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浪与黄老邪的律师在庭上唇枪舌剑,法官在审判席上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们甚至想到了,不行把这一百万给没收算了,因为是违法的协议,谁也别想占有这一百万,直接收归国家所有。
不过如果这样做,那也太流氓了,等于双方去找人判理,结果理没判好,白白损失了一百万,这也有些太冲击大众的心理了。
眼看着庭审就要结束了,法官心里头还没有想好,便开始问向孟浪:“上诉人律师,本案的焦点是该不该让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一百万元,你刚才讲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不返还的话,那就等于承认上诉人可以合法占有这一百万了,你还有没有其他的意见要讲的。”
一听法官这样说,黄老邪的律师一下子兴奋了,看来法官还是站在他这一边的,法官刚才说的没错,如果按照孟浪的理由,不让梅超风返还,那就等于认可协议有效了,这不相互矛盾了吗?
他便准备等到孟浪讲完,再深入阐释一下这个问题。
孟浪其实在一边开庭一边思考这个问题,考虑最后,他突然想出了一个主意,现在法官专门问他,他当即灵机一动说道:“报告审判长,我认为该案就不应当由法院来受理,请求法院直接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即可。”
“什么?”黄老邪的律师马上瞪大了双眼,看向他了,草,这是要釜底抽薪啊。
“我反对!”黄老邪的律师当即叫了起来。
法官却无视他,眼前一亮问道:“上诉人律师,你说一说法院不能受理该案的理由。”
孟浪道:“本案实质上是一种人身关系的争议纠纷,而不是财产关系的纠纷,但它又是以财产关系纠纷的形式出现的,被上诉人起诉的内容就是协议无效,返还财产,这分明是财产关系争议的诉求,并没有牵扯到人身关系的部分,比如要不要解除同居关系,这些他都没有提及,民法调整的范围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才能受理。而本案它既不属于完全的财产关系,也不属于纯粹的人身关系,更不是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结合,比如家庭婚姻,因而法院没法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个判断,所以不应当受理,一审法院应当驳回他的起诉才是。”
孟浪这样一说完,黄老邪的律师马上就开始反驳了:“本案怎么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本案既牵扯情人关系这种人身关系,又牵扯到一百万的财产关系,法院应当受理。”
孟浪道:“情人关系是人身关系吗?在家庭婚姻纠纷当中,只有同居关系属于家庭婚姻关系中边缘的受理范围,其他什么情人关系,养小三关系,都不属于家庭婚姻关系纠纷受理范围,而纯粹的财产关系是与人身没有任何牵扯的,纯粹的财产关系对价绝对不会是人身,而这一百万的对价恰恰是人身,你们起诉的不是解除同居关系之诉,而是财产关系之诉,而你们这种所谓的财产关系之诉,不符合财产关系之诉的要求,法院当然无法审理。”
“法院是定纷上争的地方,如何能不受理当事人的诉讼呢?”黄老邪的律师急了。
“法院是定纷止争的地方不错,但是不是所有纠纷都要由法院来解决,当然,如果你们变更一下诉讼请求,法院就有权力受理了,比如说,你们可以起诉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嘛,不过我提醒你一句哦,被上诉人可是有家室的人,如果他现在承认与我的当事人一起同居过,这可就涉及触犯刑法的罪名了,重婚罪,所以你们要三思而后行啊。”
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本来一片形势大好,一审赢了,二审也板上钉钉要赢的案子,结果搞到现在,居然要变成重婚罪,如果要弄成重婚罪,黄老邪打死也不想要回这一百万元。
当听到孟浪这样讲的时候,法官坐在审判席上也笑了,终于柳暗花明找到案子判决的依据了,正义的伸张也需要方式方法,只有聪明人才能把正义给发扬光大。
黄老邪的律师还要说什么,法官却是制止他道:“重复的话不要讲了,最后你们双方还有什么要说的,简单再讲一下,不要再重复刚才的观点了。”
黄老邪的律师赶忙说道:“被上诉人坚持认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上诉人律师的话全是狡辩,请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孟浪听了,则道:“本案既不是人身关系之诉,也不是财产关系之诉,法院不应当管辖,应当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法官的槌子敲下,庭审结束。
此时,牛昭和慕蓿蓉两人全听明白了,心里不禁赞赏孟浪聪明,而梅超风只是从黄老邪的律师气急败坏的神情中隐隐约约觉得案件有转机,其实她是听不懂的。
而黄老邪则已经感觉到不好了,因为孟浪提到了重婚罪,这下把他给吓的。
庭审结束后不到一个星期,二审判决下来了,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并判令驳回黄老邪的起诉,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不一样的,而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无法上诉。
梅超风终于赢了。
得知案件赢了,梅超风非常感谢孟浪和慕蓿蓉两人,就跟慕蓿蓉说,她有一个姐妹让别人给包养了,现在那个男的不想包她了,她觉得自己损失了青春,想让男的给她补偿,但不知该怎么办。
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梅超风的姐妹也是这