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
“嘿,马克,你要去哪里?”我冲着那个总是带着精钢头盔的家伙打着招呼。
“你不知道吗?你这小子,消息老是那般闭塞。”虽然隔着头盔我无法看见他的目光,但我依然能明确地感觉到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无奈。毕竟我以前做任务时候的情报工作,几乎全是一股脑地甩给了他们。
“从天上降临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家伙哦!”爱莎不知道从何处地方闪了出来,那个为了标新立异总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姑娘。今天她的头发是一片金黄
“天上?”
“对哦!天上。”她眯着眼睛笑着,像是春日里最温暖的那缕阳光,暖到了我的心底。“他长着一对洁白的翅膀,漂亮极了!”
“是兽人族的吗?”除了兽人之外,我倒是没见过背上长着翅膀的人。
“白痴!那家伙怎么可能是兽人族!”她抬头望向碧蓝的天空,眼神中满是向往,“我觉得啊,那一定是从其他世界来的,听说见过他的人说,那家伙是最和煦最善良的生灵。或许是神明大人也说不定。”
我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就是因为我很白痴,所以日后才需要你这个机灵的家伙多多关照啊....”
爱莎轻轻红了脸,“哼,我可还没正式认可你哦,毕竟你还欠我一个正式的求婚。”
“嗯,放心,我虽然吊儿郎当的,但那种正式的仪式姑且还是已经在准备之中了。”我轻轻搂过她的肩膀笑着,眼里全是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我已经开始情不自禁地幻想起未来同她儿孙满堂,一起白头偕老的画面了。“然后呢?你们现在要去哪儿?”
“那天上来的家伙邀请了许多高手和强大的生灵过去聚会。我们也想着过去凑凑热闹。”迈克像是一个非常善良的灯泡有些尴尬地站在正腻歪的两人身边。“这是的,你们两人能不能在私下的时候再腻歪啊,我可是一直站在你们身边的啊,能不能稍微在意一下我的感受?”
“哈哈,抱歉,大概是我们没有把你当作外人吧,所以没有避讳。”我笑着,“而且我说,你要是真有那么羡慕的话,就早点对友利姐姐表白啊,我觉得你两真的挺适合的。”
“胡说什么呢?”那个身形魁梧的大汉居然意外的害羞了起来。
“喂。你们几个磨叽什么呢?再不赶快点,城里的大家都快要出发了!”远方传来了那个叫做友利的女人所拥有的温婉热情的声音。她还是同以前那样,留着,腰间别着有点像是莲花一样的法杖。
“友利姐在催你们了,你们快去吧,早去早回。”我冲着友利姐挥了挥手,给她打着招呼。
“诶?你不去嘛?”
“我对那种奇怪的家伙没有什么兴趣啦,我还不如趁着那时间,多接两个小活儿赚点小钱。我现在还在为我们以后结婚的房子钱努力呢,以前花钱老是大手大脚的,到现在都没有存款。”这当然是借口,我所计划的,是要趁着爱莎出门的大好时机,悄悄准备好那家伙一直说心心恋恋的求婚场景。
“呜,我真的好感动!那个花钱大手大脚的孩子终于长大了呢!”爱莎做出一副感动的模样。
“不过某个老是为了标新立异去染头的孩子还没长大呢!”
“嘻嘻。”她咧着嘴笑了笑,挥舞了胸前所挂着的那一枚记录水晶。那是我当初给她告白时候送她的。
当时我们在一个极度危险的洞窟中执行讨伐怪物的任务,那场战斗真的很危险,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与死亡作伴。但我很感谢那场九死一生的冒险,正是在濒临绝望的时候,我们相互意识到了对对方的感情。
她说如果我们活着出去,往后的日子就一起去看遍千山万水。
我告了白,当时恍恍惚惚的,我也有些记不清我到底说了什么,只是隐约记得当时特别仓促,我手边没有个像样的东西,只好备用的一枚记录水晶当作礼物交到了她的手中。
她老是说那一定是世界上最仓促的告白,不过也因此特别地独一无二。后来我们死里逃生,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情侣。她将那枚水晶制成了项链,说以后要将往后生活中的美好全部记录下来,等我们老了再一起观看。
爱莎笑道,“我会用它将那个天上下来的家伙录下来的,到时候在等我回来和你一起看,再慢慢和你讲解!”然后转身蹦蹦跳跳地离开,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而我在目送他们离开后,开始精心准备起我的求婚典礼。
我将我们平日住的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屋子并不大,打扫起来真的很累。等以后换了大房子,每日的扫除可有的那姑娘受的。
我买了一个戒指,很昂贵。是背着她悄悄买的,价格足以弄一身非常豪华的装备了。那水晶和当初我送她的那枚记忆水晶是一个颜色,淡淡的粉红。也亏得我以前帮她维护过她贴身的装备,才知道她的无名指是如此地纤细,也亏她还是一个冒险者。
我问过他们的行程,大概在出发后的第二天黄昏便能回城。
那天晚上我激动地一夜没睡,简直比面对魔兽的时候还要紧张十倍,明明她要比魔兽可爱那么多。
我估摸着时间,大概在正午的时候,我去花店拿上我预定好的一车的玫瑰花,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把整个房间装扮的像是花海一样,美极了。我当时还不由得担心,这满屋子的花香会不会飘散出去,让我这个惊喜的求婚计划毁于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