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我是如何当神豪的>第一千三百四十九章 歌声飘过

第1348章歌声飘过

夜间,一排排的树木静谧的在古北水镇中古北之光酒店外的道路两旁伫立,营造出私密性非常好的环境。

赵清函在二楼的一间娱乐室里,迎着冲个澡,换过睡袍进来的井高,牵着他的手,半是娇嗔半是抱怨的道:“井哥,你再不来,我们都以为你不来了呢!”

井高抬手看看腕表,现在是将近九点,和渣渣、小迪、大美圆、小也她们消磨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谈点事情,耽搁了。那肯定不会不来的。我很期待你们准备的节目。”

身姿一米七四的谢书彤吐槽道:“井哥,伱是谈几个亿的生意去了吧?”

萧雪嫣、陈嘟灵、刘亦霏三女都是掩嘴轻笑。这个梗很多人都懂。

章明月摇头,坐在主动娱乐室的沙发上,交迭着一双美腿,请缨道:“井哥,她们最后经纪约是不是都挂在清函文化,要不我带她们一段时间,教教规矩?”

这些后辈太不知道进退了。

井高哑然失笑。明月妹妹看着是个优雅靓丽的影后,实则性格很恶劣的,简单说就是很有点自我为中心。他还真不敢把渣渣、小迪她们交给她教规矩。

“算了吧!”

井高坐在茶几旁的沙发位置上,让赵清函开始节目:“清函,开始你的表演。”

赵清函咯咯娇笑,站在娱乐室里超大的电视屏幕前:“井哥,节目就是唱歌、喝酒啊!我们陪你哦。”

在娱乐室里服务的苏瑾、何芳菲都笑起来。苏瑾将现榨的果汁拿了一杯送到井高的面前。

西瓜汁,有点甜。

井高笑着将这白嫩绝美的小仙女拉到身边来坐下,道:“清函,那你先唱首歌我们听听。我还没听过你唱歌。”清函是京城音乐学院毕业的。读的是音乐学(电子音乐创作和制作方向)。

不过唱歌对于她来说,应该问题不大。因为他见过清函在他身下唱另外一种歌的美景,歌喉很不错的,让他在婉转悠扬的歌声中交了不少元气。

“好啊!”赵清函大大方方的答应下来,调了伴奏,唱了一首周董的《告白气球》,唱得很甜。

章明月跟着唱了一首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唱得也很有范,只是她的声音好听,没有刀郎那股沧桑感,属于水准线之上的唱歌水平。

刘亦霏唱了她自己曾经发行的歌曲《一见钟情》,“靠在你的臂弯感觉你的胸膛,天堂就在不远的地方。一见钟情不隐藏,两颗心才不孤单,三生三世也不会觉得漫长…”

神仙姐姐的声音有点质感,但并不算多么出众的音色。当然,比她当年发这首歌时的小姑娘声音要稍微强些,但也强得有限。

不过天仙大美人对着你唱这么情意绵绵的歌曲,挑刺干嘛啊,心里痛快就得了。

萧雪嫣唱了一首仙剑三的主题曲《千年缘》。

“冰封的泪,如流星陨落,跌碎了谁的思念,轮回之间,前尘已湮灭,梦中模糊容颜…”

陈嘟嘟则是唱了一首古风的流行歌曲《半壶纱》。

轮到井高最后唱,他让坐在侧前方电脑前帮他选歌的何芳菲选了一首《爱江山更爱美人》,走到超大的电视机屏幕前拿着话筒。前奏响起。

很多网文的主角喜欢设一个五音不全的缺点,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个缺点无伤大雅,有戏剧效果。但其实只要不是特别离谱的先天条件因素,唱歌是可以学,可以练的。

井高刚成为神豪那会儿就专门找音乐学院的教授练习过唱歌。他很信郑教授的观点:

男人嘛,长得不帅,长得矮都不要紧。可以多看看动物世界,动物求偶,很多都是通过声音来表达的。所以,男人一定要会唱歌!特别是要能飙高音。

一首李丽芬的流行经典歌《爱江山更爱美人》在现在的他来唱,基本没什么压力。至少是个ktv麦霸的水平。

“…红花当然配绿叶,这一辈子谁来陪,渺渺茫茫来又回。往日情景再浮现,藕虽断了丝还连,轻叹世间事多变迁…”

赵清函看着穿着一件浅灰色睡袍的男人,心里喜欢。其实井哥比较适合穿水蓝色或者紫色这样比较贵气的颜色,奈何井哥喜欢低调,因而睡袍都是淡色系。

她双手拢在嘴边,故意捣乱,高喊道:“井哥,这一辈子我陪你!”

几个女孩们都吃吃笑起来。

谢书彤冲赵清函竖起大拇指,拿起酒杯,为这话干杯。她其实也想喊的,她性格也很大方的,京城大妞,敢爱敢恨。但真没清函这么大胆啊。

她隐约感觉到,在“聚会”中,清函很会活跃气氛,叫井哥能得到最大的享受。难怪井哥喜欢她啊!不单单是漂亮的事。

井高笑起来,没有被赵清函打乱节奏,继续唱:“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好儿郎浑身是胆,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

这首老歌他很喜欢,词写得好,唱出他的心声。

他不久前还在共鸣老祖宗的话: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他是两项都要。

他爱他用超额的资本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但更爱这几年出现在他生命中,留在他身边的美人们!

真要让他在事业和美女中选一项的话,他选美女!

这倒不是他傻逼!

在现实生活中,有事业就有女人。事业的建立往往要花掉人一辈子的时间,不要以为那句调侃的话“娶了xx,少奋斗二十年”,这是真的。

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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