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楚歌册封镇国大将军的时候。
陪伴他入京的不是别人,正是虞语冰。
由于虞语冰对京师的炸酱面一直情有独钟。
所以在京的一个星期,楚歌几乎三餐都是陪着虞语冰去这家面馆的。
那时候公孙灵也一起陪同。
是以,在公孙灵提起那家面馆的时候。
楚歌便想起了她的酒窝。
往事涌上心头,最终以沉默当默认。
公孙灵似乎也心有灵犀,没有再出声打扰楚歌,而是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呆。
十五岁那年,她第一次离家出走,便跟着齐武夫去了北境。
边境的生活,又岂是这娇生惯养的丫头能承受得了的。
但她生性倔强,就算过得不舒坦,也不想待不到一个星期就回去被几个哥哥取笑。
也是在那个时候,她遇上了楚歌还有虞语冰。
那时候的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出双入对,好似北境的一对神仙眷侣。
公孙灵与楚歌不对盘,但与虞语冰好的就像是亲生姐妹。
因为每当他被楚歌欺负的时候,虞语冰就会第一个出来主持公道。
她一出现,楚歌就拿公孙灵没办法。
所以在北境,虞姐姐就是自己最大的靠山。
自己怎么可能不会喜欢她。
很多时候,公孙灵都不岔,为什么善良如同天使一样干净的虞姐姐,会跟不解风情的楚大木头在一起。
他们两个人,身上根本一点相似的地方都没有。
在公孙灵的眼中。
楚歌是冷漠的,残暴的,小气的。
而虞姐姐却是热情的,温柔的,大方的。
这完全就是两个相反的人。
直到她与虞姐姐谈心之后。
方才明白过来。
真正的喜欢一个人,就是他完全不符合你心目中的标准,你还是那么喜欢他。
公孙灵也想要找到这样的人。
只可惜,围绕在她周围的男人,基本都是她看不上的。
毕竟,她有那么优秀的九个哥哥。
再出类拨萃的男人,都入不了她的法眼。
当然,也有例外,只可惜那时候他已经名草有主了……出租车一路开到雨花巷的门口。
楚歌牵着萌萌下车,公孙灵跟在身后。
这条巷子里的尽头,就是虞语冰最喜欢的那家面馆。
这是一家陈年老店,在京师已经营业二十个年头了,比公孙灵的岁数还大呢。
当初也是公孙灵带着他们,光顾这家面馆的。
如今,故境重游。
身边却少了一个人,多了一个萌萌。
楚歌怔怔的望着这家面馆的招牌,有些恍如隔世。
就好似昨日,他还与虞语冰在这家面馆用餐一样。
那时候她不喜欢葱花,又不好意麻烦老板,便将葱花都挑出来送给楚歌。
楚歌照单全收,但就是不刷牙,等着晚上回去,用嘴巴去调戏她。
每一次,都让虞语冰投降叫爸爸。
然后,他就会心满意足的傻笑。
那种感觉,比他当上什么镇国大将军,要高兴个数十倍。
想起这一幕。
楚歌露出一抹微笑,似乎每次想到她,他都会不自觉的傻笑。
萌萌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拉住楚歌的手略微用力。
仿佛想要将一些东西,从她的小小手掌中传递给楚歌。
要不说血浓于水呢。
即使萌萌不知道为什么,但她还是能够察觉到。
楚歌傻笑之中,有着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苦涩。
“爸爸没事。”
楚歌朝着萌萌柔和一笑。
回应他的是,萌萌肚子叫的声音。
飞机上的晚餐不合胃口,到了酒宴之后,又被人找麻烦。
所以萌萌现在肚子可是饿的很。
她揉了揉自己的肚子,憨憨一笑。
楚歌便牵着她,走进了面馆。
公孙灵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一进去就直接跟老板热情的打了一声招呼,全然没有半点公主的架子。
老板是位中年发福,笑起来很像弥勒佛的中年男人。
他抬起头,看到了楚歌三人,顿时乐道:“丫头,这才几日没见,男朋友都有了。”
“额,不对啊,连孩子都有了!”
老板夸张的表情,让楚歌有些无奈苦笑。
公孙灵则是脸色微红道:“老王,别乱说,他才不是我男朋友呢。”
老王很是配合的点了点头道:“也是,长得怎么帅,你无福消受呢。”
公孙灵详怒的拿起桌上的纸巾,作势要打。
老王嘿嘿一笑道:“好啦,别闹了,老样子,三碗?”
公孙灵这才作罢,朝着老王点了点头。
楚歌却突然更正道:“四碗,一碗不放葱。”
“还有人要来啊?”
公孙灵有些疑惑,这木头在京师好像没啥朋友啊。
楚歌摇了摇头,没有解释。
公孙灵似乎想到了原因,也跟着沉默了起来。
她记得虞姐姐,就是不喜欢葱花的味道。
老王也没有多想,开始煮面。
面馆不大,除却老板之外,只有几名零零散散的客人。
还有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屁孩。
他原本是在旁边桌子老老实实写作业的。
可看到萌萌之后,便有些愣神。
再之后,作业也不写了。
起身故意坐在萌萌的旁边,吸了吸鼻涕后,对着老王喊道:“爸,我肚子饿了,也要吃面!”
老王撇了这倒霉孩子一样,没好气道:“一边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