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格致风云录>87日记里的故事

陆扬问:「我刚刚听到,妳是大学生?」

小彤点点头:「是」

「哪个致。」

「格致大学?那不就在中埔市?」

「是。」

「那妳早上还特别跑去兰城找我?坐大巴去的?」

「是。」

「为什么要这样?」

小彤不大确定陆扬要问的是什么,就说:「因为我没有车…」

「不是我是说你为什么要大老远从中埔去兰城找我?来回几个钟头车程」

「因为那可能是唯一能找到你的机会。」

「不!我是问妳为什么要去找我?」

「因为你是我们现在知道的简老先生唯一的亲人。」

「这妳早上已经跟我说了,我要问妳为什么要花这么大功夫做这件事?帮独居逝者办告别式什么的?这事真有这么大的意义吗?」

「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如果连生命最后的结束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那我们怎么会说是尊重生命呢?」

陆扬思索小彤说的话,又说:「但是你做这件事情看起来还挺有风险的。我猜是妳联络了这两个王八蛋,他们一听我姥爷死了,贪图那把匕首,就把妳骗来这里,然后,如果今天我不在的话,估计你还要被他们打」

这猜得宛如亲见,小彤只能点点头说:「是,谢谢你」

「谢我?是我得谢你」

「是我自己笨,没有看出这两个人竟然这样居心叵测。我以为他们是简老先生的好朋友,想来这儿缅怀他,也算是情有可原的。」

「你怎么会知道要联络他们这两人的?」

「我先在老先生的日记本里看到老先生提到他们,然后我又在一封信里面找到他们的电话…」

从日记和信件里找到的?陆扬一愣,说:「你一定花了很大的功夫…」

这实在不足为外人道,小彤没回答。陆扬又说:「我姥爷最后这几年一定过得很寂寞,尤其是七年前,我犯了事进监狱,他一定深受打击…」

「老先生很担心你…」

陆扬问:「他很担心我吗?我姥爷吗?应该说很气我吧!我从小就不是一个乖乖听话的小孩,一定让他很失望…」

「老先生没有对你失望,只是担心你。」

是担心吗?小彤明确说了两次,陆扬不禁疑问:「你怎么知道?」

「老先生写在日记里!」

「写在日记里?我姥爷在日记里写到我?」

「是的,你是最常出现在老先生日记里面的人。」

陆扬惊讶地问:「我姥爷常写到我?」

「常写,老先生不是天天写日记的,是想到就会写一篇,我看老先生的日记里,你小时候是老先生的骄傲,你的学习很好,体能也好,老先生原本希望你能够从军成为保家卫国的军人,老先生日记里说你有勇有谋是个好苗子。后来,你毕业后出了社会,老先生倒不是失望,而是满满的担心,老先生觉得混社会是永远看不到旌忠褒扬的玩命…」

小彤这样一说,不由得陆扬不信,眼一热,竟流下一滴眼泪,说:「我是他不肖的孙子,竟然连老人家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他后来从军了,只是军种特殊,姥爷从头到尾不知道。

小彤想转换陆扬哀伤的情绪,就换了个话题,说:「那把匕首老先生日记里面也有写到…」

陆扬果然好奇的问:「哦!是吗?写了什么?」

接着,小彤缓缓的说出一个简老先生写在日记里的故事…

算起来是二十多年前了…

那年端午过后不久,简老先生以前部队里士兵的儿子结婚,老先生和沈薛两人一同出席了婚礼。婚礼很盛大,很多以前的同袍许久未见,大家都很高兴。

那天大家都喝了很多酒,主人事先已经安排好酒店,休息一晚后,第二天大伙儿又聚在一起摆起龙门阵,一直到日薄西山才告别离开。

回程时风雨交加,当时没人知道,那一夜,这趟路程,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老沈开着一部小客车,载着老薛和简老先生两人,走了一个多小时,风雨停了。为了节省车程时间,老沈决定抄近路,选择走一条偏僻的山路。结果在荒郊野外,遇到一个道士装束的男人倒卧路旁,浑身是血,明显受了外伤,像是受了什么野生动物攻击似的。

这人极需要帮助。

老沈和老薛原本不同意停车救人,这最有可能是强盗土匪故布疑阵引他们停车后抢劫,大不了到了前面的乡镇再找到派出所报案。但是简老先生坚持,甚至要他们停车让他下车救人,他们可以先走。

简老先生早年就是沉薛两人的老长官,老沈没办法只好停车,三人下车查看,但是任凭如何拍打呼叫,老道士可能因为受伤过重始终昏迷不醒,于是在简老先生的坚持下,老薛将道士搬上车。

道士被三人送到临近镇上的小医院,经过急救,十多个小时之后苏醒了,三人救人救到底,始终没走,简老先生的刚愎自用,让沉薛二人十分的不高兴。不过好在老道士终于得救了,躺在病床上虚弱的感谢三人。

老道士从随身单肩帆布挎包袋中拿出一个红色小锦囊,里面装了一张符箓,对老沈说:「送你一张平安符,感谢你的协助,还有,实在对不起,弄脏了你的车,这是我小小的心意,希望你合家平安。」

老道士又拿出一个:「送你一颗灵丹,感谢你发力将我抬上车,希望你身体健康!」

老道士最后拿出一个皮革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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