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荒岛我为王张起萧晴>第713章:龙袍

楼兰古国,曾经占据匈奴与汉朝之间的交通枢纽,最强盛的时期,就连当时的汉皇帝也只能对其采用怀柔政策。

可一千年前的它,却在顷刻间神秘消失。

从那时起,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民族里,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一场犹如天谴的沙暴,顷刻间将整座古城埋没……

而我手里的,是属于楼兰皇室的东西。

我有预感,这就像是一个潘多拉魔盒,或许里面有个天价的历史文物,但也可能藏着别的什么东西。

我要打开它吗?

一瞬间,我犹豫了起来,可好奇心战胜了理智,我最终还是忍不住把它打开了。

装在这个三尺长,一寸宽檀木盒里的,是一件长袍。

质地细腻,入手丝滑,也不知是何种材质。

长袍自下而上绣有一头四爪金龙,袖口衣领出还有作为装饰的鎏金花纹,一针一线都精致到完美无缺。

最重要的是历尽岁月的洗礼,这件龙袍的完整度依旧相当的高,一眼看去简直就是件艺术品。

另一束手电筒的光芒照了过来,是火猴,他也看到了这件长袍,“啧?这不是古代的皇帝才能穿的衣服吗?难不成我们在楼兰的皇城?”

皇城?或许吧……

我有些感触的同时,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

如果这件龙袍是供奉给朝廷的,那么这里距离古楼兰的皇城应该不远,又或许,我们已经在楼兰皇城之内,只是我们自己还不知道罢了。

火猴开玩笑的说道,“你就不想穿上,体验下做皇帝的感觉?”

“要穿你穿,我可没那个闲心思。”

“行啊!”

他拿过龙袍披在了自己身上,低下头看了看后自嘲一笑,颇有几分凄凉的味道,“啧,能做一次皇帝,也不算白来一趟,不过,我应该是历史上最磕掺的皇帝了吧……”

他边说着就靠着粗木柱子,一屁股坐在了满是泥泞的地上,丝毫不为身上价值无法估量的珍贵历史文物而感到惋惜。

也罢,我摇摇头,寻到一处较为干燥的角落,作为过夜的地方。

放松下来的那一刻,我被疲惫感瞬间吞没,甚至来不及多想就进入了梦乡。

我醒来的时候,周围安静的令人害怕,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打开手电,看到安然无恙的火猴他们时,我才松了一口气。

万幸,我们都没事。

我轻手轻脚的来到门前,透过不大的门缝向外看去,入眼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手电筒照到的不大一片地方上空无一物。

那些蠕虫呢?

我皱起眉头仔细的观察了半天也没什么线索,虽然外面的街道上有蠕虫爬过的痕迹,但是那些痕迹实在是太过杂乱了,根本无法判断它们到底是走远了,还是潜伏了起来。

我叫醒了火猴,他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糊涂的,甚至于直接捞起了枪抱在怀里,拿枪托对着我。

“你…干什么!想吃我没那么容易,看老子不把你给突突了!”

他迷迷糊糊的刚说完,就清醒了,老脸一红干笑着挠了挠头,“那什么,我睡迷糊了,不是有意的……”

“没事,叫你醒来是想跟你商量一下,外面的蠕虫群已经不见了,我们是再等等,还是现在就走?”

我平静的问道。

“再等等吧,不然太危险了。”

火猴愣了愣又一屁股坐了下来,苦着脸说道,“喷火器已经没法用了,子弹剩的也不多,万一再碰到那些虫子,我们全都要玩完。”

“可是如果我们不走的话,她怎么办?”

我指了指杨慧,从古槐的胃里救下她的时候,她就高烧不止。

再在这里呆下去,她必死无疑。

火猴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不由皱起眉头,缓缓地站了起来,端起了枪。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出发!”

在他起身的时候,我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龙袍,居然干干净净,全然不像与泥泞接触过的样子。

出淤泥而不染,这材质也确实够特殊了。

不过火猴倒是没有发现这一点,我想了想觉得再奇特也就一件衣服罢了,没必要跟他说。

但此时的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我不以为意的东西,居然在后来救了我们的命,当然,这是后话了。

和昨天一样,火猴则是在最前面开路,而我负责照顾高烧不止的杨慧。

我们一行三人像是做贼一样,小心翼翼的打开门走了出去,虽然每一步落脚都很轻,但踩在地上还是不免发出‘沙沙’的声音,提心吊胆的走了几十米后,才敢把脚步放快。

街道变得越来越开阔,周围的建筑也逐渐变得稀少。

但我们的脚下,却多了一些东西,一些节肢动物的死尸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

马陆,又叫千足虫,大多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古城内的环境倒也符合它的习性。

只是,这些家伙的体型超乎寻常种类的大,每一只都顶的上我的手腕粗,半个胳膊长,数之不清的细密对足像是绒毛一样遍布腹部。

“是蠕虫干的……”

火猴将身边一只底朝天的马陆踢翻过来,只见马陆的头部,那双婴儿拳头大小的腹眼下方,有个小孔。

这只马陆的脑子已经空掉了,其它的,估计也是一样的死法。

是那种热衷于食脑的蠕虫干的没错了。

这件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我们前进的速度,很快,我们就来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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