇的位置重新起了一栋宅子。
这时候,跟着我的,已经是列胜男的四十七代曾孙,他一直秉承着列氏祖先们的遗训,永远的追随在我的身边,作我最忠实的仆人。
他们给我在鹰巢岩上,修建了一座宫殿,给他取名为风神宫,被我拒绝了,我依然愿意叫他明珠城。
于是,这颗星球上,重新有了明珠城,重新有了屠龙镇,重新有了襄西和怀西省,有了华夏。
我时候,我站在明珠城高耸的塔楼上,临窗看着下界的万家灯火,忽然之间就会产生出一种错觉,总觉得,在我身后,还会走出那些熟悉的身影。
郑雄奇,六叔,王大眼,王子轩,或者其它在我生命中的过客。
我对他们记忆犹新,每当午夜梦回的时候,就会特别的相信他们。
如今我的灵魂,已经能够脱离身体而存在,我依然能够轻而易举的,调动故星轨道上的那艘战舰,调动其中的十块玉石为我所用。
我常常化妆潜行于人群之中。
如此又过了一千年,这里的一切,越发朝着我想象中的样子发展,让身处其中的我,总觉得过往就像是一场梦境。
而我从来也没有离开过这颗星球。
要不是他们的教科书里,一直称这里为故星,我一度迷失自我,忘记我自己到底是谁。
我是他们的神,他们唯一的神。
每一年的一月一日,他们都要前往明珠城,来瞻仰我的遗容,只因为他们已经有二百年,没有再见到我。
他们都以为,他们的神陨落了,陨落在了这颗星球上的某一个角落。
只有我知道,我就是他们的神。
我常常开着我的迈巴赫,流连在情人街的烧烤摊上,就连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也许是为了不从那个梦里醒来,也许是为了延续那个梦。
总之,我不愿意再回到明珠城冰冷的宫殿里,只愿在人群喧嚣中,留住一点点人味。
我不觉得自己是神,我总记得自己的名字。
我叫狄风,我的爱人叫沐千寻。
有一天,我坐在烧烤摊前的小桌子旁边,忽然发现我的视线内,发出了一双笔直修长的美腿。
顺着那双美腿,我的目光一点点上移,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位美人的脸部轮廓上的时候,我的心脏几乎就要停拍。
那是千寻,那赫然就是千寻。
数以亿万计的基因,以它十分神奇的排列组合方式,再次塑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沐千寻。
我的泪不由自主的就滚落下来,落在地面上,化为一粒粒浑圆的水晶珠。
沐千寻婉尔一笑,柔声对我说道:“你是在等我吗?”
我点点头,十分肯定的说:“是,我等你等了三千年。”
“呵呵,你真幽默,谁不知道,最近流行这首歌。不过,我却不太喜欢,太俗。”
我笑着说道:“是啊,俗不可耐。”
沐千寻吃惊的看着我,我慌忙解释道:“我是说歌,我本人并没有骗你,我真的,真的等了你三千年。”
“好了,别闹,说吧,你的案子给不给我代理?”沐千寻板起脸来说道。
历经三千年,她依然是一位美丽动人的律师。
我笑着说道:“都行,只要你愿意跟我交个朋友。”
“当然,狄风?你跟风神一样的名字,你爸爸到底是怎么想的,会给你取一个这样的名字?”沐千寻有些嫌弃的看着我说道。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给我取一个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