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本仙在此>第五百九十二章 男人的烂漫

漫天的金光点点,就好像黑夜里的星辰一样,不知繁几。

这时候却是嗡嗡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金色光球,速度极快的正在追着两道疾空飞掠的遁光。

而在最前边的,则是一位满身满脸大包的男修,好像疯了一样一路狂奔。

身后亦有一道遁光里,但是那里边却是一大一小的两位女修。

一个默默的加速着自己的遁光,已经憋红了脸,至于另外一个,此时正跳着脚的骂着最前边的那个臭不要脸的。

噬魂蜂,类属于蛮荒圣墟里一个极为特殊的品种。

浑身金晃晃的就好像一块金疙瘩,刀枪不入,法术道法免疫,当然这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之内。

并且是属于喜欢群居的异种生灵。

有传言,曾经有一位洪荒大妖曾试图将噬魂蜂收为灵宠。

所以特意寻找了噬魂蜂最喜欢的魂香木作为禁锢的法宝。

你别说,还真让他捕捉成功了。

但是事后的几年,这位大妖便再未露面,直到某天他的朋友上门探望,这才悚然而惊的发现,其原先所住的洞府,已经变成了巨大的蜂窝,至于他的那位老友,仅仅只剩下了一堆白骨。

所以这事出了以后,让本就凶名赫赫的噬魂蜂,便更加变成了无人敢惹的存在。

哪里曾想,就有人偏偏不信邪,还雄赳赳气昂昂的喊着口号:“你们不敢碰,哥来整!”

于是还寻着他前世偷蜂蜜的方法,在蜂窝下边堆了一堆干柴,一把火的再这么一点,试图以烟熏火燎的形式,熏走蜂窝里的噬魂蜂。

因为根据他的了解,别看这噬魂蜂敢跟洪荒大妖叫板,却没什么灵智,依旧保持着最为原始的虫性。

哪里曾想,他的那把火连树都给烧了,这群噬魂蜂倒好,竟然飞出了一大团,然后挂着那个大蜂窝不慌不忙的往外飞。

那人气不过,心想:“小样,还整不了你们这帮小虫子了?”

当即挺身而出,伸出他那满是粘液的大舌头,随口就是这么一舔的瞬间。

那人脸绿了!

整个舌头上,就跟卷了一块大舌头一样,那叫一个硌得慌。

并且舌头上还传来了一阵极为锥心的刺痛感。

毒刺?

那人当场就蒙了!

因为他能感受到全身的毒性流转,正在迅速的加剧着。

凭借着他那一身的抗毒性,居然还有点承受不住。

这事儿就不好玩了,于是乎当场就开溜,属实是那蜂窝里已经涌出了密密麻麻的噬魂蜂,冲着他就扑了过来。

连带着跟他在一起的那俩女的,也跟着一起倒了大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娶媳妇遇见送殡的,日子没选对,全踩在倒霉点上了。

索性溜吧!

这一顿的抱头鼠窜,后脑勺都长了一个好大的包,疼的他脑袋瓜子嗡嗡的。

至于这个人是谁,自然就是咱们那只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要脸的蛤蟆。

然而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就在他们逃跑的半路上,呼闻一阵摇铃声。

但闻那人道:“是铃儿响,响叮当,猴儿脸,马脸长,圣灵殿前把歌唱,妖魔鬼怪也登了场,都说花有百样红,圣灵之下也是各有各的样……且听我细细说,且听我细细的唱。花红柳绿小蛮腰,歪瓜裂枣竟装象……只是……”

未等前边的那段唱完,忽然似有所感的回了头,这一眼,口中声音立马变得高挑了起来:“小蜜蜂啊,嗡嗡,虽然小,能为王,老小子一见了心里慌啊,心里慌!”

只见其话音一落,拎着他手里的大铃铛,一溜烟的就往前跑。

蛤蟆如影随形,都跑疯了,也不管这是遇到了谁,上来就给了他一下子。

为的啥,有落后才有挨打,有挨打,蜜蜂们才不追。

“哎呦!你这小杂碎,老头子你也害!”

并肩而行的时候,蛤蟆一斜眼:“老杂毛,死边上去。”

“嘿!你这不懂尊老爱幼的小杂毛,敢骂你爷爷!”

蛤蟆一听这老东西敢占自己的便宜,甩手就是一剑,直削对方的头。

老杂毛头一缩,反手就是一个反抄,直打蛤蟆的后脑勺。

原本凭借着宋钰那动如脱兔的反应,应该是打不着才对,哪曾想那里有个包,这一碰那真是老疼了,更何况老杂毛的这一击反抽,可是用足了力气。

立马就打了蛤蟆一个大趔趄,险些就从这天上栽了一个大跟头。

好在他及时刹住身形,但就是这一停,老杂毛眨眼的功夫就窜的没了影子,身后的那两个女的,真是一刻也不停,直接就掠了过去。

并且在这个过程里,也不知道是白红薇还是那个小丫头片子,朝着蛤蟆的屁股就踹了一脚。

好悬没给他踹下天去,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因为真正的灾难才刚刚开始。

蛤蟆就觉着自己的耳朵根子,嗡~嗡~一阵的嗡嗡。

紧接着就是一个字,疼!

别看宋钰浑身是毒,可这毒也分毒大毒小,更是分毒多和毒少。

正所谓蚁多咬死象,蜜蜂多了也能蜇死蛤蟆。

更何况这还是蛮荒圣墟里凶名赫赫的噬魂蜂。

就是几个呼吸间的功夫,身穿血红大长袍的宋钰就没了影子。

就好像一个大金球一样,咣当一声的砸到了地上,生死不知!

至于他本人,是真的冤啊!

他记着小时候偷蜂蜜,也没这么难啊!

怎么到了蛮荒圣墟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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