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贵女楹门>第六十四章 出头鸟之罪

陆婉瑜从来都行走在一片茫然懵懂又黑暗的世中,陆仲嗣的浑噩是对于遭遇的不堪,她的浑噩是来自生活的所迫,陆以蘅呢,却像一道阳光绽开了魏国公府的灰烬,然后,浴火重生。

她是陆婉瑜在这座深宅大院中看到的希望和自由,如同珍宝,藏于掌中,心怀敬畏、不可亵渎。

陆以蘅知道自己的三姐多愁善感,小心翼翼的不敢触碰她所有设起的心防,身受煎熬却百感交集:“三姐不要妄自菲薄,阿蘅还有许多想要向你求教的地方,”她支吾了声,“我、我明儿还想……”

“嗯?”陆婉瑜抹着眼泪。

“明儿个还想吃三姐做的桃花糕。”陆以蘅浑身疼,笑得牵强。

“你想吃多少,就给你备着多少。”陆婉瑜俯身点着那小姑娘的鼻尖,有着几分糯米香糕的气息,她轻轻拍打着被褥,就好像哄着孩子入睡一般。

烛火未熄,陆以蘅却觉得安心极了,一觉便能天光破晓。

陆家的情况有了好转一切都上了正轨,陆仲嗣很难得竟将前庭后院的事都安排了妥当,花奴忙着照顾陆以蘅,琐碎的事情陆家少爷都索性自己扛,好似陆以蘅的重伤反倒令他提起了自觉担当,陆婉瑜很是欣慰,那大男人忙了府中的事昂首挺胸整理了衣冠金带就入了宫继续当他的东书院小侍从,整日里帮着夫子们整理学籍和书籍,定装成册,分拨书卷。

陆仲嗣倒真是成了个能屈能伸的,大丈夫。

顾卿洵的伤药尤其见效,止血之后便再也没有崩溃的情况,饶是每一日醒来,身体的疼痛也减少了三分,只是嗓子眼里依旧火辣辣的疼,言谈举止都只能轻声细语的,花奴揶揄说着总算——总算像个大家闺秀了。

平日里活蹦乱跳的陆以蘅虽然面上生疏冷漠,婉转眼角那么一瞧,出口的话都沾惹着争锋,每每花奴听闻又是觉得快意又是胆战心惊。

这五七天下来,陆以蘅清醒的消息就传开了,魏国公府却大门闭得紧紧的,谢绝了一切探病,只是今儿个,来的不是别人。

晋王殿下。

这就很是古怪了,神武卫巡防不善,陆以蘅救驾有力,太子殿下感念差了内务府分了三波送了不少东西上门,只是天子如今喜怒未定还没动静,怎么八竿子打不着的晋王殿下却出现了。

在这盛京城官场上打过滚的都心知肚明,晋王明狰向来与东宫不善,明争暗斗互相较劲,太子殿下刚在祭天大典遭遇行刺,晋王领命负责全城抓捕黑衣贼匪,这段时间下沸沸扬扬、草木皆兵,本就是应该避讳的人物却大咧咧的来到了魏国公府,怎不叫人心生疑窦。

然晋王今日轻装简行,将随侍的虎贲卫留在了府外,只言顺道路过,是该拜访探望一下那救了自己大哥的小丫头,国公府无人敢拦。

男人进房时,陆以蘅正在浅眠,只一点儿的声音就将她惊醒了,顿有些迷乱的熏香透入鼻间,那些属于深宫内苑中萦绕独有的气息,陆以蘅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就看到了堂屋内正站得笔直的男人。

剑眉星目,明狰。

“晋王殿下。”陆以蘅心头一怵忙爬起身跪于床边。

明狰没开口,那小姑娘自然不得起身。

男人放肆的环顾了陆以蘅的闺房,简简单单,没有那些名门闺女的琳琅和花哨,这才将一旁的椅子缓缓拖到了床榻旁入座,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个脸色不算好的小丫头。

“抬起头来。”

陆以蘅昂首,目光凛凛如炬的撞上明狰狭长的眼眸,男人向来言辞寡薄,眼角眉梢总透露着探究和诡秘,哪怕一眼你都能深觉他的不善和狡诈。

“啧。”明狰咋舌,肩头的绷带上隐约有着斑驳血痕,这么重的伤她还能眼不眨眉不皱,晋王记得头一回见陆以蘅,正是明玥和她闹得不可开交,那时候他驾马在远处看了许久,不知道这丫头说了什么惹得小公主恼羞成怒那一鞭子就抽在了她的臂弯上,不,是两鞭子,百人擂台上她被明玥激下了场从而一鸣惊人。

晋王必须要承认,陆以蘅的确是个叫人心惊也心悸的小丫头。

“挺有能耐的,陆副使。”明狰掸了掸衣袖上一路而来散落的两三落叶与微尘,“明玥视你为眼中钉,天子却对你刮目相看,如今还一跃成了东宫的救命之人,倘若陛下觉得该论*功行赏,你应是第一位啊。”

他的语气仿若赞扬欣赏,瞧瞧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突然之间,绝处逢生。

从籍籍无名成为了东宫救命人,重伤不死便是否极泰来,这场龙颜大怒的行刺反倒是给她推波助澜了一把,明狰寥寥而道,寒光夹着窗外的明尘才叫你发觉,有把银匕已被他拿捏在手中把玩,男人的指腹轻轻摩挲着匕刃,锋锐可见。

陆以蘅听过传闻,晋王年幼丧母,这把匕首是他的母亲从家中带入宫最喜佩身的,自从那女人病逝后,晋王便视此遗物为至宝,甚至得了陛下隆恩天赐,准许明狰进出宫廷可刀不离身。

陆以蘅的眼睛被那寒光一凛,她不得已别过眼:“臣女,只是做了本职。”她的手肘支撑着床沿有些虚累,长久跪坐的动作令她腰脊酸软,额头沁出细汗连呼吸都带着喘顿。

“好一个本职,”晋王讪笑,他视若无睹,偏生就是要看眼前人苟延残喘般,“难怪秦大人都要夸赞你一句,将门子女、慷慨热血。”

不管这场阴谋是谁策划的,但凡听闻陆以蘅为东宫当刀箭而险命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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