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走北芒。

……

中平六年,初夏。

雨后泥泞的街道上,唯有凌乱的马蹄所留下的一洼洼水坑,脏浑污浊。

道路两旁,低矮的土坯房,尽显破败。

偶有的几个行人,行色匆匆,具是面黄肌瘦。

刘云颇为茫然的低头看了看自己,衣服还算凑合,典型的棉质汉直裾。

可背后这该死的背篓是怎么回事?里面装的……竟还是大米!

老祖宗也没说过这回事啊!这是干嘛?

怕他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饿死吗?

老祖宗可还真是体贴人。

右手边,那虚掩的柴门,忽打开一条细缝,探出一张精致的女子笑颜,她遥冲刘云招了招手。

“公子,这边叙话,喝口酒水,歇歇脚。”

刘云略显惊讶,迟疑片许,迈步走了过去。

同时禁不住心中暗叹,这大汉子民,待人倒是热忱。

随女子走进屋内,刘云方才看清,这女子年约二十,眉浅唇薄,当的几分姿色。虽着粗布短褐,收拾的却甚是整洁。

然,最惹眼的,当属那一对赤足和吸睛的饱满。

历史事实证明,发育并不局限于经济物质水平!

“不知婢子可趁公子心意?”

女子端来了一碗水,偷瞥了刘云一眼,低语轻问。

那饱含深情的眉眼,如一汪春水,轻瞥间便是万千风情。

刘云心神微微一颤,咧了咧嘴。

好看是确实好看,就是这话问的有点突然。

就歇个脚的事儿,有必要看中意不中意吗?

“又不是相亲搞对象,趁我心意干啥?把你给我啊?”

女子轻蹙眉,许是刘云这家乡话,听的她颇为费力。

莞尔一笑,女子轻声道:“这有何不可呢!公子远游,定是风尘仆仆,舟马劳顿。婢子已备下了热汤,公子可沐浴更衣,罢了,容婢子好生伺服公子。”

刘云猛地后退了一步,拿开了女子搭在她身上的纤纤素手。

玩……玩真的啊?

这么豪放大度的吗?!

以刘云活到这个年纪的经验,这么直接的,若不是干这个职业的,那绝对就是个坑。

那么眼前这个……

若是干这个职业的,刘云倒也能接受,还是挺好的嘛!

气质温婉,长得漂亮,声音又好听,还大……

好像并不亏!

这初来乍到,理应感受一下东汉本土的风土人情。

刘云压制住怦然乱跳的小心脏,警惕问道:“我身上可没带钱啊,也就一些大米,你要能看得上,我觉得……也成!对了,你不会是想坑我吧?”

“公子说笑了,婢子可并非科雉哟!只是觉着公子英姿不凡,想以婢这贱身,换得几日口中粮而已,生遭这乱世,求活不易,让公子见笑了。”女子轻笑着,竟是明白了刘云的意思。

刘云连忙摆手,说道:“美女,别说的这么谦虚。就你这模样,要是在我家乡,绝对妥妥的女神,舔狗无数!”

女子以袖遮面,咯咯轻笑了起来,“公子可真风趣!”

说话间,女子一只素手已缓缓拉开了衣带,酥肩醒目,犹如羊脂白玉。

刘云有些口干舌燥。

这地方简直……

他吗的,福地啊!

他真后悔没能带几瓶六味地黄丸来。

这日后一定很费腰!

但,就在刘云两眼放光的下一秒,女子忽然夺门而出。

一边跑,一边哭着大喊了起来。

“来人啦,非礼呀!非礼呀!……”

刘云愣住了!

我……

对我可真不友好!

一声慨叹,刘云一脸的苦笑。

果然还是个坑!

管仲这厮,害人不浅呐!

东汉之时就有这么清新脱俗的坑人手法,绝对是管仲搞出来的产业链的延伸。

这要不多读点书,回溯历史,连个仙人跳都看不出来,就很尴尬了。

刘云很是淡然的走出了房门,主要因为不淡然也没有办法,那女子肯定是有帮凶的。

不然就她这么一个弱女子,不可能下这么一盘棋。

但是,何必这么搞呢,直接抢不更干脆?刘云也还好受点。

现在这整的,上不上,下不下的,全然没得到精髓。

果不其然,在那泥泞的街角,很快就转出一帮七长八短的汉子,凶神恶煞般奔了过来。

脑子里面想了无数个办法,刘云最终还是放弃了逃跑,这是人家的地盘,他就是一个外乡人。

跑不掉还会被打的更惨,还是先试着商量商量吧。

万事皆可商量的嘛!

实在不行,小爷我也是练过的,谁怕谁啊,仙人跳牛比呀?!

“孺子何人也?不知此乃吾小妻?!当街戏耍,你当乃翁是那路边马粪吗?“

几近满脸胡须的大汉,一把揪住了刘云,振声喝道。

和周围面黄肌瘦的百姓相比,他看起来十分的另类,比刘云这个喜好健身的人,还要壮硕许多。

刘云抓了一把头发,说道:“大哥,如果我说,我并没有非礼她,你信吗?算了,反正你们不就是想坑我嘛!跟你说也白说。你看,你想要点啥?我来的时候没带什么东西,好像也就这一背篓大米,你瞧得上就这些,瞧不上也就这些。给我留点就成,我怕我会饿死!”

没成想,那大汉熊眼一瞪,咣当一拳头就招呼在了刘云的脑袋上。

“孺子欺人!你当乃翁是何许人也?要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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