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天医仙尊在都市>第四千七百一十三章 踏歌卷血

王欢长剑随手而出,点出万点寒芒,同时周身也席卷出一片蓝光,诛仙剑阵起!

诛仙剑阵仓促而发,没有阵枢的情况下,杀伤力那几乎就是零。

但是耀眼的剑芒可以很好的遮挡视线,叫一群怪物嗷嗷怪叫,看都看不清楚王欢到底身在何方。

甚至不少头脑简单的怪物们被遮蔽了双眼,本能的就开始扑咬身边一切能够碰到的东西,一时间互相撕扯,互相啃咬,好不热闹。

这场面看似王欢占尽上风,但其实他心中却是知道不妙啊。

破劫剑到底比不上屠魂刀的击杀效率,屠魂刀刀招虽然看似简单粗暴,但是一扫就是一大片。

一刀砍下去,砍死的那可不会仅仅只是一头怪物。

而破劫剑一剑散出万千寒芒,看似精妙,但任何一头怪物都要吃上王欢起码三到四剑才会真的被杀死。

这样一来,王欢手腕不断抖动,抖出剑花伤敌,体能真源消耗对比起屠魂刀来,那效率可不是低了一点半点。

而且被屠魂刀击杀的怪物会化为血雾,瞬间就能被透雷荧吸收,纳入王欢体内回复他的真源和体能。

和破劫剑刺死的怪物们,并不会直接化为血雾碎片,透雷荧吸取血气的效率自然也就低了无数倍。

要是继续这样下去,王欢大概率会被活活拖到虚脱。

无奈之下,王欢只好同时运起自己的左臂,机关炮锤出手,疯狂殴打面前每一个能够看到的怪物。

无论它们是否已经被破劫剑点杀,总之都打成碎片叫给透雷荧吸收再说!

就这样,拳头和长剑并举,一路踏血碎肉前行,硬生生的在怪物群中杀出一条深刻的血壕,朝怪物们团团保护的核心区域靠近过去。

安心羽,就在那里。

而菱香则是死死的抱住王欢脖颈,居然笑容满面。

配合上她一脸的血污肉片,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她,看上去和王欢还真有那么一点夫妻相。

都特么是疯子!

菱香伏身在王欢耳边道:“相公,我们今日怕是必死的了,我不怕,也不后悔。”

王欢怒道:“闭嘴闭嘴!”

菱香却是不肯闭嘴的,低声道:“都要死了,还叫我闭什么嘴呢?相公,不要焦躁嘛,我愿意和你一起死。”

王欢简直了,你愿意一起死,老子还不愿意呢!

菱香忽然又说道:“相公,数年前的时候,你还是一个傻乎乎的小小凤族少年,当时的你在华羽节上,赋诗一首,就是那个时候,你用自己的诗才打动了我的心。”

王欢哪有心思听她在这说自己和黎琼的罗曼史?

快特么闭嘴吧,二货!

然而菱香却是还在继续说:“相公,今天你我一起赴死,不知道能不能再给我赋诗一首呢?”

赋诗?赋你个死人头吧!

王欢实在是忍不住回头想要骂街,结果一回头就看到了菱香的一双眼睛。

这是已经显了死相的眼神,对于生存,完全一点希望没有,满眼都是悲伤和哀求。

“她其实是知道的?”王欢心念一动。

是啊,菱香很可能其实内心中已经知道王欢不是自己的丈夫,她是精神不大正常,但也没有完全疯掉。

只是不肯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而已。

如今的她,就像是置身于一场梦境之中,明知道是梦,却是不舍得醒来。

眼睛已经睁开,却还想自欺欺人的继续睡下去,把梦做下去。

嘶哎!

王欢长叹息一声,罢了,罢了,毕竟也是他作下得孽债,这时候就陪这个可怜的女孩儿疯癫一场好了。

人生嘛,少有几次癫也不是什么坏事。

王欢于是一边出剑出拳狂杀大杀,一边朗声咏唱道: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王欢一路脚踏鲜血,口咏诗歌,长剑翻飞拳射来回,一路鲜血碎肉一路诗,就那么向前突进。

这副场面,简直叫人愕然,有一种说不出的癫狂美感。

他一边唱诵,菱香一边兴奋的在他背脊上击掌打着节拍,真是颇有一种夫唱妇随的奇妙模样。

而渐渐的,怪物重围也被杀穿,露出了里面的情景。

就在这群怪物核心之中,有一个浑身漆黑色,身体瘦长,身高将近三米的黑色家伙。

这家伙模样奇特,说是怪物吧,也还保持着人类的大致形体,没有头生双角肢体扭曲。

大约就是个人类的样子,只是浑身漆黑一片,瘦长的一张脸颊上,眼睛不是横向的,而是立起来的竖向。

鼻子嘴巴都十分狭长,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人的脑袋被竖直的一拍,拍扁了的模样。

这怪人的左手之中正提着一个衣衫破碎的年轻少女,不是别人,正是安心羽。

安心羽如今双手死命的握着黑色怪人的手臂,两腿在空中乱蹬,似乎是想要挣脱却挣脱不开的样子。

怪人正扭而来的王欢,狭长的面颊上居然也露出了几分奇特的神情。

似乎是欣赏,又似乎是惊讶。

而它身体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是叫王欢心头有点发凉,渡劫中期!

这个怪人,居然是一名渡劫期的怪物。

渡劫期的怪物王欢在地下庇护所内就见到过,那些东西和其他怪物不同,多多少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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