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三十不惑>91,爬虫

我只感觉到自己全身的神经系统,仿佛被什么东西一瞬间吞噬。

我的身体和大脑好像已经分开了似得,整个人顿时瘫软在地。

跌倒在地上,我的头重重砸向地面,发出砰得一声沉闷的响。

我有听觉,我能听见,我在脑子里庆幸。

视线分外清晰,思维也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

尽管我还能思考,可我的大脑,却因为震惊而显得格外麻木。

我惊恐的瞪大双眼,或者说,我根本无法移动我的眼球。

在我定格了的视线里,有几只脚,在我眼前晃动着。

其中一双穿着尖头固特异的皮鞋,离我特别近,近到就抵在我的鼻子尖上。

在这双鞋后面,还有一双范西哲,我认识,那是叶美娜穿着黑丝的脚。

还有一双躲躲闪闪,藏在范西哲后面的色奈尔,那是我老婆沈婉的白丝美足。

在这些光鲜亮丽的皮鞋后面,是延伸到视野尽头的,蒙太奇一样的模糊阴影。

如此奇妙的画面,直到多年以后,仍然让我记忆犹新。

当我登上人生巅峰,回望过去的时候。

我的很多仇敌,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可我却丝毫也记不起,他们到底长什么样子。

我却依然对这个画面记忆犹新。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关注这些。

但我的世界,在那一刻,仿佛就只剩下眼前。

当我失去一切,只剩下大脑的时候,我没有去想什么复仇,也没有去想什么屈辱和尊严。

我更没有想我的父母,也没有想刘小月和儿子。

我像一只爬虫一样趴在地上,卑微到尘土。

我的鼻尖亲吻着人类的皮鞋,我的脸被它重重的踩在脚下。

我忘了尊严是什么东西,只想快速的逃离这里,躲到桌子下面。

我知道那个踩我的东西,叫杨元生。

他踩的很重,我却感知不到一丁点儿的疼痛。

我想,我的脸一定扭曲到变形,显得很是狼狈。

可我却毫无反抗之力,连一个手指头都动弹不得。

我就是一只爬虫,我就是一只蝼蚁,面对人类,我毫无反抗之力。

一只人类的脚,就足以把我碾死。

我震惊极了,脑子里却只有眼前这些东西。

耳朵也还能听见,不过,现在也因为震惊,只有阵阵耳鸣。

踩着我的杨元生蹲了下来。

他那张肆无忌惮的,张狂的笑脸,晃动着,挑衅似的在我的视野里进进出出。

“碾死你,就像碾死一只臭虫一样容易。”

他面目狰狞,因为兴奋而咧开的,变形的嘴,露出半口白森森的牙。

好像真的要把我从地上拈起来,直接丢进他的嘴里。

叶美娜也跟着蹲下来。

我看见她粉紫色的丁渍裤,从黑色的裙下显露无疑,一股令我厌恶的騒气宠得我头痛。

杨元生张狂的笑了,把脚从我脸上挪开,自己也趴在了地面上。

他伸手重重的拍着我的脸,鼻子几乎要抵到我的鼻尖,像是一只大猫在逗弄老鼠。

他说:“你不是很狂吗?你不是牛得不行吗?狄风,你怎么啦,我的护工先生,你起来呀,起来跟我打,哈哈哈。”

他指着我的鼻尖笑的前仰后合,叶美娜也跟着笑出了眼泪。

我努力的想要转动眼球,忽然想起来,我不是蝼蚁,也不是爬虫,我是个堂堂正正的人。

我的大脑一阵紧缩,生气极了,拼命的冥想着:动起来,你要动起来,你一定要动起来。

终于,我的眼球一阵酸楚,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眼睛回来了,我脑子里一阵激动,试着移动眼球。

眼球顺利的向上动了动,终于让我看见,在叶美娜身后,我老婆沈婉,正一脸鄙夷的看着我笑。

我生气极了,在脑子里呐喊着:狄风,不想做爬虫,你就给我站起来。

挣扎的怨念越来越深,一缕淡淡的火苗终于在我的小腹中点燃,怒火腾得一下,从那里熊熊燃烧起来,烫得我简直要惊叫。


状态提示:91,爬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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