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血夜黑潮会再次降临人世间,希望我能活到那一天,到那时,所有的灵狱地下城的生物都会涌入人间。魔灵、丧尸、骷髅、食尸鬼……哈哈,我就可以重新踏上人世间的土地。”
——摘自禁忌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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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狱地下城。
不死的乔从酒吧出来后遇到黑魇迷雾,确信自己又重新堕入灵狱。
他爬到小山丘上。
站在高处放眼望去,前面是无边无际的沼泽地。
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必须趟过这片沼泽地才能找到吃的东西。
他很不幸堕入到灵狱地下城的边缘地带,这里除了无边无际的黑魇迷雾外,没有任何可以果腹的东西。
身为伟大的探路者,不死的乔有着丰富的秘境探险经验,就算是在灵狱这种极其危险恐怖且疯狂的地方,不用地图他也能准确判断哪个方向是通往安全的庇护所。
必须尽快找到那些阿卡姆小镇,否则他很难再坚持了。
“阿卡姆”这个词出自于禁忌之书里的“诸神篇”。
“阿卡姆”的意思是“离奇的,破碎的,不稳定的,介乎于真实与虚梦之间,是那些濒死的神或魔在彻底消亡之前,用自己残存的记忆疯狂制造出来的一小块空间。这块空间留存着祂的意志,代表着祂仍然存活于世。”
灵狱有数不清的阿卡姆,有些阿卡姆非常小,小到只有小村子那么大,只有一口水井和几间破房子。探路者称它们为阿卡姆村子,村子里应该能找到干净的水或食物。
有些阿卡姆比较大,囊括整个小镇或整条街区,甚至是整座城市,探路者笼统地称它们为“阿卡姆小镇”。
当然,每个阿卡姆小镇都有它自己的名字,而且往往和创造它的神或魔有关。譬如,詹妮弗的玫瑰小镇、陈北玄灵湖山庄、许浩然的五堡街、乔治亚猛鬼街、里瑟王的灰色城堡、邱二娘的野兽乐园……
总之,灵狱地下城是魔神领主的地盘,只有一样东西是例外,那些阿卡姆小镇就像庇护所那样散落在领主的地盘上。
魔神领主的恐惧侵袭无法抵达那里,会被它们的创造者,那些神或魔的意志隔绝在外。
必须找到距离最近的阿卡姆小镇,否则就会死。
不死的乔再次抬头仰望天空。
头顶上是猩红的血夜,有浓浓的黑云。
灵狱里的白天和黑夜区别不大,白天阴沉沉的,夜晚灰蒙蒙的。
不死的乔用手指头堵住耳孔。
他已无法忍受那该死的恶心的被唾弃的声音,那时不时突然冒出来的极其凄惨的“救我,救我,救我……”
这都是那些被魔傀邪兽生吞活剥后,灵魂残留在空气中,尚未完全消散的死灵的无用的呼救声。这些呼救声从极远的地方飘来,其实他们早已死去多时。
不死的乔在灵狱总共待了快有十四年,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这种野地里长途跋涉,离开一个小镇,前往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小镇。
这种严酷的环境让许多在灵狱里冒险的修炼者很不适,他们宁可待在某个小镇也不愿出来闲逛。
但是像不死的乔这种丢失了界石,又身处野地里的情况就要糟糕透了,他要时刻抵御魔神领主那可怕的恐惧侵袭。
这种无休止的痛苦折磨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先找到阿卡姆小镇,先设法活下去再说,然后才是思考有没有可能重回人世间。
前方沼泽地里游荡着三三两两的魔傀邪兽。
不死的乔对这些恶心的家伙了如指掌。
魔傀邪兽并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那种自然界里的怪兽,算起来,它们是魔神领主的渣渣子嗣,属于头皮屑的那种。
魔神领主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有时候它们会迷迷糊糊醒来,身体就会急剧膨胀,皮肤上那些肮脏恶心的肉瘤就会脱落。
这些肉瘤会设法远离领主避免被其吞噬,它们会滚落到很远的地方,离领主越远越好。
这期间,它们往往会遇到我们人类,那些魔灵或丧尸,也包括像不死的乔这种外来生物。
肉瘤会把自己的形态固化成它所能见到的生物的形状,通常是我们人类,其次是那些死后也堕入灵狱的凶猛野兽。
因为魔傀邪兽是一种只有意志近乎没有思想或思想极其幼稚的特殊生物,所以它们的鉴赏和模仿能力实在糟糕,只能模仿出大致的轮廓,往往缺失许多的细节。
有些魔傀邪兽整张脸上缺失眉毛眼睛和鼻子,只有一张血盆大口用来吞食,但它可能长着一对驴耳朵,耳朵里可能还藏着一只眼睛。你用匕首狠狠捅它耳朵,就能让它……耳朵瞎了。
所有的魔傀邪兽都是光溜溜的不穿衣服。
但请放心,它们肯定不会模仿出那些会被和谐的器官出来,因为它们本来就没有生殖能力,它们是魔神领主的头皮屑而已。
不死的乔用它们的血液涂抹在身上,用来迷惑它们。
他已经下定决心,必须趟过这片沼泽地去寻找最近的阿卡姆小镇,那里有食物,有和善的魔灵和丧尸,也许还能遇到几个同行。他们要是见到自己,一定会发疯的,就像躲在孤岛上难得能见到活着的同类那样,一定会邀请自己喝上几杯,然后聊个通宵达旦……
他必须尽快找到可以吃的东西,再这样下去要么饿死,要么虚脱倒地不起。
他小心翼翼往前走,不敢出声,甚至不敢大口呼吸。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