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婚礼

十一月二十三日到了。

今天的亲王府,到处都是火红玫瑰,扎着无数心形的玫瑰花球,芬芳扑鼻,这个华丽骚包的主意是克里琴斯出的,战琰采纳了,奖励孔雀少爷一个金币。

地上也铺着厚厚的红地毯,那一片红艳艳的喜气,喜气冲天,挡都挡不住。

铺着绣着金色并蒂莲和五彩鸳鸯的长桌上,摆着各色美酒佳肴,什么龙肝凤髓,什么琼浆玉液,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都有了。

皇家御用乐队演奏着欢快的乐曲,时而如百鸟和鸣,时而如百兽率舞,时而如泉水叮咚,每一个音符都洋溢着快乐幸福的味道。

来的客人很多,一个个衣冠楚楚衣香鬓影的,大多数都是纳索魔的贵族阶层,商业大亨社会名流娱乐巨星等媒体上经常出现的面孔也随处可见,还有来自不同星系不同国家的外使,齐齐来恭贺纳索魔元帅与进化人鱼殿下新婚。

今天的记者真是拍照录像采访忙得连口水都没时间喝,不过他们也甘之如饴就是了,有头条有新闻才有饭吃啊,好幸福!

蓝瑟也在观礼人群中,其阴沉的脸色跟热闹欢乐的气氛显得格格不入,这样盛大的婚礼,原本是属于他的!他实在是不甘心啊!

“是我的······应该是我的······该死的君海澄!抢走了我的表哥!”

“闭嘴!”蓝明被战琰暗地里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差点把胆子都吓破了,现在是紧紧地看着蓝瑟一步也不敢离开,“不许再闹什么幺蛾子,等婚礼一结束,我们就立刻离开了纳索魔!听到没有?”

“他怎么配——”

“他不配,你就配吗?!啊?!别痴心妄想了!!”

蓝明这话说得大声了些,旁边的人都纷纷看了过来,蓝瑟脸色难堪,勉强露出一个笑容,转身拿了一杯鸡尾酒,走开。

蓝明叹了一口气,摇着头跟了上去,儿子这是对他心生怨恨了。他也没办法啊,他不想变成一团肉酱,也不想被切成三百六十块,也不想陷在噩梦里永远也醒不过来,他还想平平安安地回去继续享福呢,蓝家现在虽落魄些,一辈子锦衣玉食还是可以的。谁知儿子根本不理解他的一片苦心,唉,罢了罢了,回去之后就赶紧找个人家把他嫁出去吧!不能再由着他挑挑拣拣了!人鱼是不愁嫁,但是想要嫁得好也难啊!

蓝明不由羡慕起巴德兰,这个昔日人人喊打的黑巫医如今一转身变成皇亲国戚,在纳索魔,除了皇后陛下,就他儿子嫁得最好了······

“哦,是吗?听起来真可怕,不过您真的是太勇敢了,徒手制服了一个战斗力b级的暴徒······”蓝瑟一边应付着一个明显是有头无脑塞满猪草的贵族少爷,一边盯着红毯的尽头,他还没放弃,他猜的不会错的,君海澄不是人鱼,他要看看今天他怎么变成一条鱼尾巴······

君小野因为肚子饿了,那在一溜美食长桌边转来转去,瞄见蓝瑟那不怀好意的眼神,整人的坏水就咕嘟咕嘟往上冒,“这个讨厌鬼怎么还在这里?”

公孙夙推了推眼镜,“最后的晚餐吧?”

君小野疑惑地看看天空,蓝天白云,还没天黑,怎么叫晚餐?

公孙夙不解释,吃了一片生鱼片,“你怎么不给你哥当伴郎去?”

君小野咬一块熏肉咬得津津有味,“让给小白羊了,我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嗯唔,很重要的!——你吃不吃这个?”

君海澄这边的伴郎是高小白,高小白同志为了得到这项任务还经过了一番惨烈的厮杀,打败了君海澄的青梅竹马豆生——豆生跟他的冬鱼叔叔终于完成漫长的爱情长跑,也准备登记结婚了,高小白这只还没被大灰狼成功叼走的小绵羊侥幸胜了一筹;打败了君海澄的弟弟君小野——这个娃这么积极是因为自己没做过,觉得有趣,高小白就给他找了一件更有趣的事情,比如怎么去闹洞房。于是最后,高小白成功上位。

严格来说,伊夜儿比高小白更适合些,不过伊夜儿被高小白大大的感动了,含着感动的小眼泪吃高小白送的草莓干去了。

战琰那边的伴郎是克里琴斯,唐祈和修都是结了婚的,公孙夙是个除了啃书就没有其它兴趣的书呆子,这种出风头的机会自然就让给克里琴斯少爷了。克里琴斯少爷也欣然允诺,一定会做一片有史以来最华丽高贵优雅端方的杰出绿叶,好衬托战琰这朵蔫搭搭的红花。

有了伴郎,也少不了花童。这个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了皇帝家的小太子战麟,和博纳尔家的小人鱼海蔓。小西装小人鱼裙的,可爱到爆。

司仪说过开场词,皇帝战谦再讲两句话,时辰就差不多了。

神父在礼台上站好,新人开始入场。

战琰今天穿得十分正式,欧大师精心设计的礼服完全将他那九头身的完美身材凸现出来,黑色的外套,黑色的礼服长裤,面料看起来精致高档又柔软舒适,里面是一件白色礼服衬衫,搭配着一条紫色条纹状的领带,让色彩的层次感看起来既不复杂也不单调,既不沉闷也不活泼,看起来优雅贵气,十分贵公子一枚。

黑色的皮鞋,干干净净的一粒灰尘也没有。

衣服是出色的,不过更出色的是人,对于一些人来说,“人靠衣装”这句话是并不适用的。

黑色细碎的发随风舞动,带出些许冷酷和桀骜,眉极修长,黑绿异色的眸子,幽黑如夜空,深


状态提示:第95章 婚礼--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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