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他享受那种收割别人生命的快感,只有目标人物死亡的那一刻,他才感觉自己活着,挣够掌控生死的力量。
陈家三子,只有他知道父母和爷爷奶奶是怎么死的,而且还是亲眼所见,一开始只是为了报仇,可到了后面他已经发现自己停不下来了
整理完这些消息之后,脑海里面的疼痛感终于停歇了,他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满脸担忧的二姐,轻轻一笑,道:“二姐,我的头不疼了,没事儿了。”
陈莉看着恢复了血色以及眼中泛出莫名神采的陈坤,心里面有一丝丝疑惑,既有不放心这个弟弟,又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似乎眼前的这个男子不是她认识的那个三弟。
其实她的感觉没有错,甚至可以说她一直都不认识她这个三弟,而且此时的陈坤还多了第三个身份,程坤。
当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杀手的时候,心里面别提有多么兴奋了,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自己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没想到今天在梦境潮汐中实现了。
这种梦想达成的快感直接让他忘记了自己是进来历练的,根本没有去考虑要怎么破开这个梦境,他现在只想好好地玩一玩,尽情的享受一把杀手的快感。
吃了饭,应付完了大哥和二姐,等两人各自去工作后,他就带好了自己的装备,是一把手掌那么长的小刀,蹬上自行车朝自己平时训练的地方赶去。
一路上他都在不断的尝试,到了训练场又用各种方式尝试了一遍,才发现这个梦境的规则没有任何增幅,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世界,他的身体素质也只是比普通人强上一点,最多也就老胡的那种程度,还没有他本身的素质强悍。
但是他身体的敏捷度高,眼力好,百米之类他可以做到百发百中,快准狠是他狩猎的风格。
今天他接了三个任务,一个是福康记的老板赵有福,一个贩卖金银首饰的富商;另一个是即将就任的警署探长王峰;最后一个是钱氏影业老总的女儿钱秋水,才十三岁。
最后这个任务倒是让他有点儿意外,他的雇主竟是钱秋水的亲哥哥钱夏,若是有机会他倒挺想看看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脑袋里面究竟都是装的什么。
不过这些都是题外话,只是刚得知的时候惊讶了一下,并不能妨碍他做事,他打算先去杀那个赵有福,根据雇主提供的消息,赵有福今天下午要去丽人歌剧院偷会情人。
彻底熟悉了这具身躯的能力,他就马不停蹄的朝着丽人歌剧院赶去。
这个年代的歌剧院特别有感觉,台式大喇叭的留声机、手风琴、小提琴、萨克斯等各种乐器演奏出来声音极具情调,客人和服务员都是清一色的西装革履,台上的舞女穿着开叉开到大腿根的旗袍,轻轻地扭动着曼妙的身姿
陈坤混在其中,虽然这个时代的条件远远不如他那个时代,但这种感觉却不是他那个时代能够有的,纸醉金迷当中又有一种独特的浪漫。
他那个时代的这种地方很极端,要么就很脏,是人都可以去;可那种脏得不是那么明显的地方,要么就是很有身份,要么就是很有钱的人才能去,去了也是比面子,是不是欣赏艺术也不得而知
总之各有各的目的,而且很直接,不像这里给他的感觉,在满足自己**的同时也在享受着这里的气息,他只是在这里待了一小会,就已经喜欢上了这里。
正在他陶醉其中的时候,他的第一个目标就出现了,赵有福慢慢地踱着步子朝着舞台的前排走去,眯着眼睛,神情相当迷醉。
此时舞台上领唱的人正是丽人歌剧院的头牌,于晓曼。她的歌喉宛如一只黄鹂,清脆动人,改良过的旗袍将她的身材勾勒得愈发迷人,不需浓妆淡抹,她眉眼中的风情都能将人的魂魄给勾去。
就是见惯了美女的陈坤,也觉得这个于晓曼是个祸水,怪不得能将赵有福这种大老板迷得神魂颠倒。
于晓曼眼看到赵有福进来,一双勾人的媚眼愈发摄魂夺魄,就连歌声都有了一种别样的味道,似深闺少妇许久不曾看到自己的情郎一般,歌声与舞姿中透露出来的哀怨与撒娇是个人都能感受到。
舞台下的一帮上层人士没有一个能招架得住,除了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