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初婚有刺(桑旗夏至)>第1612章 精致假人

我花了五分钟的时间,看完了南怀瑾给我的业务拓展计划。

果然是华尔街小王子,他做的计划清晰明确,很有指向性。

我唯一感兴趣的是,我在计划里看到了梁氏分公司的名字,原来下半年我要和梁氏合作。

但一个分公司,跟我谈合作的肯定不是梁歌本人,如何让梁歌跟我谈生意,这个我得好好计划一下。

当然,我不是恋爱脑。

我目前的人生计划,让梁歌对我死心塌地之外,江北分公司年底必须要盈利,而且要让我爹眼珠子掉下来的那种。

到时候我就可以跟他谈判了,我要的是三分之一的大禹,而不是一杯羹。

擒贼先擒王,先搞定梁歌女朋友再说。

第二天星期天,我破天荒早起,睡到中午十二点就起床,去餐厅觅食。

他们在吃午餐,我在二嫂对面坐下来,她看看我又看看墙上的挂钟:“今天起这么早,我还以为我会在傍晚的余晖中看见你。”

我饥肠辘辘,接过徐妈给我盛的饭就大吃,没功夫和二嫂打屁。

“桑榆,我发了你邮箱一些优质客户的名单,你筛选一下,我下午有时间,我们讨论一下。”二哥说。

“我没时间。”我毫不留情地拒绝:“今天周末,不谈公事。”

“那些客户,对江北的业绩提升很有帮助。”

“二嫂,你劝劝二哥。”我好心提醒:“我是他的对手,将来要跟他抢大禹股份的,白糖都懂得东郭先生的道理,他没道理不懂。”

“你想要我把我的那份送你。”二哥用筷子敲我的碗:“前提是你得有能力。”

“二哥,你太没有野心了,小心以后被我赶尽杀绝,你还有一堆孩子要养。”

“你二哥是为你好。”我爹又数落我:“你这个冥顽不灵..”

吃个饭也不安生,我夹了菜去花园里吃。

今天天气真好啊,秋风萧瑟,黄叶满地,一片银杏叶都飘进了我的碗里。

进了我的碗,就是我的了。

我夹起树叶就准备塞进嘴里,被一只手给拿走了。

小妈飘飘欲仙地站在我身边,温柔地注视着我。

“树叶上有灰,别吃。”

“吃不死。”我一开口说话,准保把人气死。

小妈在我身边坐下来,看着我吃饭。

她随时随地地向我释放出母爱,但我是绝缘体,我不接受。

她看她的,我吃我的,互不耽误。

我在小妈的注视当中吃完了整碗饭,刘婶把碗拿走了,问我喝不喝汤。

我说不喝,她就走了。

小妈还坐在我身边,看着天空飘落的黄叶。

我妈很少跟我像这样安静地坐着,因为她是武疯子,张牙舞爪地没办法安静下来,后来因为扰民就送去精神病院,整日被捆在床上。

石凳又凉又硬,我坐的屁股疼。

我正要起身,一直没说话的小妈开口了。

“桑榆。”

“小的在。”

“你知道,你想要什么吗?”

小妈就是小妈,一开口就是这样深奥的人生问题。

我不假思索:“男人,权利,和金钱。”

她看着我,表情仍然温和,她唇角有浅浅的褶皱,她大约是我见过的老去的最从容的女性了。

“不。”她微微摇头:“你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很痛苦。”

“小妈,我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和深刻,我浅薄的你都不敢相信,我就是想要那些。您慢慢看落叶,我出去捕猎。”

我开着我最新款的跑车疾驰在马路上,这是我成人礼的那天,大哥送我的,他出手一向大方,但来日如果我们真的要为了大禹的股份厮杀,估计也不会留情。

这样最好,一码归一码。

但是二哥就不会了,他太重情义,将来厮杀起来我恐怕会被他影响的没办法投入。

梁歌的女朋友叫蒋素素,倚天屠龙记里有个殷素素,张无忌他妈,死的挺惨的。

张翠山自刎死了之后,殷素素就殉情了。

武侠小说好像都挺爱写这种悲剧性的人物,这些小说家大部分都是男人,他们对女人最高的要求就是活着百依百顺,追随男主走天下,死了再殉情。

所以,我觉得这些作家都是沙文主义,女人对他们来说就是附属品,大松树树干上的菟丝花,树倒藤蔓死。

这个蒋素素,出身大户人家,自小学习琴棋书画,她爷爷是国画大家,她遗传了她爷爷的绘画天份,年纪不大开了好几次画展了。

总之,从表面上看,蒋素素完美的无可挑剔。

但我知道,无可挑剔只是人设,只要是人就都有缺点。

我把车停在蒋家门口,蒋素素的车从里面开出来。

她最近筹办了一个新画展,我跟着她去了画廊。

我戴着墨镜和鸭舌帽,她没认出我来。

我听见几个画评人和她站在一幅画前评论:“画风苍劲有力,张力十足,这幅没骨山水,没有几十年的功力画不出来。”

蒋素素立在一边微笑着听着赞赏,我瞅了半天反正什么都没看出来。

什么苍劲有力,我只知道苍井空。

看个破画看了两个小时,我哈欠连天,咖啡喝了三杯,她终于走人了。

从画廊离开,她去了花店买花,一买就买了半天,然后捧着一大束花从花店里出来,已经夕阳西下了,橘色的夕阳照在她穿着白色宽松长毛衣和浅紫色碎花裙上面,仿佛油画一般。

一般假,假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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