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九零年代艺术家>第314章 于丽玲去哪里了

那么,于丽玲为什么会做出和大家截然不同的决定?

“统啊,你说,她去哪里了呢?”

“宿主真想知道?”

如果说,林初夏只是随口一说,那么,系统这句反问,就很有几分深意了。

“啥意思?”

“1035米处,9点钟方向。”系统的回答,永远是这样的干脆利落。

那是……大操场边缘处,一大片茂盛的竹林处?

林初夏下意识地顿住脚步,目光遥望前方不远处那片在朦胧月色下,映衬出几分诡异感觉的黑影。一瞬间,竟不知该扯着嘴角,露出一抹啼笑皆非的神情来,还是该抚额,一脸的无奈中,又透露出几分“果然”的情绪来?

然而,被“唐僧”,不,应该说是被“祥林嫂”附体的林初夏折磨了大半个小时的系统,能放过这样一个送上门的好机会吗?

当然不。

就如此刻,系统就配着音乐,嗨了起来。

“宿主你大胆地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啊……”

“统啊,你要知道,打扰人谈恋爱会遭雷劈的……”

林初夏嘴角抽抽,毫不犹豫地转身,迈着轻巧的猫步,选择了反方向的路。即使,这条路,需要绕着教学楼和教务楼一大圈,之后才能回到宿舍,要额外和掉将近半小时时间,但是,现在嘛,她什么不多,就是时间多呢!

“宿主,你就不好奇,于丽玲和谁约会吗?”

“不好奇。”

话虽如此,林初夏却知道,左不过那几个有钱、有权、有势的二代,还是曾在食堂里,无意中撞见的那四位中的某一位。

“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真实的生活比电视剧更精彩,更狗血?”

虽然知道林初夏的佛系,不,应该说是某方面特别固执认死理的性子,但是,系统依然不打算放弃。

“宿主,如果你害怕打草惊蛇、引火烧身,可以将小蜜蜂摄像机派出去,这样一来,就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暗搓搓地围观看戏,看到热血沸腾的时候,还能隐在幕后掺上一脚……”

“来来回回,就那么些套路,有什么好看的。”

林初夏撇嘴,不是她瞧不起于丽玲,而是九十年代的当下,别说三线小城市,就是经济发达,社会繁华的港澳两地,生活中那些所谓的狗血故事,也远不如后世“没有最狗血,只有更狗血”的网络时代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剧情来得更让人惊叹。

……

刷了几天试卷后,就又到了半个月一次的放假休整时间。

“妈,你知道天源路批发市场吗?上周我们班开联欢会,我和同学去那儿买东西,发现那里的东西真便宜……”

和往常一样,下午,林初夏背着双肩包,来到久久精品店,帮着邓秀珍招呼客人、算账、收款,忙碌完一波后,抽空就和邓秀珍絮叨起来,话里话外满满都是“啊,好便宜,买苹果跟买大白菜一样”的震惊和感慨。

“天源路?”邓秀珍想了想,“我也听人说,那里的东西很便宜,很多开在县镇的商店,都会去那儿进货。”

“妈,那我们等下去逛逛呗?”

想到血橙那甜中带酸,一个不够,两个将就,三个最棒的口感,林初夏就搓着小手,蛊惑道:“妈,市里现在变化可大了,你来了这么久,一直待在店里,也没有好好去逛过,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我们坐末班车回去,先去逛个街,怎么样?”

“下次再说。”

邓秀珍一脸坚决地摇头,从市里回去的大巴车,虽说是早中晚各一班,但是,当车站发现下午卖的票不多的时候,就会毫不犹豫地取消末班车。

因此,与其将希望寄托在飘渺不可知的末班车上,到不如早早就去车站,坐下午那班车,不仅能顺利地回到家,还能挑个靠窗户的好位置呢!

林初夏默了,自从服用过初级基因液后,她就拥有了非同一般的第六感,但是,她该怎么说服邓秀珍,今天的末班车不仅不会取消,还会载满一车的人呢?

“哈哈哈……”系统捶地大笑,“恭喜宿主踢到铁板!这滋味,怎么样?够劲儿吧?哈哈哈……”

林初夏:“……”邓秀珍的固执,或者,应该说是偏执认死理,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性子,前世,她就深有体会。

这,也正是重生后,她用了整个暑假的时间,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邓秀珍之后,并数次带邓秀珍到市里,让她亲眼认识到在市里开店,尤其,在职业学校附近开店能赚到多少钱这件事后,她才终于有了改变。

就这,还是因为林初夏跟邓秀珍说“店主是王老板,自家只是个打工的”,并大刀阔斧地直接和王老板签了约,否则,以邓秀珍那说好听些是谨慎小心,说难听些是瞻前顾后的性子,想要说服她在市里开店,即使只是给人打工的,没个两三年,还真不可能!

“统啊,我决定了,下次,放假后,我就直接坐车去天源路批发市场,买上两箱血橙,一箱苹果,拎着来找我老妈。”

“你就不怕吓到她?”

以系统对林初夏性子的了解,能不知道这次林初夏就能“先斩后奏”?不过,谁让林初夏想要再试试,看看这半年来的开店经历,有没有让邓秀珍的性子变得圆滑的同时,更加果决有魄力一些?

比如说,更容易接纳旁人的建议和意见?也会在心里琢磨一下,看看这些建议和意见,有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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