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出道从巅峰开始打卡>第140章杀人诛心

第140章

王旭东兴致起来,又一连干了四五杯白酒,烈酒袭人,暖阳浮困,他只觉胃部发烫,整个人舒服极了。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他越说越起劲,仿佛化身为古代的狂士,尽情倾吐着自己的情绪。

那一句句潇洒放旷的言语,都直击人心。

无论是你懂不懂诗词歌赋,仅仅从王旭东的眼神中,动作中,就能看到诗中的意境。

千金散尽还复来!

人们无一不惊叹着,一个现代人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远超认知的话来?

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谁不爱钱?谁愿意散尽家财?

一辈子忙碌,不就想要成为个有钱人,然后享受荣华富贵么?

诗中那种豁达,已超脱凡尘世俗的偏见,达到了仙人的境界!

对!

只有仙人才能如此快意平生,潇洒自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管他娘的俗世。

“社长,这家伙不得了啊。”路峰开始慌了。

他只当王旭东是个明星戏子,毫无文学细胞,现在看来,真是大错特错。

仅仅这几句话,别说赛诗社,就算圈中最牛逼的大佬来了,那也得甘拜下风。

李尧面如死灰,捏着拳头,眼睛死死盯着王旭东。

不管承不承认,这首《将进酒》一出,已经横扫八荒,将他们杀得屁滚尿流。

这场pk,也吸引到了圈内诸多名人的关注。

本来大家都觉得是年轻人闹着玩,出不了几首好作品,可万万没想到,竟然爆出如此旷古烁今的佳作来。

一位作家发微博:“我听说过王旭东的名号,起初以为单纯是个歌手,但今天一见,乃是文学集大成者啊!”

另一个文学圈名人姜文浩发声:“刚有月亮报的记者将现场的诗词转为文字发给我,我吓了一大跳,这是乐府古题,非常难得的一种题材,内容不仅要契合,而且篇幅极长,如果没有深厚的功力,绝对无法驾驭,而王旭东这首《将进酒》大气磅礴,气吞万里如虎,妙哉妙哉!”

著名现代诗人孟元:“好啊!文学界后继有人,干脆退出娱乐圈,跟着大师精修古典文学吧,我相信他能成为新一代的诗坛巨擘。”

三位的发声,迅速在圈里蔓延开来,很多不晓得这场pk的人,也开始认真观摩现场发来的转播。

想要一睹这位会吟诗作对的歌手的风采!

场面被扭转过来,丰娱音乐的文琴和张益达双眼发亮。

刚还说着王旭东这回是输定了,结果剧情大变,一首《将进酒》横空出世,带着千年前古人的韵味,直接碾压全场。

徐婉也听得如痴如醉,她曾经是江州大学文学社的一员,文学修养不比常人,自然能领略到诗中的精妙所在。

这诗没有小家碧玉,没有互诉衷肠,也没有古道瘦马。

有的只是一腔热血,一缕缥缈青烟,一抹高升红霞。

赛诗社的其他人也都面面相觑。

他们瞧不起明星艺人,是因为这群明星不过酒囊饭袋,搞炒作绯闻厉害,肚子里却没有一点才气,顶多是有钱的俗人罢了。

但《将进酒》彻底颠覆这种思维。

如此的佳作,恐怕世间也难有几人能够写出。

而它正出自王旭东之手。

这绝对是赛诗社成立以来,最被打脸的一次!

精彩继续,王旭东依然沉浸在兴奋之中,端着酒吟说道: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这一句直接让在场某一位记者拍手叫好。

“好啊!”

众人都点头赞赏。

特别是一些三十多,四十左右的中年人,他们都过了年少轻狂的时期,每天都和机器相依为命,平时奔波各地采访,唯独的爱好就是抽烟喝酒。

大家没事聚餐,喝酒畅谈,发泄着苦闷的心情。

圣贤有个屁用!

还不如咱们一桌子酒友,围在一起,欢乐肆意,喝他个天荒地老,不醉不归。

比起那些上流社会的客套,他们这群凡人才是拥有人生最大的乐趣。

社长李尧坐不住了。

他头皮发麻,脚底出汗,眼珠子冒出血丝来,那副表情,简直像大白天见鬼。

恐怖!

那种感觉来自内心深处,自己引以为傲的才学,竟然被一个歌手毫无预兆的打个粉碎。

路峰见他身形恍惚,连忙扶住他:“社长,你没事吧?”

“没事。”李尧喘着粗气。

路峰皱着眉头,他还是第一回见到社长如此惊慌失措。

直播间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些有识之士零零散散的分析着,剩下那些路人,就连卧槽都不敢说了。

因为在真正的佳作面前,任何言语都是苍白无力的。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王旭东一口气将诗念完,然后将剩下的黄酒喝光。

他平复下心情,静默半响后道:“诗已经完毕,敢问还有谁上来赐教?”

全场陷入无尽的寂静!

谁上来赐教?

这tm谁敢去,那不是找死呢么?

所有人都望着王旭东,恍惚间,他背后仿佛笼罩着一团青色的光芒,耀眼,明亮,圣洁,如同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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