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孟远知道自己又开始抑制不住地犯从前的那种犟毛病了,非要以己之短去攻人之长,跟这些书里的古人古兵器比一个长短。
但是,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也是十分危险和愚蠢的,一点也不符合一个雇佣兵王冷血与冷静的准则,可他还是一见刀枪翻舞,顿时热血上了头,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摸出一把野战工兵铲就与两名偏将干上了。
孟远想得很清楚,自己若是在冷兵器上,连这一对根本都没有听说过名字的偏将,而且还是李自成之流流寇级别的偏将,与整个大明时代赫赫有名的真正大将,完全不再一个层面上,他都还搞不赢两人。
那么,后面也就啥话也别说了,对战功赫赫的田见秀,还是直接上热兵器吧。
然而孟远这边想着,甚至还是回到了作为一个雇佣兵王的特质上盘算着退路,那边洞若观火的田见秀,却在他一把摸出一样从未见识过的“兵器”,只一眼,便像见了鬼似的瞪大眼睛,盯着工兵铲看了半晌,又扭头看向左右道:
“你们看清楚了吗,对面之敌,此刻手中兵器,是、是从哪里拿出来的?”
跟着他过来的,不仅有帐下偏将,还是一应的副将、参将,这时也是纷纷目瞪口呆,连连摇头道:
“权将军,卑职、卑职也是不知呀?”
这时,就连一向自恃见多识广、足智多谋的牛金星,也是揪着他的山羊胡子,眼珠子一阵乱转道:
“泽侯,是老夫眼花了,还是那狗皇帝太祖打天下时真有传说中的那个布袋和尚,随身有个宝布袋,临阵对敌,需要什么就随手掏出什么来?”
田见秀闻言,顿时大翻白眼,扭头不再理睬这个素来都不喜欢的阴人,张嘴又对一员副将道:
“你去,近前观敌瞭阵,瞧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还没说完话,就听两声惨呼传来,放眼望去,却是那一对偏将,已然是一命呜呼,双双倒卧在地,竟一个被削去了脑袋,一个被直接开了膛,血糊糊地看着有些惨不忍睹。
田见秀突然汗毛一竖,脱口道:
“这个短毛,莫非是潜入到京师来的鞑子?”
这也由不得他不去这么想象,因为只有鞑子,才会如此凶悍勇猛,不仅孔武有力,而且极其冷血!
牛金星也是倒吸一口凉气,随即心生恐惧道:
“泽侯,此人长着一副汉人面孔,行事却像关外鞑子般凶恶,怕是非权将军你亲自出马不可了!”
田见秀冷哼一声,随即催马上前,挺起掌中镔铁枪道:
“吾乃闯王旗下提督诸营权将军田见秀是也,俺枪下不走无名之辈,报上名来!”
孟远当然也算是杀人如麻,但老实说,大多数情况下那都是以一把大狙了事,视觉冲击,最多也就是脑门那一个血洞而已。像今天这样面对面刀刀见血,枪枪见肉的贴身肉搏,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等到真正将对战之敌砍翻,孟远才知道面对面杀人和在千米之外杀人,完全是两回事。
好不容易从翻江倒海的巨大不适中,稍稍缓过一点儿劲来,就见一人一马大喇喇地踱将过来,耳畔听到的,正好也是自己要找的大将之流,随即睁开一双变得猩红的眼睛,眯眼道:
“看你大旗上一个田字,你果然就是那反复无常的小人田见秀了?呵呵,可惜了你前半生的好名声!”
田见秀上来就被人指名道姓称为小人,顿时不怒反笑道:
“哈哈哈,你我素昧平生,哪里来的你这嘴里的反复小人?想我田见秀自追随闯王起兵以来,别说投降官兵,就算是那张献忠、曹操之流,大把金银和女人送上,我也不曾有过半点动心,何来的小人之说!”
孟远摇摇头,当然无法跟他明说——
用不了几年,他就会在李自成兵败身死之后,重新举起所谓的夔东十三家军旗号,联明抗清,最后却在满清的围追堵截之下,与袁宗第、郝摇旗一起被俘,随即降清。
最后,又在郝摇旗被杀之后反叛,回到坚持抗清的李过、李来亨等残余闯王余将的大旗下。谁知,不久又莫名其妙降清,几经反复,被多尔衮一怒斩首,前半生英名尽失。
现在,面对李自成麾下这样一员成名已久的大将,孟远已经不想再与自己较劲了,反手将手中工兵铲一扔,一把班用机枪便横端在了手上。
田见秀顿时瞳孔一缩,下意识地拨马退道:
“妖人,你、你简直就是妖人,好端端的,从哪里又变出这些东西来?”
可惜,不等他说完,孟远便冷哼道:
“很抱歉了,我要拿你这颗还算有名的人头回去换赏,也正好免了你以后反反复复去投降这个,投降那个,直直把自己的好名声给毁了——”
随着话音,枪口一声爆响,蓝焰闪过,一颗子弹便飞将出去。
身为一代雇佣兵王,即便是手端暴烈的机枪,孟远也习惯性地从不多浪费一颗子弹,杀敌之际,常常喜欢以点杀为快。
谁知,这一次,居然失手了,平生第一次,简直是奇耻大辱!
原来,田见秀果然就是田见秀,百战之身,终究还是有他自己最好压箱底的保命本事。
在枪响的瞬间,这家伙居然一个横滚,直接躲到了马腹之下,让孟远那颗从来都是百发百中的子弹,一路飞去,没有打死他,却将他的田字大旗,堪堪射中,随即拦腰轰然折断!
说时迟那时快,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