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九零年代艺术家>第410章 戴老师怀孕了

“妈,小黄什么时候换的牙?”

不等邓秀珍回应,林初夏就匆忙起身,奔向书房。

果然,不出她预料,她书房的椅子腿像被鼹鼠啃了一圈的大树一样,齐齐整整地缺了一圈!

“你呀……怎么好的不学,非要跟拆家的二哈学呢?”

林初夏抬手,就想敲跟着自己进来的狗狗脑门一个响指,让它真切地明白“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万万不能做”的道理。奈何,在对上狗狗那满是信任和欢喜的目光,手指触及那柔软又顺滑的毛毛时,就不由自主地摊开来,顺着狗狗的脑门rua到了后背,再到尾巴尖。

“唉……”林初夏在心里跟系统吐槽,“我避开了权钱色,自诩心硬如石,万物入心,也如同过客一样,并不会掺和进其中……结果,却一头载进了毛绒绒的圈子里!”

“有一段时间了,我那天发现它拿沙发腿磨牙,才发现它换牙了。”邓秀珍一边说着话,一边端着饭菜,嘴里还不忘记招呼,“别写作业了,出来吃饭!”

“来了!”

林初夏应了声,起身,就往外跑去,身后跟着只迈着“哒哒”的步子,看着胖嘟嘟,跑起路来却跟猫一样落地无声的狗狗。

“这个小区安保还不错,又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大狗,有陌生人进出小区,就会一窝吼地吼叫起来。”

说话的同时,邓秀珍还不忘记将一个大碗,放到狗狗面前。碗里整整齐齐地摆放了两根大骨头,带着大块肉的那种!显然,这是邓秀珍去市场买肉的时候,特意叮嘱了切肉的师傅的!

“听说,隔壁不远处那幢楼,好像是五楼和三楼,都有人被偷了。还是白天,大人在上班,小孩子去上学了,等回来就发现家里的门是开着的,不仅电视,就连锅碗和衣服这些都被人顺手牵走了,藏在衣柜里的存折和抽屉里的钱,也被拿走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

林初夏诧异地眨眨眼,她回来的时候,可没听保安大叔提到这件事,也没听到左邻右舍的大妈婶子们闲聊啊!

“就前几天。”邓秀盛了一碗汤,喝了一口,满意地眯起了眼,“我们隔壁那家店的老板,就住那幢楼的顶层,幸好,他们家养了一只大狗,否则,指不定,他们家也被偷光了。”

要知道,整幢楼里,也就被偷的这两家和顶楼那家是做生意的。家里不论装修摆设,再或者家里人的穿着打扮,说话谈吐,任谁见了都知道家里不差钱。

这种情况下,能精准地选择那两家,而放弃了其它家,想也知道,绝不是一两个小偷就能做到的。甚至,这些小偷在下手之前,就已经观察并踩好了点!

“那我们要不要再养一只?”

一只看家,一只看店,多好!

是的,如果可以的话,谁愿意被小偷惦记,进而光顾呢?

当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如果真要在“被偷东西”和“被抢劫”这两件事选择一个的话,那么,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第一个。

只因,小偷的胆子,绝对没有抢劫犯大!

简单地来说,小偷为财,只要能偷到东西,哪怕主人家醒过来了,在装睡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会做出杀人这种狗急跳墙的举动来。

而,抢劫犯嘛?

那却是往往都带着匕首和棍棒,一言不合就伤人,甚至要人命的。

如果是以前,邓秀珍绝对听不出林初夏的话外之意。但是,这一年来,在林初夏有意无意的“洗脑”攻击下,她对林初夏的了解,早已达到了“林初夏一翘屁股,就知道她要拉什么屎”的程度。

这话确实糙了些,但是,道理就是这样的。

因此,听了林初夏的话,她连眼神都没给林初夏一个,只是咽下嘴里那口汤,又夹了一筷排骨吃下肚后,才慢吞吞地说:“那你养吗?”

“我想养狗狗呀,我想养狗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林初夏张嘴,就将曾经那首传唱许久的“我想去桂林”的歌改了词,并且,一边吃饭,一边摇头晃脑地哼唱起来。

这期间,她不仅口齿清晰,还没有喷饭,真可谓是“吃饭唱歌,兼带着在脑海里和系统互怼”一心三用,将每分秒的时间利用到了极致。

如果说,今天,和狗狗争宠这件事,让林初夏意识到了自己的独一无二地位已经没落,心里忍不住泛酸的话,那么,等回到学校后,迎接她的就是惊天一击!

“戴老师,你……你怀孕了?”

如果说,钱玫是校内外公认的“包打听”,那么,系统就是无所不能的“百晓生”,真正的“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

因此,林初夏早就知道,戴老师并不是近视眼,之所以戴眼镜,只是遮掩自己那太过明艳的容貌,就连习惯性地板着一张脸装严肃,也是因为她一笑就会露出两个娇俏的酒窝,显得太过年轻,和她的带班老师兼语文教研组组长身份不符。

不过,林初夏是真没料到,戴老师竟然怀孕了!要知道,今年,她已经32岁了,放在后世,别说32,就是42,都有人才准备结婚生娃!

但是,现在是什么时代?

大部分农村人,尤其女孩子,在初中毕业,不再继续读书的情况下,多半会选择相亲结婚,等到了扯证的年纪,再带着娃一起上户口,即便城里人,也多半会选择在高中或大学毕业后就相亲结婚生娃的九十年代!

简单地来说,在这样一个有着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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